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状红皮藻(第3/9页)

莉迪娅最后一次试着给邓肯(在金斯顿和她一起生活的那个人)打过电话后,走在多伦多的大街上。她知道自己得去银行,得买吃的,坐地铁;得记住路线和办事顺序:打开支票本,排队,挑选自己要买的面包,投车票。这些仿佛是她做过的最难的事。为了回到自己住的公寓,她需要看地铁站的站名,在该下车的那一站下车。这对她来说有种难以名状的困难。她很清楚在哪一站下车,前一站是什么,也知道自己在哪里,可就是无法在自己和外部世界之间建立起联系,所以诸如起身下车、沿台阶往上走、走在大街上这些平常的事情似乎都需要付出异乎寻常的努力。后来她想,自己是卡住了,就像机器卡住了一样。即便在当时,她心里也有一个自己的形象,有点像从后面挖空了的鸡蛋包装盒。

回到公寓后,她在门厅的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大约坐了一个小时,然后去浴室脱掉衣服,换上睡衣,上床。躺在床上,她如释重负,有种胜利的感觉:终于克服了所有困难,来到了目的地,再也不用记着什么了。

她一点也没有要自杀的想法,不知道怎么使用工具或辅助物,甚至想不出来用什么工具。想到自己买了面包和奶酪,她不禁感到惊奇。现在,这些东西就放在门厅的地板上,可是挑选的时候自己是怎么想的?要怎么咀嚼,怎么吞咽?

晚饭后,莉迪娅和做饭的那个女人在前廊上坐着。女人的丈夫负责清洁。

“噢,当然有洗碗机,”女人说,“我们有两台冰柜,一台超大型冰箱。投资是必需的,有工作队在这儿住着呢,你得让他们吃上饭。这个小店可耗钱呢,像海绵吸水一样。明年还要建个游泳池,你得有更多吸引人的东西,不进则退嘛。别人还以为我们过得多么轻松快活呢,哪有的事!”

这个女人五官轮廓分明,脸上有皱纹,留着长直发,穿着牛仔裤和宽松的绣花长衬衫,外边罩了件男式毛衣。

“十年前我在美国的一个群居村生活,现在在这儿,有时候一天工作十八个小时,今天晚上还要把工作队的午饭打好包。我不停地忙着做饭、烤面包,其余的事约翰做。”

“你们雇了人做清洁吗?”

“我们雇不起,都是约翰做。洗衣服,还有别的活儿,他什么都做。不得已我们买了台轧液机[8] ,洗床单用,还装了台新炉子,从银行贷的款。说来好笑,我曾经嫁给一个银行经理,后来离开了他。”

“我现在也是一个人。”

“是吗?但是你不可能永远一个人。我遇到了约翰,那时他的情况和我差不多。”

“我曾经和一个人在金斯顿一起生活,在安大略省。”

“是吗?我和约翰非常幸福。他曾经是牧师,但我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个木匠。我们都有点逃离世俗。你和斯坦利先生聊过了吗?”

“聊过了。”

“你以前听说过薇拉·凯瑟吗?”

“听说过。”

“那他会很高兴的。我不怎么读书,所以这对我来说一点意义都没有。我是个重视觉的人,但觉得他很了不起。斯坦利老先生是个真正的老派学者。”

“他来这里很久了吗?”

“不,没有很久,今年才第三年。他说一直都想来的,就是来不了,有个亲属需要照顾,得等这个人死了才能来。不是妻子,可能是兄弟,不管怎么说,反正得等。你看他有多大年纪了?”

“七十?七十五?”

“那个人八十一了。没想到吧?我真的很羡慕这种人,真的,羡慕坚持不懈的人。”

“有一次,和我在金斯顿一起生活——曾经一起生活——的那个人,”莉迪娅说,“正把几盒文件放进汽车后备箱。那是在乡下,一处旧的农舍外。忽然他感到有什么东西推了他一下,就低头看了一眼。那时大约是傍晚,天色已经很暗了,他觉得是一只友好的大狗,一只大黑狗拱了他一下,就没怎么在意,只说走吧,好啦,伙计,走开啦,听话。后来他把那几个盒子放好,转过身,才发现原来是一只熊,一只黑熊。”

那天晚上晚些时候,莉迪娅在厨房里给大家讲这件事。

“然后他是怎么做的?”劳伦斯问。劳伦斯是电缆工作队的工头,正在和莉迪娅、尤金、文森特打牌。

莉迪娅笑了:“他说了声‘抱歉’。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盒子里只有文件?没有吃的?”

“他是个作家,写历史方面的书,那是他写书需要的一些材料。有时候他得去一些奇奇怪怪的人那里搜罗材料。那只熊其实是宠物,不是从灌木丛里跑出来的,是主人开玩笑,故意把链子解开的。那儿住着老哥俩,文件就是从他们那儿拿的。两个老人把熊放出来,只想吓唬他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