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藏脱下西服,换上粗丝织便服,坐在八铺席房间中间的热带硬木做成的饭桌前,电灯照射在饭桌小花瓶里的那枝栀子花上,使它显得更加洁白。庭院中初夏的暮色尚未降临,麻雀不停地叫着。千代子从厨房里擦着手出来,坐下后就拿起桌上的葡萄酒问:

“你喝这酒行吗?或者再换别的?西班牙的白葡萄酒也有。”

“就喝这个吧,吃饭时就是喝葡萄酒好。”

女侍阿花端来了通心粉汤,俊藏马上默默地拿起汤匙。千代子期望丈夫对自己谈些有趣的事,又想对丈夫说些别的什么,无奈找不到话题,只好和丈夫一样默默地喝了一口汤。

“你觉得太咸吗?”

被千代子一问,俊藏这才好像要品尝一下汤的咸淡似的又尝了一口,说:

“不怎么咸。”

“是嘛。这么说来,也许是我的口味不对。”千代子喝了汤。她对俊藏的态度总是不称心,她并不企望俊藏对自己做的晚饭进行勉强的赞扬,然而他总是不加褒贬地大口大口地吃完饭菜,这也实在令人觉得乏味。结婚至今已有三个年头,至今千代子还搞不清楚丈夫对食品的嗜好。有时菜里盐放多了,他并不埋怨,甜食吃得不算少,酒也来者不拒,所以,实在摸不清他最喜欢吃的是什么。这一点正是千代子最担心的,是否别人反而更了解他的嗜好呢?一想到与他相好的艺伎可能比自己更了解俊藏,她就会进一步疑心丈夫是否故意在对自己隐瞒他的嗜好。

俊藏喝完汤,好像才发现餐桌上的花似的。

“这不是栀子花嘛,好香!”

“我觉得这花比蔷薇花雅致。”

“是啊,在花店买的吗?”

“不,是门前院子里种的。从大门口到院子里去的墙根边不是种有栀子树吗?”

“是吗?我倒没注意。”

“你呀,连自己家都不……倒是从外面嫁来的我清楚得多,嗬嗬嗬嗬。”千代子大声笑起来,她的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含意,不过,俊藏好像有点不好意思了。与此同时,他判断千代子一定会以这事为先导,继而将要开始攻击自己对家里事什么也不管,只知在外玩乐,所以他决定先绕个弯子进行辩解:

“我想把自己的情趣培养得高雅些,在学歌呢。”

千代子不知其中的原委,就问:

“在学什么歌呀,是长歌吗?”

“不是那种歌,是诗,是短歌!”

千代子越发诧异了:“不过,什么时候记不清了,上次你不是说过讨厌短歌吗?”

俊藏答不上来,只得说:“我说过这话吗?”

“说过。你说那些写短歌或小说的女人只要稍有不满的事就把它当做短歌创作的素材,真可怕。我给你记着呢!”

其实,这句话即便千代子不提醒,俊藏也绝不会忘记。有一次,俊藏晚归,引起两人之间常见的争吵。这时,俊藏突然发现千代子的枕头边放着刚发行的和歌集,就说,你读了这种和歌,变得越来越神经过敏了,还是免读为好。想到千代子总是念念不忘这种芝麻绿豆的无聊事,俊藏有点恼火:

“像你这种记性好的人真没治,我不能信口说话了。”

千代子正想回敬几句,幸好女侍阿花来拾掇汤盆,接着又送来了炖鸡,于是两人都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俊藏本来就不愿多争吵,阿花一放下盘子,他马上拿起小刀说:

“这菜看来不错,什么,是炖鸡吧!”

“可能老一些,尽管要店家送的是童子鸡。”千代子边说边把胡椒和盐瓶推给丈夫。

“嗯,很嫩。”他咬了一大口,“吃了家里的西餐,外面的简直没法吃,主要是用的油不好。像精养轩、中央亭等处的宴会上拿出来的东西吃了真叫人不舒服。”

“不过,那儿还是很受青睐的,一般婚礼宴席都在精养轩举行。”

“我们结婚时也是在那儿举行喜庆酒宴的,也不能把它说得太坏。”

“男人大概都无所谓,可是对女人来说,再没比婚礼宴席更令人讨厌的事了,光是向那么多的人一一问候就搞得人头昏眼花。听说我有个朋友在婚礼上还脑贫血发作了呢!”

“对男人来说,婚礼也不是多么值得庆幸的事。男人会不由得发窘,莫名其妙地难为情,似乎在犯傻。在大神宫举行婚礼时我始终忍受着,那仪式也实在太长了。看着那些主祭一组一组地端着三方白木盘进进出出,我想,这要弄到什么时候才完呀。千代子,当时你一定没有发现,就在主祭一个劲地搞着什么的时候,我家亲戚的席位上跳上来一只小猫,它瞅着人们的脸,‘喵呜’地叫了起来。我叔母是个迷信的人,她很想把小猫赶走,装出要打它的样子,可小猫却叫得闹得更欢了,真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