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莫瑞斯这样本性迟钝的人,看上去感觉不灵敏,因为任何事物他都需要花费时间去感受。这样的性子有一种本能,装作好事坏事均未发生的样子,以抗拒侵犯者。一旦被攫住,会有剧烈的感觉,恋爱使这种性子迸发出的激情格外强烈。假以时日,它有能力进入忘我的境界,并传授旁人这样的特性。假以时日,它能堕入地狱的无底深渊。就这样,莫瑞斯的苦恼是从些微的懊悔开始的。失眠的夜晚与孤寂的白昼必然加剧这种苦恼,以致使他陷入狂乱状态,不断受折磨。这种苦恼侵入内心深处,最后触及肉身与灵魂的根源——也就是他曾在昏睡中训练自己予以埋没的那个“我”。终于有所领悟,力量倍增,成长为超人。一个个新世界在他的内部瓦解了,废墟堆积如山,他这才发现自己所失掉的是什么样的狂喜,是什么样的心灵交流。

这之后,他们足足有两天没交谈,德拉姆希望越长越好。如今他们所交往的大多是共同的朋友,所以两个人相会是在所难免的。德拉姆了解这一点,就给莫瑞斯写了封冷冰冰的短笺,提出倘若他们的举止让人觉得什么事都不曾发生,对大家都有好处。他补充道:“假若你不向任何人谈起我那恶劣的病态言行,我将感激不尽。我确信你会以听到我的自白时的那种明智态度这么做的。”莫瑞斯没有写回信。起初他把这封短笺与假期中收到的那一摞信放在一起,随后将它们一古脑儿烧掉了。

莫瑞斯以为这是苦恼的顶点,然而现世的任何一种真正的苦难才刚刚开始。他们仍得见面。第二天下午打网球的时候,他们发现二人均被列在参加比赛的四个人当中,于是痛苦得难以忍受。莫瑞斯几乎站不住,也不能看了。当他接德拉姆的大力发球时,震得胳膊发麻。后来他们被安排成球场上的搭档。有一次他们的身体相撞了,德拉姆退缩了一下,然而成功地照老样子笑了笑。

此外,德拉姆被认为为了方便起见,应该坐在莫瑞斯那辆摩托车的挎斗里返回学院。德拉姆二话不说就坐进去了。莫瑞斯已经两宿没睡觉了,头昏眼花地驾驶摩托车,转入小巷,用全速急驰而去。前方有一辆满载妇女的四轮运货马车。他径直朝她们猛冲,她们尖声喊叫。他来个急刹车,及时避免了一场惨祸。德拉姆一言未发。正如他在短笺中所表示的,而今他只有当着旁人的面才跟莫瑞斯说话,其他一切交往都得结束。

那天晚上莫瑞斯像往常一样上了床。然而他的头刚一挨枕头,就泪如泉涌。他感到震惊,一个男人在哭!费瑟斯顿豪可能会听见。他用被单抑制着哭泣,并且又踢又跳。他把脑袋往墙上撞,陶器被震碎了。不知是什么人,沿着楼梯走了上来。他立即安静下来,脚步声消失后,也没再出声音。他点燃一支蜡烛,惊讶地看着自己那件撕破了的睡衣和发颤的四肢。他继续哭下去,因为抑制不住。但是倾向于自杀的那一瞬间已经过去了,他把床重新铺了铺,躺下来。当他睁开眼睛的时候,工友正在清理杯盘的碎片。莫瑞斯觉得太奇怪了,连工友都受了牵连。他想知道这位工友是否觉察到了什么,随后又入睡了。第二次醒来,发现地板上有几封信。一封是他的外祖父——格雷斯老先生写来的,谈及当他成年之际举办宴会一事。另一封是学监的妻子邀请他共进午餐(“德拉姆先生也来,所以你用不着害臊。”)。还有一封信是艾达写的,提到了格拉迪斯·奥尔科特小姐。接着,他又进入了梦乡。

并不是人人都会发疯。但是就莫瑞斯而言,疯狂的霹雳将乌云驱散了。他以为风暴是三天之内酝酿成的,其实已经酝酿了六年之久。它是在任何肉眼都无法看穿的生命的晦暗中孕育出来的,环境使它膨胀。它爆裂了,他却没有死掉。四周充满了白昼的灿烂光辉,他站在朝青春期投下阴影的山脉上,他明白了。

这一天,绝大部分时间他都睁大眼睛坐着,仿佛在俯瞰自己撇下的那个幽谷。如今一切都洞若观火。原来他是在虚伪中生活过来的。他称之为“靠虚伪喂大的”。然而虚伪是少年时代的天然养料,他曾狼吞虎咽过。他首先打定主意今后要谨小慎微。从此他将正正经经地做人,并非因为这样一来会对什么人有好处,而是为了能光明正大地行事。再也不要那么欺骗自己了,既然惟一能够吸引他的是同性人,他就别装出一副对女性有兴趣的样子了——对他来说,这可是个考验。他爱的是男人,一向如此。他希望拥抱男性。将自己的人生跟他们的打成一片。如今已失掉那个曾经回报他那份眷爱的男子,他才肯承认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