第97章(第3/4页)

“这是甜虾,也是只生活在冷水海域的,肉质鲜甜,拿来熬粥或是生吃都好吃,这甜虾离开冷水海域便会立刻死亡腐烂,极难保存,连皇宫里也吃不到的,依我看你干脆留在这里等生完崽子再回去好了,那皇宫虽好,离海边太远,新鲜的海货很难吃到的。”白蓟碎碎念,好像一个为子女操碎了心的老父亲一般。

“若是金矿的问题能解决的话,让陛下知道咱们留在这里便能源源不断地给朝廷送回金矿,不拘多少,陛下为了国库着想,只怕也舍不得召我们回去的。”白春笙笑了笑,先捞了一只箩鱼出来,拿手指戳了戳箩鱼的脊背,发现外面一层鱼皮的手感和海蜇皮挺像的,顿时眼前一亮。

他已经很久没有吃过凉拌海蜇皮了!

箩鱼十分娇贵,出水之后便奄奄一息恍如一条搁浅的咸鱼了,白春笙将鱼捞出来,翻开之后,看到腹部果然沉甸甸的都是鱼籽,拿了一把锋利的杀鱼刀,慢慢切开腹部的鱼皮,里面饱满的一大团金黄色的鱼籽,圆润的鱼籽个个都有鸡头米那般大小。

“这鱼籽用白水煮熟了就很好吃,若是蘸了你做的蘑菇酱就更好吃了。”白蓟在一边解释道。

白春笙摸不准这新食材的属性,便抓了一把鱼籽,烧热了小半锅水,将鱼籽丢进去,没过一会儿,金黄色的鱼籽外面就变成了更加艳丽的橙红色,白春笙拿木勺压了压,发现里面也煮熟了,便换了漏勺捞出来放在碗里,拿了自己带的蘑菇酱出来,盛出来一小碟,夹了一颗煮熟的鱼籽蘸了些蘑菇酱放入口中,牙齿轻扣,一口咬下去,鱼籽表皮破裂,瞬间一股鲜美无比的爆浆充斥口腔。

太好吃了!

白春笙眼前一亮,迫不及待又夹了一颗放入口中,细细品尝,这才发现这鱼籽别看小小一个,口感却非常丰富,鱼籽外面一层皮非常柔韧,咬破之后,里面先是一股鲜美的爆浆,然后便是好像蟹黄一般的半流质充斥舌尖,混合着蘑菇酱的鲜美,小小一个鱼籽,竟然吃出了高级料理的感觉!

确定这鱼籽真的是不可多得的上品食材之后,白春笙便舍不得像方才那样简单粗暴地直接用清水去煮了。

想了想,他让人去摘了几片新鲜的荷叶,剪成圆盘大小垫在下面,然后又用荷叶和竹签子做了数十个小巧玲珑的荷叶盅,每个荷叶盅里放一勺鱼籽,上面撒了些切碎的嫩荷叶丝和紫苏叶,以此放入盘中后,再盖上一层荷叶,放入蒸锅大火猛蒸片刻立刻灭火,利用灶台的余温慢慢将里面的鱼籽烘熟,等到蒸笼稍微散热后,揭开盖子,里面的鱼籽靠着荷叶的部分便染上了漂亮的浅绿色。

为了最大可能地保存鱼籽的鲜美,这一次白春笙没舍得直接简单粗暴地用蘑菇酱去蘸着吃了,而是拿出自己好不容易弄出来的生抽,加了一点姜丝、红糖调和均匀,又做了一小碟加了剁辣椒的辣味版本蘸汁儿。

做完这些之后,他拿出了四个荷叶盅,放在浅口小碟子里递给两位爹爹和他家猫爷,示意他们也尝尝这鱼籽的新做法。

江泓与白蓟在一边已经看呆了。

他们没想到就这么一点鱼籽竟然能做出这般精致的花样,拿起精致的银制汤匙,小心翼翼地舀了一小勺鱼籽,蘸了些蘸汁儿放入口中,有蘸汁儿的厚重,也有一股荷叶的清香,咬开之后,里面的鲜美滋味更是难以形容的美妙。

“世间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鱼籽?”

“我儿子真是这世间最擅长烹饪的河蚌精了!”

夫夫俩对视一眼,不由得在心里燃起了一丝嫉妒。

这么好的儿砸,现在是那只该死的猫妖的啦。

猫妖:︿( ̄︶ ̄)︿

满意地吃掉一小盅荷叶蒸鱼籽之后,白春笙又将箩鱼的鱼皮翻过来,切掉里面疑似内脏的部分,剩下半透明状的鱼皮,汆水后,慢慢撕掉外面和里面的一层膜,然后再下水汆一下,捞出来用凉水冲洗干净,这时候箩鱼的鱼皮已经变成洁白的一片好像鱿鱼一样的东西了。

发现不是自己想象中的海蜇皮,白春笙有些失望,想了想,将箩鱼皮切成了条状,准备和青椒一起炒一下,或许和青椒鱿鱼丝口感差不多呢?

红扇鱼个头则非常大,看起来简直和金枪鱼差不多,据说展开像是一把红色折扇的鱼鳍,这会儿因为这条鱼已经狗带的缘故紧紧闭合在一起,看起来像是一把闭起来的红伞。

担心儿子折腾这么大一条鱼累着,白蓟拿了一把杀鱼刀过来,帮着切开红扇鱼厚厚的背部,沿着那刀口慢慢将外面一层浅灰色的鱼皮剥下来,露出了纹理漂亮的鱼肉,白春笙拿手指头按了两下,果然肉质十分紧致有弹性。便决定配两碟蘸料做个生鱼片尝尝,白蓟亲自去捕杀的海鱼,可比他前世吃的那种超市里生鲜柜卖的冰鲜货高档太多,不拿来做个生鱼片简直是暴殄天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