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又一个不速之客(第3/3页)

我看他这也忒不通礼数,正想眉头一皱,却突然想到,我本来就要匡正——如果这个词没用错——他对于所谓“痴心”的错误观念。

“此言差矣。斯托克小姐并非钟情于我,”我劝慰道,“她一见到我,就笑得肚子疼。”

“我看今天下午那一幕不像啊。”

“哦,那事儿呀,纯粹的兄妹之情,以后绝不会了。”

“最好不会,”他一瞬间又恢复了所谓的本色,“那,就不打搅你了,伍斯特先生。我要再次向你道歉,是我一时犯糊涂。”

我有点想拍拍他后背,但最后只是模拟了一个拍背的姿势。

“算啦,”我连忙说,“算啦。我犯糊涂的时候,数都数不尽。”

就这样,我们其乐融融地分道扬镳。他沿着花园小径走了,我怕又有人来串门,于是候了约十分钟,喝光了杯中物,这才起身回房。

有的起了头,有的完成了,挣来了一夜的酣眠,或者最起码,在充斥着各种斯托克、玻琳、沃尔斯、扎飞和多布森之地——半夜的酣眠。疲惫的眼皮合上才没多久,我就坠入了黑甜乡。

说起来真是不可思议。体会过扎福诺·里吉斯的夜生活,接下来将我惊醒的居然不是床底下蹿出个女子,接着她爹满眼血丝地夺门而入,也不是警长用门环大玩爵士乐,而是窗外的鸟雀叽叽喳喳地报晓。

说是报晓,其实此刻已经十点半了。这是个明媚的夏日,阳光透过窗户洒进来,似乎唤我快快起床,来一点鸡蛋、熏肉和一壶可爱的咖啡。

我迅速泡了个澡,刮干净脸,一溜小跑奔向厨房,一派“巧儿宜”[2]之乐。

[1] 《但以理书》6:16-27记述希伯来先知但以理被掳至巴比伦,因笃信上帝,虽身陷狮窟而未受害。

[2] 法语Joie de vivre,意为生活乐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