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3/4页)

除了费瑟斯顿豪的屋子,所有的灯光都熄了。时钟敲了十二下,接着十二点一刻也过去了。他可能已等候了德拉姆一个钟头。过了一会儿,楼梯响了,一个矮小文雅的身姿,他穿着大学礼服,手捧书籍跑了出来。莫瑞斯所等待的正是这一瞬间,他却不由自主地移步走开。德拉姆在他后面,走向自己的屋子。他正在错过机会。

“晚安!”他尖声喊叫,刺耳的声音使两个人都大吃一惊。

“谁?晚安,霍尔。睡觉前散散步吗?”

“我通常都这样。你不想再喝茶了吧?”

“我吗?不,现在喝茶或许太晚了些。”他不大热情地补上一句,“不过,来点儿威士忌如何?”

“你有吗?”莫瑞斯赶紧说。

“对,请进。我就住在这儿,一楼。”

“哦,这儿!”德拉姆把灯捻亮了。这会儿壁炉里的火已经快燃尽了。他叫莫瑞斯坐下,并把桌子和玻璃杯端过来。

“要多少?”

“多谢——足够了,足够了。”

“兑苏打水还是喝纯的?”他边打哈欠边问。

“兑苏打水。”莫瑞斯说。他不便久坐,因为德拉姆疲倦了,只是出于礼貌才邀他进屋的。他喝完以后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他在屋里吸了大量的烟,又重新来到了院子里。

万籁俱寂,一团漆黑。莫瑞斯在圣洁的草坪上来回踱步,毫无声息,心里热辣辣的。身体的其他部位一点点地睡着了,首先进入梦乡的是他的头脑——最弱的器官。他的肉体接着入睡,随后他的两只脚将他送上楼,以便逃避拂晓。心中被点燃的火永远也不会被熄灭,他身上终于有了个真实的部位。

第二天早晨,他心里渐渐宁静下来。因为前天晚上淋了雨,他患了感冒,并且睡过了头。非但没去做礼拜,还旷了两堂课。让他的生活步入正轨已经不可能了。午饭后,他换了衣服准备去踢足球,看看时间还充裕,便躺在了沙发上。结果一直睡到喝茶的时间。他并不饿,拒绝一个邀请后溜达到了大街上,去洗了一个蒸汽浴。这治好了他的感冒,结果又旷了一堂课。该到大餐厅吃饭了,他却无心跟萨宁顿的老校友们碰头。他不曾事先打招呼,擅自缺了席,并孤零零地在学生联合会吃了顿饭。他在那儿看见了里斯利,但他对里斯利很冷漠。夜幕又降临了。莫瑞斯发现自己思维非常敏捷,三个小时就能做完六个小时的功课,令自己大吃一惊。他按平时的就寝时间上了床,一觉醒来,身体健康,心情非常愉快。潜在意识深处的一种本能劝他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别再去想德拉姆以及有关德拉姆的事。

从此,他们二人偶尔见见面。德拉姆请莫瑞斯吃午饭,莫瑞斯再回请一次。他的天性中所没有的谨慎在起作用,他一向不在这方面下工夫,这次可是极其谨慎。他变得很警惕,从十月开始的这个学期,他所有的行为都可以用“斗争”一词来描述,但决不涉足危险领域。他窥探到了德拉姆的长处以及弱点。尤其重要的是,他锻炼并加强了自己的能力。

倘若被迫问自己:“这是在干什么?”他就会回答说:“德拉姆是我所感兴趣的。”然而他没有问过自己,仅仅是闭着嘴,关上心扉,径直往前走。光阴日复一日,连同种种矛盾,消逝到深渊中。他知道自己有所进展,其余的全都无所谓。倘若他很用功,跟同学相处得很好,那都是连带反应而已,他根本不放在心上。向上爬,朝着山腰伸出手去,直到某人的手抓住它。他就是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而生下来的。他忘掉了第一个夜晚自己那种病态的兴奋,以及更奇妙的康复。那是他在告别过去。他的心境与温存、感情完全无关,想到德拉姆的时候,他是冷静的。他深信德拉姆并不讨厌他,对他来说,这就足够了。一步一个脚印,他甚至没有抱什么希望。因为希望会使他分神,而他不得不关照的事太多了。


[1] 学生联合会既具有俱乐部性质(有餐厅,还经常举行舞会),同时也是英国议会政治的摇篮,每周都举行辩论会。

[2] 自动钢琴:在一卷卷纸上按音符时值和音高穿凿出大小不一的孔,演奏时,空气被压入孔中,推动琴槌击弦发声。十九世纪晚期开始流行,直到留声机和无线电问世为止。

[3] 《悲怆》是俄国作曲家柴可夫斯基(1840—1893)的B小调第六交响曲的副标题。

[4] 指《悲怆交响曲》第三乐章,是一首谐谑曲,富于进行曲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