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汽车(第3/8页)

在一艘从中心岛出发的船上,她邂逅了一个假释犯人。那是个皮肤黝黑的高个子男人,头上戴着刺绣束发带,灰黑色的长发随风飘扬。这个人因为砸了前妻的房子——或者说前妻情人的房子——而进了监狱。对于这种由于一时冲动而犯下的罪行,凯伊一开始很是不理解,后来便释然了。这个男人说自己有一部分印度血统,等他在多伦多处理完一些事情,就带凯伊去他出生的岛上。那座岛位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沿岸,他们可以在海滩上策马扬鞭。于是凯伊便开始学习骑马。

和假释犯人分手的那段时间,凯伊很害怕。她发现自己的睡袍和内衣上有威胁性的求爱纸条,是用别针别在上面的。她换了锁,报了警,但是没有放弃爱情。很快,她就和一个艺术家坠入爱河了。这个人倒是没砸过房子,但被精神世界的种种迹象所支配。据说在他们相遇之前他就有预感,在凯伊开口之前他就知道她要说什么,而且经常在她脖子上看到牛轭或圆环一样的不祥蓝光。有一天,他消失了,留下那些素描,还有一本内容丰富而恐怖的解剖学书。书里的插图是被肢解的尸体的照片,内脏、皮肤和体毛都呈现出真实的颜色,红、蓝两种颜色(注入的颜色)交错,显示的是密密麻麻的血管。在凯伊的书架上,你可以读到她的恋爱史:有关监狱暴乱的书和罪犯自传,是跟假释犯人在一起的时候看的;这本解剖学书和另一些有关超自然现象的书,是和艺术家在一起的时候读的;有关洞穴的书和阿尔贝特·施佩尔的书,是和有钱的德国进口商在一起的时候看的,“洞穴探察者”这个词就是那个人教给她的;还有关于革命的书,是她在西印度群岛时看的。

凯伊总是全心全意地接纳一个男人,连同他的故事。她还会学习那个人的语言——有时候是真的学一种语言,有时候是比喻意义上的语言。一开始,她可能会试着掩饰自己的状态,假装谨慎或语带嘲讽地说:“上周我碰到一个奇怪的人……”或“聚会上我和一个男人聊得很开心,我告诉过你吗?”很快,她就浑身颤抖——虽然想狡黠地掩饰自己内心的激动,但还是露出固执而歉意的微笑:“实际上我恐怕已经爱上他了,很糟糕,对不对?”下次你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陷得很深了。她会跑去算命,三句话不离那个人的名字;一提到那个名字,声音就变得多情起来,眼帘低垂,一副无助而又享受的样子,令人震惊。随之而来的则是郁闷、怀疑和痛苦,在解脱自己和纠缠对方之间苦苦挣扎;打电话对方也不接。有一次,她扮成一个老妇人,戴着灰白的假发,穿着破烂的毛皮大衣,在她认为是第三者的女人家外面,在寒冷的户外走来走去。她会冷静、理性而机智地分析自己的过错,讲一些她搜集来的这个情人见不得人的事,然后歇斯底里地给他打电话,喝得酩酊大醉,使用罗尔夫按摩疗法、游泳疗法,或者去体育馆健身。

凯伊做的这些事没什么特别的,是女人都会这样,也许她做得更频繁,更公开,更欠考虑,也更狂热,但是她的信心永不枯竭,也永远保持着恢复能力。我跟所有人一样开她的玩笑,但同时也为她辩护,说她并非注定一直生活在怀疑中,在爱情中不断地撤出,并长久地承受不满和难以说清的来来回回的痛苦。她对人的信任是彻底的,在爱情中感受到的痛苦是尖锐的。她好好地活了下来,没有受到明显的伤害。在她的字典里没有漂泊,也没有停滞。在我看来,她的生活并不叫人沮丧。

她正在试着忘掉一个人,那个和妻子分居的男人,农场上另外一个女人的丈夫。他叫罗伊,是个人类学家。

“爱上一个住在农场上的人太卑微了,”她说,“真的太卑微了,而且还是特别熟悉的人。”

我说我正在试着忘掉一个在澳大利亚认识的人,打算写完这本书就把他忘了,然后离开这儿,另找一份工作,另找一个地方生活。

“别着急,慢慢来。”她说。

我在想“忘掉”这个词,它的发音清脆而又平常,听来令人振奋,正符合凯伊此时的心情。当爱情刚刚降临、正在升温时,她会变得神秘兮兮,犹豫不决;可是当爱情渐渐走远,最糟糕的那段时间过去以后,她反而变得干脆、有趣、坦率,善于分析。

“爱情无非是渴望看到别人眼中的自己,”她说,“归根结底是爱自己。白痴。你想要的不是他们,而是可以从他们身上得到的东西:痴迷和自我欺骗。你读过维克多·雨果女儿的日记吗?希望我没记错人。”

“没有。”

“我也没读过,但见别人写到过。记得有一段印象非常深,那一段是这么说的:她爱一个男人很多年,着了魔似的爱着他。有一天,她在街上遇到了这个男人,和他擦肩而过。可能她没认出来,也可能认出来了,但是却再也无法将眼前这个人和心里深爱的那个人联系起来,完全联系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