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过去永远存在,这几个人就是人类的一面镜子(第4/31页)

克朗查理没有往深处看。他的良心有近视病,在采取行动以前,他先凑到跟前仔细瞧瞧,嗅嗅味道。这就是他令人讨厌的地方。一个心灵脆弱的人做不了政治家。把良心看得太重,往往使人优柔寡断。顾虑好像一个面对权杖而没有胳膊的残废人,一个面对着结婚幸福的阉人。千万要小心,这种顾虑会把你引得太远。不近人情的忠实如同一条通到地窖里去的扶梯一样。一级,一级,接着又是一级,你就到了黑暗里了。聪明人会退回来,只有傻子才留在那里。良心不应该随随便便这样认真。不然,你就会一步一步陷入政治节操的黑暗里。结果就无法自拔了。克朗查理爵士的情况就是如此。

到了末了,这些原则就变成了深渊。

他双手背在身后,沿着日内瓦湖散步,多么好的前程!

在伦敦,大家有时提起这个流亡者。他在舆论法庭之前差不多可以说是个被告。有的人替他辩护,有的人攻击他。辩论结束之后,幸亏他愚蠢无知,才宣告无罪。

前共和政府的许多热心家,现在都依附斯图亚特王朝了。这一点是值得表扬的。当然,他们多少总要说他几句坏话。和气的人总是讨厌顽固分子的。有一些受皇上宠幸,在朝里地位高的知情达理的人,对他这种可恶的态度讨厌透了,于是就自然而然地说:“他没有回到皇上这儿来,是因为他没有得到好位子……”“他想要大法官的位子,可惜皇上已经给了哈以德爵士了,”等等。他的一个“老朋友”甚至低声说:“这话是他亲口对我说的。”林诺·克朗查理虽然深居简出,有时也会碰见几个被判了罪的流亡者,或者犯了弑君罪的人(像住在洛桑的安德烈·布鲁东就是其中之一),所以上边的这些话也会传到他的耳朵里。克朗查理不过微微地耸一下肩膀,表示他毫不在乎。

有一次,他耸耸肩膀,又嘟嘟囔囔地说了这么一句话:“我可怜那些相信这种事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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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查理二世这个好人也瞧不起他。在查理二世统治下,英国不单单是幸福,而是欣喜欲狂。复辟好像重新上漆的一幅年深日久的发黑的油画;过去的又重新出现了。美好的古风也跟着来了,美丽的妇女又出来治理国家。爱浮林就注意到这一点;我们在他的日记里可以看到:“穷奢极欲,亵渎圣器,凌辱上天。在一个星期日的晚上,我亲眼看见国王在游戏殿里跟朴茨茅斯、克莉夫兰、马萨林和另外两三个宫女在一起;所有的宫女都差不多不穿衣服。”我们觉得这种描写有点儿不怀好意,不过,爱浮林是个爱发牢骚的清教徒,沾染了共和政体的梦想。他自然不会欣赏各国的君王在这些盛大的巴比伦式的狂欢中所做的有益的榜样,这种狂欢毕竟带来了享乐的资料。他不懂得恶习的用处。有一句格言说:要是你喜欢风骚女人的话,那就不要革除大家的恶习。要不然,你就是个爱蝶而灭蛹的傻子。

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查理二世只是模模糊糊地知道有一个叫克朗查理的叛徒,可是詹姆士二世却很注意。查理二世的统治,比较马虎,他就是这个作风;我们必须承认,他的成绩倒不怎么坏。有时水手会在挡风的绳子上打一个松松的结,风一吹结子就紧了。这就是风暴愚蠢的地方,老百姓也是如此。

松松的结很快就变成一个抽紧的结。查理二世的王朝也是这样。

到了詹姆士二世就比较顶真了。其实闹过革命之后也应当稍微严肃些。他要做一个掌实权的国王,这种抱负实在值得称赞。照他的意见,在查理二世治下不过只画了一个复兴的轮廓。詹姆士二世要建立比较完全的秩序。一六六〇年只绞死十个弑君的议员,他认为很遗憾。他是一个真正重建王权的国王。他颁布了许多严肃的法则。他建立了一个真正的司法机构,这比感情作用的雄辩强得多了,因为它首先关心的是社会利益。由于这些保护性的严格措施,大家都称他国家之父。他把司法权交给杰弗利,宝剑交给苛克。苛克是个效法前人榜样的人。这位热心的上校在一天之内把一个共和分子一连吊了三次,每一次都问他:“你肯弃绝共和国吗?”这个坏蛋每次都说“不”。最后一次才把他结果了。“我把他绞了四次,”苛克洋洋得意地说。重新开始处死叛国犯是王权增长的有力信号。李尔夫人虽曾送她的儿子去讨伐蒙茅茨[8],但是因为家里窝藏过两个叛徒,也被处死刑。另外一个女叛徒,因为老老实实供认一个浸礼女教徒曾经掩护过她,被宣告无罪,而那个掩护她的女人却被活活地烧死。苛克知道有一个城市赞成共和政体,有一天,为了让他们看看颜色,他绞死了那儿的十九个市民。说实在的,这些报复的行为也是合法的,因为我们记得在克伦威尔的统治下,曾经把教堂里的石头圣像割掉鼻子和耳朵。提拔杰弗利和苛克的詹姆士二世,是一个笃信天主教的国王。因为他那些情妇长得丑陋,他才实行禁欲。对哥仑比埃神父唯命是从。这位忏悔师差不多跟舍米乃神父一样圆滑,但是比较热情。他上半辈子荣任詹姆士二世的顾问,下半辈子是玛利·阿拉各格的灵魂导师。正因为这种宗教的培养,詹姆士二世以后才能坚强地忍受放逐,而且在他隐居圣日尔曼的时候,表现出一个国王也能应付逆境,怡然自得地摸着瘰疬,同耶稣会士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