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4页)

“我们以后还是朋友。”

“啊,是。”

“那以后就再也不要提这件事,就当这是我们之间一个美好的小秘密?”

“当然。”

“就这样。当它是紫色信纸里裹着的一个馨香可爱的纪念。”

“紫色的——好。”

沉默持续了好一会儿。她看着我,充满了一种神圣的怜悯的神色,好像我是她的法国平跟鞋底不小心踩到的蜗牛。我特别想说不要紧,因为伯特伦不但不是绝望的受害人,反倒是感到这辈子都没这么舒爽得冒泡。但是,这种话当然说不得。我于是一言不发地杵在那儿,做出一个勇敢的表情。

“真可惜,要是可以……”她喃喃地说。

“可以?”我的注意力刚刚分散了。

“像你对我那样对你就好了。”

“啊,哦。”

“但是我不能,对不起。”

“绝对没关系。是两个人的问题,一定的。”

“因为我很喜欢你的,伍斯特先——哦,不,我想还是应该叫你伯弟,可以吗?”

“哦,好。”

“因为我们是真正的朋友。”

“对。”

“我真的很喜欢你,伯弟。要是能选择的话,不知道——”

“唔?”

“毕竟我们是真正的朋友……我们有这份共同的回忆……你有权知道……希望你不要觉得——生活真是一团乱麻,是不是?”

一定有许多人会把这些乱七八糟的话当作呓语,不会当真。但是咱们伍斯特就是比普通人敏锐,可以读懂弦外之音。我突然猜到,她这是有话要说,不吐不快。

“你是说,你心里有了人?”

她点了点头。

“你爱着另一个人?”

她点了点头。

“订婚了,是吗?”

这回她晃了晃南瓜。

“没有订婚。”

嗯,那可能还有戏。不过,从她的口气判断,可怜的果丝看来还是把名字从入围名单里勾掉为好,而这个坏消息还得由我来通知他,这我可老大不乐意。我对他进行过深入研究,结论是:这会要了他的命。

看,果丝呢,和我的某些朋友不一样——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炳哥·利透。他要是在哪个姑娘那碰了软钉子,也就一句“嘿,倒霉哟!”然后就兴高采烈地跑去找下一个目标了。但是果丝呢,很明显,他要是给一振出局,保证立马卷起铺盖,下半辈子空对着那些水螈犯愁,蓄起花白的长胡子,好比小说里的那些仁兄,住在白色的大房子里,透过树缝依稀可见的那种,完全与世隔绝,一脸苦大仇深。

“只怕他对我并不是这样想的。至少他没有表示过。你知道,我这样跟你坦白,是因为——”

“啊,对。”

“真巧,你刚才问我相信不相信一见钟情。”她半闭着眼睛,“恋爱的人哪个不是一见钟情?[3]”她的声音很奇怪,让我莫名地想起阿加莎姑妈扮演的布狄卡女王[4],也是在我刚才说的那场表演活动上,“这个故事挺傻的。那时我正在乡下朋友家里做客,有一天出去遛狗,结果这可怜的小家伙小爪子上扎了一根讨厌的刺,我正不知所措,突然一个人出现了——”

再次回想起那场表演,我对自己当时的感受做了一番描绘,不过刚才只讲了黑暗面。其实,现在容我来加一句,劫后余生是非常美妙的。我从锁子甲里爬出来,溜到当地的酒馆,走进雅座间,烦请店主斟酒。不一会儿,一杯主人家自制的佳酿就握在手中,那第一口的滋味我仍然记忆犹新。回想起之前在苦难里走了一遭,我知道,这正是苦尽甘来。

眼下的情形也一样。听到她这句话,我发现她说的一定是果丝无疑——我是说,当天不可能有一个连的男士帮她给狗拔刺吧。那玩意儿毕竟不是针垫。同时我意识到,刚才的果丝还是毫无胜算、根本不值押一毛钱的样子,却竟然成了最终的赢家。想到此,一阵激动流遍我全身,让我情不自禁地“呀!”了一声,这声音如此清脆悦耳,以至于这位巴塞特跳了起来,双脚离terra firma[5]一寸半高。

“抱歉?”她说。

我轻快地一挥手。

“没事,”我说,“没事。就是突然想起来,今天晚上我有一封信务必要写好。抱歉啦,我得回屋去了。瞧,”我说,“果丝·粉克-诺透来了。他会陪你的。”

说话的工夫,果丝从一棵树后面钻了出来。

我借机隐退,留下他们两个人。对这一对来说,毫无疑问是万事俱备。对果丝的唯一要求就是保持自信,不要紧张。拔腿回屋的路上,我已经感到幸福的结局正悄然上演了。我是说,这个姑娘和这位先生已经分别肯定地表示爱着对方,再配合着暮色,看来能做的也就只有打听打听煎鱼锅铲的价格了。目标设定,目标达成,我认为,我可以去吸烟室斟两盏浊酒犒劳自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