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仔(第8/9页)

他在那儿做了一桩奇特的事——一桩日后人们反复猜测的事,一桩无人理解的事。原本以为他会进行最后一次突围,他会涉过小溪,在他们赶上来之前得以逃脱。然而,他来到小溪边,镇定地坐在岸边,神态平静、有条不紊,犹如坐在军营的吊床上,他解开了鞋子,脱了下来,把它们整齐地摆放在身边,然后像个士兵一样笔挺地站了起来,赤裸着脚,慨然面对这群乌合之众。

骑马的人最先来到他跟前。他们骑着马围住了他,并开了枪。他朝前仆倒在雪地里,浑身全是弹眼。追捕队员下了马,把尸体翻了过来,其他人也赶了过来,又在他身上补了无数窟窿。他们抬起尸体,在脖子上套上了绳索,然后吊在一棵大树上。之后,这帮人又朝着浑身弹眼的尸体又一阵射击,直至子弹打光才肯罢休。

到早上九点,消息已经传到了镇上。十一点左右,那群人沿着河堤返回了。一大群人来到威尔顿街的那一头去迎接他们。治安官骑着马走在队伍前面。迪克的尸体像一条麻袋横搭在马鞍上,马的主人是他打死的一位警员。

就这样,迪克又回到了镇上,浑身弹孔累累,几乎快成了碎片,暴露在人们仇恨、病态的目光下。人群又回到了南大街原来的出发地点。他们在一家殡仪馆前停了下来,那里距迪克单膝跪地枪杀约翰·查普曼的地方不到二十码远。他们取下了那具遭受严重摧残的躯体,把它挂在殡仪馆的窗子里示众,这样全镇的男女老少都能看得到。

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他的情形。我们其实不愿去看,但后来还是去了。我想,这就是人的本性,永远无法改变。他们反感,他们战栗。他们说不会去,但最终还是去看了。

最后,我们都去了。我们都看见了那具尸体——那具破碎不堪、像诱饵一般的尸体毛骨悚然地高挂在那儿——我们沮丧地想使自己相信眼前这个东西曾经温柔地同我们说过话,是我们值得信赖的伙伴,是我们挚爱、尊敬的人。我们感到恶心、恐惧,内心极不舒服,因为我们无法明白自己生活中闯入的有些事情。

有些东西闯进了生活——闯进了我们的生活——这是我们以前从不明白的东西。有点像阴影,像令人迷惑、憎恶的邪恶和黑暗。我们知道,大雪终会结束,天空的阴霾终会消散,树叶、草叶、幼芽、鸟儿,还有四月都会重来——一切都会变成昔日的模样。白昼的光亮又会亲切地照耀。眼前的一切会像噩梦一般烟消云散。然而并非完全如此,因为我们仍能回想起我们对同类,对人类灵魂深处某种可憎的、无法说清的神秘怀疑和嫌恶感,我们知道自己不会忘记。

在我们身旁有一个人,正在对一小群听得津津有味的人讲述他自己的英勇事迹。我扭头看了看他。那人就是獐头鼠目的本·庞德斯。他的眼神诡秘而不安,长着杂种狗般的嘴巴,下巴干瘦。他是个专向黑人放高利贷、欺侮黑人的家伙。此刻,本·庞德斯正在吹嘘自己的胜利。他又获得了一件可供吹嘘的战利品。

“我是第一个击中他的人,”他说,“你们看到那个窟窿了没有?”他用一根脏手指指着,“就是眼睛正上方的那个大窟窿。”

他们转身瞪大眼睛盯着看,眼神迷迷糊糊的,好像上了麻醉药,好奇地呆望着。

“那是我打的。”这个英雄说,一面转身向旁边的泥地里吐了一口带烟汁的唾沫。“我就是在那儿打倒他的。该死的,他吃了枪子儿还不知道什么东西打中了他。这个婊子养的,还没着地就死了。后来他们都过来,向他的身上开枪。不过,第一枪可是我打的。嗨,该死的!”他沉默了片刻,摇了摇头,又吐了一口。“我们让他的身体里塞满了铅弹。嗯,真是该死。”他肯定地说,坚定地点着头,“他们数了一下,共有二百八十七个窟窿。我们肯定在他身上打了三百个窟窿。”

内布拉斯加和往常一样,无所畏惧、直言不讳,他突然转过身,把两个手指搭在自己的嘴唇上,蔑视地大大啐了一口。

“是——是我们!”他咕哝着说,“我们杀死了一个大块头!我们——我们宰了一只大猩猩,我们真的宰了!……快走吧,哥们儿,”他态度生硬地说,“我们开路吧。”

他毫无畏惧,神态坚定,不为任何恐惧、疑虑所动,然后就走开了。两个脸色苍白、深感厌恶的孩子迅速跟了上去。

一两天内,谁也没有再次迈进迪克的房间,后来我跟着兰迪和他父亲一起走了进去。小房间里纤尘不染、空落落的,和以往一样整洁。直到现在,小房间的一切仍然保持原样,没有改变和挪动。甚至连屋内简朴的氛围都仿佛使人想起那个黑人最近寄居于此的可怕画面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