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2/2页)

太白金星道:“你潜逃下界,潜藏到世间何处,本君都不晓得。”

我道当然当然。

太白星君纵起云头,回天庭去了。

我从山顶挣扎到了半山坡,我的仙力已尽,方才为了不让太白星君瞧出来又多耗损了些仙法,现在已快支持不住。

我在山腰处的灌木丛中寻到了一个山洞,钻了进去。

洞里倒挺干净,地面的土很松软,也很平整。洞口向东,这么躺着正好能看见晨曦的薄雾与一抹日光。

天庭的众仙看到天枢后,应该能明白个七七八八,再瞧见狐狸,就能明白十成了。如此结果最好。我本是个凡人,灰飞烟灭也该回到凡间来。衡文他见不着,就能少些伤心,也能缓过来快些。

我此时要灰飞烟灭固然觉得自己挺伤情的,更想着,要是能留下一缕魂儿就算做个草虫也好。但被一抹晨光照着,忽然的就想通了。

永世孤鸾也罢,打鸳鸯的棒也罢,过河的桥也罢,都是一种看法罢了。如果反过来想一想,我和衡文在天上这许多年,乃是凡人们求几世都求不来的。朝朝暮暮我都有了。我此时要灰飞烟灭,我于世间全无,世间于我全无。我和衡文相守到我灰飞烟灭,已经是生生世世,天长地久。

我豁然释怀,全身的仙气已殆尽,觉得空空无物,看东西也开始不分明。原来灰飞烟灭就是这样。其实也没什么。

浑浑噩噩中,似乎看见衡文站在我身边。凡人死的时候似乎会有幻觉,原来灰飞烟灭前也有幻觉。

能再这样看一眼,就算是幻觉,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