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炳哥同志

说起来事情的发端是在公园——在大理石拱门那头——形形色色的怪人每逢星期天下午就会聚集在这边,站在拼凑成的讲台上大发议论。一般来说我不爱凑这个热闹,不过我刚回到老好的都城,就约了这个安息日去曼彻斯特广场探望朋友,我不想到得太早,于是就往拱门漫步过去,结果不知怎的就给卷进去了。

如今大英帝国已今非昔比,所以我总觉得星期天的公园才是伦敦之心之所在,我的意思大家明白吧?我是说,对重归故土的游子来说,到了这儿心里才确然相信这是回来啦。前段日子迫不得已在纽约逗留,坦白说吧,我此刻贪婪地呼吸着这空气。听着这些家伙摇舌鼓唇的,我备觉舒坦,一切总算圆满结局,伯特伦终于回家了。

人群最边上离我最远的地方,一群人头顶大礼帽,正露天进行传教活动;再近一点的地方,一个信奉无神论的家伙口若悬河,说得那叫一个起劲,不过因为上唇漏风的缘故颇有点不灵便;而在我正对面,聚着一小撮严肃的思想家,打着一条横幅,上书“红色黎明使者”。我走近的时候,其中一位头戴阔边软帽、身穿花呢西装、蓄着一把大胡子的使者正严词谴责“富贵闲人”,其深度和力度令人折服,我不由得停下脚步,想仔细听一耳朵。这时身边有人跟我打招呼。

“伍斯特先生,没认错吧?”

说话人矮胖结实,我一时没想起来,然后突然灵光一闪。这是炳哥·利透的叔叔,当初炳哥爱上皮卡迪利某小吃店女服务员那会儿,我去他家吃过一次午饭。也怪不得我一下没认出来。上次见面的时候,他还是个挺邋遢的老先生,我记得他下来吃午饭的时候就踩着毛绒拖鞋、套着天鹅绒便服。但眼前的这位,用衣冠楚楚来形容都不够用。他头戴丝质礼帽,身穿晨燕尾服,配着淡紫色的鞋套和如今正时兴的阔腿裤,在阳光下显得神采奕奕。真是衣着考究的典范。

“哦,好啊!”我说,“最近挺好?”

“我身体极佳,承蒙关心。你呢?”

“好得不得了。刚从美国回来。”

“啊!是为你那些动人的爱情故事体验当地风情?”

“呃?”我想了一阵子才明白他的意思,“哦,不是。”我说,“就是想换个环境。最近见过炳哥没有?”我匆忙转了话题,不想多谈我所谓的文学事业。

“炳哥?”

“就是你侄子。”

“哦,理查德啊?有一段时间没见了。自从我结婚以后,我们叔侄之间的关系似乎有点冷淡。”

“很遗憾。这么说,自从上次见面后你结婚了?利透夫人都好吧?”

“承情,内人一切安好。不过——呃,不是利透夫人。咱们上次一别之后,一位仁慈的君主陛下对我荣宠有加,欣然赐予我一份嘉奖,具体就是——呃,册封。据上次颁布的授勋名册,我现在的身份是比特沙姆勋爵。”

“哎呀,真的?我说,衷心祝贺呀。这可真该奔走相告,啊?比特沙姆勋爵?”我一个惊觉,“呀,那你不就是‘海风’的主人吗?”

“是的。婚姻生活使我在各方各面都有所拓展。内人对赛马颇感兴趣,现在我名下有一个数目不大的驯马场。据我理解,‘海风’要参加月底在苏塞克斯里士满公爵领地举办的古德伍德赛马会,并且是‘大热门’,是这么说吧?”

“古德伍德杯嘛,可不!我就押了‘海风’。”

“真的?我想这畜牲不会辜负你的期望。我本人在这方面知之甚少,不过据内人说,知情人士认为,内行看来是‘百分百’。”

突然间,我发现所有人都饶有兴趣地看着我们这个方向。再仔细一看,那个大胡子正用手指着我们。

“对,看吧,好好看吧!”他扯着嗓子,声音盖过了永动机老兄,也压过了传教服务人员,“他们就是贵族阶级的典型代表,数百年来压迫着穷苦的百姓!游手好闲!不事生产!好好看看那个瘦高个,长得像汽车标志物。他有没有本本分分干过哪怕一天的工作?没有!坐享其成的小偷!无所事事的混混!贪得无厌的吸血鬼!我打赌,他那条裤子还欠着裁缝钱!”

我觉得他有点针对个人的意思,觉得这样很不厚道。老比特沙姆倒是给逗得挺开心。

“这伙人啊,倒是很有出口成章的天赋。”他呵呵笑了,“鞭辟入里。”

“再看那个胖子!”那大胡子接着说,“别把他漏了。你们知道他是谁吗?此人就是比特沙姆勋爵,他们中间最可耻的一员。他每天除了一日四餐,还做过别的吗?他只信奉自己那张肚皮,殷勤供奉燔烧祭品。只要把他剖开,他那顿午饭足够喂饱十个工人家庭一个星期!”

“哎,语言组织得很好嘛。”我说,不过那老先生似乎不这么想。他脸涨成紫红色,还呼呼冒气,好像水壶烧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