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吉卜林后期创作的短篇小说错综复杂、扣人心弦,同卡夫卡或者詹姆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但一八八五年他在拉合尔写的、一八九○年汇编成集的一系列短篇却开门见山、直截了当,其中有不少堪称是精练的杰作,例如《萨德霍家》、《范围之外》、《百愁之门》;我有时思考:一个步入暮年的斫轮老手也可以倚老卖老地模仿有才华的青年人的构思和创作。思考的结果便是这个供读者评说的集子。

我不知怎么福至心灵,会想到写直截了当的短篇小说。我不敢说它们简单;因为世上的文章没有一页、没有一字不是以宇宙为鉴的,宇宙最显著的属性便是纷纭复杂。我只想说明我一向不是,现在也不是从前所谓的寓言作家、如今称之为有使命的作家。我不存充当伊索的奢望。我写的故事,正如《一千零一夜》里的一样,旨在给人以消遣和感动,不在醒世劝化。这个宗旨并不意味我把自己关在象牙塔里。我的政治信仰是人所共知的;我是保守党人,那说明我对一切都抱有怀疑态度,谁都没有指责我是共产党、民族主义者、反犹分子、黑蚁派或罗萨斯派。我相信我们迟早不应该有政府。即使在最艰难的岁月里,我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但我并没有让那些观点影响我的文学创作,唯有中东六日战争引起的激动是个例外。文学的运作有其神秘之处;我们的意见是短暂的,符合缪斯的纯理论论点,而不符合爱伦·坡的论点,爱伦·坡认为,或者假装认为,写诗是智力活动。使我诧异的是,经典作家具有浪漫主义论点,而浪漫主义诗人却具有经典论点。

以篇名作为书名的那篇故事显然受到里梅尔·格列佛1最后一次游历的影响,除该篇外,用当前流行的术语来说,本集的故事都是现实主义的。我相信它们符合现实主义文学体裁的所有惯例,对那种体裁我们很快就会感到或者已经感到厌倦了。必不可少的虚构中有许多偶然事件,描写十世纪莫尔登战役2的盎格鲁–撒克逊民谣和冰岛传说里就有极好的例子。两篇故事——我不具体指出哪两篇——采用了同样的手法。好奇的读者会发现某些相似之处。有些情节老是纠缠着我,缺少变化已成了我的弱点。

题为《〈马可福音〉》的那篇故事是本集中最精彩的,它的大致情节取自乌戈·拉米雷斯·莫罗尼的一个梦;我根据自己的想象或者理解作了一些变动,可能有损于原意。说到头,文学无非是有引导的梦罢了。

我舍弃了巴罗克式的故作惊人的笔法,也没有采用出人意料的结尾。总之,我宁愿让读者对期望或惊奇有些思想准备。多年来,我认为凭借变化和新奇能写出好的作品;如今我年满七十,我相信已经找到了写作方法。文字变化既不会损害也不会改善内容,除非这些变化能冲淡沉闷,或减轻强调。语言是一种传统,文字是约定俗成的象征;独出心裁的人能做的改变十分有限;我们不妨想想马拉美或者乔伊斯的不同凡响但往往莫测高深的作品。这些合情合理的理由有可能是疲惫的结果。古稀之年使我学会了心甘情愿地继续做我的博尔赫斯。

我对《西班牙皇家词典》(按照保罗·格罗萨克悲观的见解,它的每一个修订的版本都使前一版成为遗憾)和那些烦人的阿根廷方言语词字典一视同仁,不太重视。大洋两岸的人都倾向于强调西班牙和南美语言的区别,试图把它们加以分离。我记得罗伯托·阿尔特在这方面曾受到责难,说他对黑话切口一无所知,他回答道:“我是在卢罗小镇贫穷的下层社会成长的,确实没有时间去学那些东西。”事实上,黑话切口是短剧作者和探戈词作者开的文学玩笑,郊区居民并不知晓,除非从留声机唱片听到。

我把故事的时间和空间安排得比较远,以便更自由地发挥想象。到了一九七○年,谁还记得巴勒莫或洛马斯郊区上一个世纪末的确切模样呢?尽管难以置信,也有喜欢较真的人。举例说,他们指出马丁·菲耶罗说的是皮囊不是皮袋,还挑剔说(也许不公平)某一匹名马的毛色应该是金黄带花的。

序言过长,上帝不容。这句话是克维多说的,为了避免迟早会被发现的时代错乱,我还得啰唆一句,我从来不看萧伯纳写的序言。

豪·路·博尔赫斯一九七○年四月十九日,布宜诺斯艾利斯

1 出生于爱尔兰的英国作家斯威夫特(Jonathan Swift,1667-1745)的寓言小说《格列佛游记》中的人物,先后到过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贤马国。

2 指描写公元991年丹麦人攻占埃塞克斯战役的用古英语写的长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