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第6/17页)

对格温普兰说来,蒂是荣华的化身;对蒂说来,格温普兰是下凡的神仙。

神仙是圣化冥冥之神的神秘,这个神秘又产生了另外的神秘——信仰。在宗教里,只有这一点是不灭的。只要有这点不灭的东西也就足够了。我们看不见这个法力无边的、不可缺少的东西,我们只能够感觉到它。

格温普兰就是蒂的宗教。

有时候她爱他爱到疯狂的地步,就像一个美丽的尼姑膜拜一个笑口常开的土地老爷一样,跪在他面前。

我们只要想一想深渊里的一片光明的绿洲,上面有一对与世隔离的恋人就够了。

没有比他们的爱情更纯洁的了。蒂不知道接吻的味道,虽然,说不定她心里在梦想着接吻呢;因为一个瞎子,特别是女人,会有种种的幻想,虽然怕同未知的世界接近,但是却不反对。至于格温普兰因为年纪轻,所以缩手缩脚,顾虑重重。他爱得越厉害,胆子也越小。他本来可以跟他这个童年时代的伴侣,跟这个像没有见过光明一样,不知道什么叫做错误的姑娘,跟这个只知道一味崇拜他的瞎了眼的女孩子,什么事都干得出来,但是他觉得她愿意给他的东西好像是偷来的。他只得郁郁不乐地满足于神仙似的爱情,同时他对自己的畸形的感觉也使他保持着矜持的纯洁。

这一对幸福的人生活在理想的世界里。他们好像是一对待在两个天体上的夫妻。他们只能对着蓝天放出磁力,这在无际的宇宙里叫做引力,在地球上叫做异性的吸力。他们只用灵魂接吻。

他们一直在一块儿生活。他们只知道这样待在一起。蒂的童年时期正好是格温普兰的少年时期。他们俩是在一起长大的。他们在一张床上睡了很久,因为篷车并不是一间大卧室。他们睡在箱子上,于苏斯睡在地板上,也只好这样安排。有一天,蒂还很小,格温普兰觉得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小伙子先开始害羞了。他对于苏斯说:“我也要睡在地板上。”到了晚上他跟老头儿一同躺在熊皮上。蒂哭了。她要跟她在一张床上睡觉的伙伴,格温普兰不安了,因为他已经爱上了她,他没有让步。从那时起,他一直同于苏斯一块儿睡在地板上。到了夏天,在夜晚天好的时候,他同奥莫睡在外边。蒂到了十三岁,还因为这个不高兴,她晚上常常说:“格温普兰,你来陪我呀,你来了我才睡得着。”这个天真的女孩子必须小伙子陪着才能睡着。裸体必须看见才行,所以她不知道什么叫作裸体。这是阿卡狄亚或者塔希提[9]式的天真。天真未凿的蒂时常弄得格温普兰很生气。有几次,这时蒂已经是个姑娘了,她坐在床上一面梳她的长发,一面喊格温普兰,她的衬衣没有扣好,半裸着上身,露出来女性的轮廓,已经有点像夏娃了。格温普兰涨红了脸,低下了眼睛,在这个天真的处女面前,不知道做什么好,于是嘟嘟囔囔地掉过头去,惊慌失措地走了。不幸的达夫尼在不幸的史萝厄[10]面前逃走了。

这是悲剧式的牧歌最精彩的场面。

于苏斯对他们说:

“相爱吧,你们这两个野人!”

第六章 启蒙师和监护人于苏斯

于苏斯接着说:

“早晚要耍他们一下,让他们结婚。”

于苏斯把爱情的原理教给格温普兰。他对他说:

“你知道天主怎么点爱情之火的吗?他把女人放在底下,魔鬼放在中间,男人放在上面。只要一根火柴,也就是说,只要看上一眼,就燃烧起来了。”

“不一定非看一眼不可,”格温普兰想到了蒂,回答说。

于苏斯反驳他说:

“蠢家伙!难道灵魂还要用眼睛看吗?”

于苏斯有时就是个魔鬼。格温普兰时常因热爱蒂的缘故变得忧郁,就跟躲开一个证人似的,躲开于苏斯。有一天于苏斯对他说:

“算了!不要再缩手缩脚了。在爱情方面,得雄鸡先露脸才行。”

“可是鹰总是藏起来的,”格温普兰回答。

有一次于苏斯独自说:

“最好是用木棒挡住爱情女神的车子。他们爱得太厉害了。将来可能引起麻烦。千万不能让火烧起来。应当平息他心中的火焰。”

于苏斯于是如此这般地劝告他们。当格温普兰转身的时候,他对蒂说:

“蒂,你不要那么爱格温普兰。把自己的心寄托在别人身上是危险的。自私是幸福的根源。女人不容易抓住男人的心。再说,格温普兰到末了说不定会骄傲自大。他的成就太大了!你想不到他的成就是多么大!”

等蒂睡着了,他又对格温普兰说:

“格温普兰,双方不相当是要不得的。一方面太丑了,而另一方面又太美了,这个应当考虑一下。我的孩子,把你的热情节制一下吧。不要太爱蒂。你真的认为自己配得上她吗?只要想一想你自己的畸形和她的完美就够了。要看到你同她之间的距离。像蒂,什么优点都有!多么白的皮肤,多么美的头发!嘴唇好像草莓,还有那双脚!那双手!肩膀的曲线非常完美,脸长得多么好看!她走起路来,好像在散播光明,她讲话的时候,那种庄严的声音多么妩媚!除了这些,还要想一想她是个女人。她不会蠢得做一个天使就算数。她是一个绝色的美人。只要想一想,你的热情就会平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