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上门

根据我父亲的描述,我外公身上一根毛发也没有。他在乡下有一处农庄,和外婆住在那里。算到当时,她已经卧床十年了,饮食无法自理也不能说话。

外公骑一匹很棒的马。它高大得无有出其右者,浑身黝黑,只有两条腿上各有一块白斑,就在蹄子上方。

外公深爱我的母亲。在她很小的时候,他就编了许多关于她的美妙故事。如今他老了,并且有些糊涂,他开始相信这些故事是真的了。

他认为是她把月亮挂上天的。他确实时不时会相信如果不是她把月亮挂上去,月亮就不会在那儿。他相信星星都是为她而许下的心愿,有一天它们都会实现。她很小的时候他就这么对她说来逗她开心,现在他都相信了,因为这让他自己很开心,也因为他真的很老很老了。

他们没有请外公参加婚礼。原因很简单:他们没请任何人。与其说是场婚礼不如说就是在奥本法院办理的一个法律程序,由陌生人证婚,由发着烧的老法官主持婚礼。老法官的嘴角冒着零星白沫,慢吞吞地宣布,从此刻起,你们结为夫妇,直到死亡将你们分开云云。情况就是这样。

对坦普雷登先生解释清楚这些并不容易,但是我父亲想试一试。他开车来到农庄大门前,那里挂了块写着“别按喇叭”的牌子。恰好,新娘的父亲就在那儿,骑在马背上,特别显眼。他疑心重重地看着这辆长长的车,车里他的女儿害羞地挥着手。他把一大条木头从篱笆柱子上六英寸宽的开槽中退了下来,打开大门,父亲缓缓地把车开进去,生怕马受到惊吓。

他把车一直开到房子前,坦普雷登先生骑着马跟在后面。母亲和父亲都很平静。

他看看她笑了。“没什么可担心的。”他说。

“谁担心了?”她笑道。

虽然他们俩心里都不怎么踏实。

“爸爸,”进屋后她说,“来见见爱德华·布龙。爱德华,这是塞思·坦普雷登。现在你们握手。”

他们照做了。

坦普雷登先生看着他的女儿。“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他问。

“做什么?”

“和这个男人握手呀!”

“因为他是我的丈夫。”她说,“我们结婚了,爸爸。”

他们还握着手,他深深地注视着爱德华的眼睛。然后他笑了,听起来就像一声爆竹。

“结婚了!”他说,然后他走进房间,新婚夫妇跟在他身后。他从冰柜里给他们拿了两罐可乐,然后他们在客厅里坐下。坦普雷登先生在一根象牙把的烟斗里塞满烟丝然后点着,于是房间里瞬间笼罩了一层薄薄的烟雾,就挂在他们头顶上方。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问,抽一口咳嗽一声。

这似乎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所以没人说话,他们只是微笑。

爱德华看着这个男人寸草不生的鹅蛋脑袋,然后看着他的眼睛。“我爱您的女儿,坦普雷登先生。”我父亲说,“我打算一辈子爱她、照顾她。”

我父亲之前考虑了很久该说些什么,最后说出口的却是这么简单的几句——但又很深刻。他认为这些话已经代表了一切,并且希望坦普雷登先生也能这么认为。

“布龙,对吗?”坦普雷登先生斜着眼问,“我以前认识一个叫布龙的,和他一起骑过马。在1918年或是1919年,我是个骑兵,驻扎在黄石。那时候有强盗,你可能想不到,大多数是墨西哥强盗,还有马贼或是普通的贼。我们一起追捕闯进我们地盘的那些家伙——布龙和我,当然还有其他人,罗杰逊、梅贝瑞、施蒂姆逊——一直追到墨西哥。哦,是的。我们的地盘。我们追捕他们,一直追到墨西哥,布龙先生,一直追到墨西哥。”

我父亲点点头,微笑,喝着可乐。他说的话坦普雷登先生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您外面那匹马长得真俊。”我父亲说。

“你对马也有研究?”他说,然后又笑了——发出爆裂沙哑的声音,“你找了个懂点儿马的男人,对不对,亲爱的?”

“我想是的,爸爸。”她说。

“很好。”他点头道,“非常好。”

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坦普雷登先生说了些当骑兵的日子里发生的故事,他们有说有笑。然后话题转到宗教和耶稣,这是坦普雷登先生最爱的话题之一,他认为把耶稣钉上十字架是特别卑鄙的行为,因为彼拉多总督和耶稣曾经是牛津的室友。这么看来,彼拉多确实做了件天大的龌龊事。这个下午再也没有提到过结婚这档子事——事实上,坦普雷登先生好像完全忘记了他们究竟是来干吗的。

黄昏来临,应该道别了。

他们三个人站起身,男人们又握了握手,然后经过关着的卧室门前,在那里放慢脚步。桑德拉看看她的父亲,他摇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