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书

本书灵感来自一九四八年底,当时我住在纽约,刚完成《列车上的陌生人》,但《列车上的陌生人》直到一九四九年才出版。那年的圣诞节前夕我有点沮丧,也很缺钱。为了赚钱,我到曼哈顿一家大百货公司担任售货小姐。那时正值所谓圣诞购物潮,前后大约持续一个月。我记得我只做了两个半星期而已。

那家百货公司安排我到玩具部门的洋娃娃柜台。那里出售各式各样的娃娃,贵的和便宜的都有,有的娃娃有真人头发,有的是假发。娃娃的尺寸和衣服配件最为重要。有些小孩子身高还不及玻璃橱柜,猛拉着母亲或父亲往前看娃娃。最新款的娃娃会哭,眼睛会张会闭,有的还会用两只脚站着,当然也可以换衣服。这些娃娃陈列出来,令小孩子们目眩神迷。由于正值购物热潮,我和四五位年轻的售货小姐站在长柜台的后方,从早上八点半到午餐休息时间都没空坐下。然后呢?下午还是一样。

有天早上,伴随着噪音与交易的混响,走进来一个身穿皮草大衣的金发女人。她走到玩具娃娃柜台,脸上带着不确定的表情(她该买娃娃还是别的东西?),心不在焉地把一副手套往一只手上拍。或许,我之所以注意到她,是因为她独自一人前来,也可能是因为貂皮大衣很稀少,也可能是因为她的一头金发散发出的光芒。我拿给她看了两三个娃娃,她若有所思地买下一个。我把她的名字和地址写在收据上,这个娃娃要送货到邻近的州。整个交易没什么特别的,那个女人付完账之后就离开了。但我脑中出现了奇怪、眩晕的感觉,几乎要晕厥,同时精神又格外振奋,仿佛看到某种异象。

那天一如往常,我下班后回到家,我一个人住。当晚我构思出一个点子、一个情节、一个故事,全都和那个穿皮草大衣的优雅金发女子有关。我在我那个日记本或者活页薄上写下八页文字,这便是小说《卡罗尔》的源起,后来标题改为《盐的代价》。[1]这个故事好像凭空从我笔下流泄而出:开头、中间、结尾。我大概只花了两个小时的时间,或许更短。

隔天早上的感觉更加奇怪,而且我发烧了。那天应该是礼拜天,原因是我记得早上搭地铁出门看朋友。那个年代的礼拜六早上大家都得上班,整个礼拜六都处于圣诞节购物热潮中。我记得我拉着地铁吊环时差点要晕倒,和我有约的朋友稍具医学常识,我说我有恶心的感觉,而且早上洗澡时注意到腹部的皮肤长了小水泡,我朋友看了水泡一眼就说是“水痘”。不幸的是,虽然我童年时期几乎所有该得的病都得过了,却唯独没得过水痘。那种病对成人来说并不好过,体温上升到华氏一百零四度好几天。更糟的是,我的脸、身体、上臂,甚至耳朵和鼻孔,都覆盖着、排列着水泡。不但会痒,还会破裂。我也不能在睡觉时尽情抓水泡,否则会形成疤痕和凹洞。有一个月的时间,我身上带着会流血的斑点,每个人都可以在我的脸上看见斑点,看起来像是被排球或空气手枪的子弹打到了。

礼拜一,我通知百货公司说我不能回去上班了。我一定是在上班的时候,被某个流鼻涕的小孩子传染了。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次遭遇也成了一本书的种子:发烧会刺激想像力。我并没有立刻着手写这本书,因为我喜欢把脑里的点子酝酿好几个礼拜才动手。还有,《列车上的陌生人》出版后不久,立刻就卖给了导演希区柯克,他要把小说拍成电影。我的出版商和经纪人都说:“再写一本同样类型的书,才可以进一步增进名声……”什么样的名声?《列车上的陌生人》是由当时还叫做哈泼的出版社推出的,归类于“哈泼悬疑小说”之下,所以一夜之间我成了“悬疑”作家。但在我心中,《列车上的陌生人》不应该归类,它只是一部单纯的小说,故事有趣。假设我写了一本女同性恋关系的小说,那我就会被贴上女同性恋小说作家的标签吗?有可能,即便我这辈子再也没有灵感写下一本类似的书,我还是可能被归类为同性恋小说作家。所以我决定替这本书另取一个书名。到了一九五一年,这部作品完成了。整整十个月的时间里,我一直惦念着这本书,甚至不能动笔再写其他的作品了。不过基于商业理由的考量,似乎再写一本“悬疑”小说才是明智之举。

哈泼公司不肯出版《卡罗尔》,所以我必须另找一家美国出版商。真是遗憾,因为我非常不愿意更换出版商。《卡罗尔》于一九五二年以精装本的面貌问世,获得了一些严肃且可敬的评论,但真正的成功来自一年后的平装本,销售了近一百万册,当然读者的人数更远远超过这个数目。书迷的信如雪片般涌来,寄来给作家克莱尔·摩根,由平装本出版社转交。我记得连续好几个月的时间,每个礼拜都会有好几次收到一个大信封,里面装着十封或十五封的读者来信。很多信是我亲手回的,但是我又没有复写信纸,所以也无法全部回答读者的来信。我也从未使用过复写信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