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

他马上就感到好一些了,但是知道自己必须离开彭杰。他换上一身哔叽衣裤,打点好行李,很快就下了楼,并编了个巧妙的小瞎话。“我患了日射病,”他告诉安妮,“而且还收到一封使我担心的信。所以我想,最好回伦敦去。”

“可不是嘛,最好这样。”她满心同情地大声说。

“是啊,最好这样。”已经从比赛场地回来了的克莱夫随声附和道。“我们原来希望你昨天就能谈妥的,莫瑞斯。可我们完全理解,倘若你非去不可的话,你就去吧。”

德拉姆老夫人也帮腔。伦敦的这位姑娘的事已成了公开的可笑的秘密,她几乎接受了他的求婚,就还差那么一点儿。不论他看上去多么不舒服,行为何等乖张,都没关系。他是个堂堂正正的求婚者,他们怀着满意的心情来解释一切,还发现他蛮讨人喜欢。

克莱夫用汽车顺路把他送到车站。进入森林之前,车子从板球场边上开过去。这会儿斯卡德正担任守场员,看上去大大咧咧,举止优雅。他离他们不远,抬起一只脚来用力踹,就好像在召唤什么似的。这是映在莫瑞斯眼帘里的斯卡德最后的姿态,他弄不清那究竟是魔鬼呢,还是自己亲密的同伴。啊,他的处境糟糕透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他终生决不会屈服于这样的处境。虽然能够把处境弄清楚,人心却是不可捉摸的。一旦离开了彭杰,也许他就能够看清楚了。不管怎样,还有拉斯克·琼斯先生呢。

“你们那个看猎场的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他还当上了队长呢。”为了绝不让克莱夫听上去感到跷蹊,他先把这句话暗自说了一遍才这么问。

“这个月他就辞工了。”克莱夫觉得这就算是他的回答了。此刻,他们刚好从养狗场前经过,他补充一句:“无论如何,我们失去了一个照料狗的人,够不方便的。”

“别的方面没什么不方便吗?”

“我预料更糟的还在后头。一年到头,麻烦不断。总之,他很勤劳,脑子绝对好使。而我打算雇来接替他的那个人呢——”他很高兴莫瑞斯对此表示关注,就把彭杰的经济情况概述了一番。

“是个正经人吗?”当他提出这个至关重要的问题时,浑身打着哆嗦。

“斯卡德吗?太聪明了些,说不上是个正经人。不过,安妮会说我这么看不公平。咱们不能拿自己对诚实的标准来衡量仆人们,忠诚啦,感激啦,也是这样。”

“我永远也管理不了彭杰这么个庄园,”莫瑞斯沉默了片刻后说,“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该挑选什么类型的仆人。就以斯卡德为例吧,他出身于什么样的家庭?我全不了解。”

“他老子是奥斯敏顿的一个屠夫吧。对,我想是的。”

莫瑞斯竭尽全力将帽子往汽车的座位下一扔。“已经到极限啦。”他这么想,并将双手插到头发当中去。

“头又痛起来了吗?”

“痛得厉害。”

克莱夫怀着满腔同情,不再言语了。直到分手,双方都不曾打破沉默。一路上,莫瑞斯弯腰低头而坐,用手心捂住两眼。他这辈子,明明知道各种各样的事,却又不理解——这是他性格中的极大缺陷。他知道回彭杰是危险的,惟恐一桩荒唐事会从森林里朝他跳跃过来,然而他还是回来了。“她长着一双目光炯炯的褐色眼睛吗?”当安妮这么说的时候,他心里怦怦直跳。不知为什么,他知道不从卧室的窗口接二连三地朝黑夜探出身去,呼唤“来吧”会更聪明一些。跟绝大多数男人一样,他对任何暗示都是敏感的,然而他不能理解个中奥妙,直到危急关头才恍然大悟。这场混乱与剑桥那一场迥然不同,却又有相似的一点:当他得以把一团乱麻理出头绪的时候,业已太迟了。里斯利的房间相当于昨天的野蔷薇与月见草。乘摩托车从沼泽地带猛冲过去,预兆着他在板球场上大显身手。

但是剑桥使他成为英雄,彭杰则让他成了叛徒。他滥用了东道主的信赖,在其外出期间,玷污了其房屋,从而凌辱了德拉姆太太和安妮。当他回到自己家后,更猛烈的打击等待着他。他对家族也犯了罪。迄今他没把她们放在眼里,她们不过是必须加以体贴的傻子而已。她们依然是傻子,但他不敢靠近她们。他和这些平凡的妇女之间绵延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使她们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她们的唠叨,关于该优先满足什么的口角,针对汽车司机发的牢骚,好像都是冲着他那档子恶行而来的。当他的母亲说“莫瑞,咱们娘儿俩好好聊一聊”的时候,他的心脏停止了跳动。他们就像十年前那样在庭园里溜达,她小声列举着蔬菜的名字。当时他得抬起头来望她,如今则低头看她。现在他非常清楚地知道了当初自己想从那个小园丁身上得到什么。吉蒂一向替他送信,这时手里拿着一封电报,从房子里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