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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克和赫尔默。在我们乡村的小学里,我们班上还有双胞胎女生。亨克和我的桌子靠近窗边,窗外有一大盆植物,坚韧的叶子上全是灰尘。双胞胎女生就坐在我们后面,自然就有人认为我们会成为男朋友和女朋友,我们交替着和她们交往,与我们相比,双胞胎女生不是那么相像。

亨克的速度比我快,我的反应总是太慢,回想起那些日子,亨克总是在做着什么——骑着滑板车在路上翻转,从课桌上跳起来,回答问题,而穿着褐黄风衣的校长就站在他的身边——而我在跟上他之前总是要“嗯”一声。我从来没有真正做过什么,我总是异想天开,而他却付诸行动。很快,双胞胎女生就知道了我们什么时候要交换,她们并不介意,我们也无所谓,四个人在班上算是扮演着某种角色。

亨克和我穿同样的衣服,头发也是我们乡村的理发师一个接一个理的——“既好看又容易”,每次他都这样跟母亲和我们说,但我们还是有许多不同的地方。当我们穿衬衫的时候,亨克总把衬衫的一半耷拉在裤子外面,要不然就是把领子竖起来,头发总是比我的蓬乱(理发的时候他总是会停止吞口水,还没来得及走出理发店的门,就把口水往手上一吐,然后就在头上乱抓一通,也不在乎理发师是否在看着他),他的滑板车总比我的快十英尺。

他似乎——回想过去,总是回想过去——总是非常确切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我却从来没有头绪。任何事情都是如此。我仍然能看到理发店镜子边上的那瓶白桦洗液,上面还有个橡皮喷雾器,亨克说那玩意儿非常难闻,我不是很确定,但那味道确实有点怪。

我们八岁的时候我才有了自己的卧室(也就是现在父亲住的房间)。我独自睡了三个晚上,第四晚,我悄悄回到原来的卧室,钻进亨克的毯子里。“你在干什么?”他悄声问,没话找话。我没有回答,他翻过身来,我将双脚挤进他的双脚之间,依偎着他。尽管我们断奶已经七年多了,脚上的脂肪层早已消失,但也许就是那个晚上给我留下了模模糊糊的记忆:夏天,我的脚碰到其他人的脚;从下往上看,母亲的脸庞出现在一个柔软、白皙的隆起物之上。她的下巴,尤其是她那微微鼓凸的双眼,并不看着我,而是望着远处的某个地方:稀薄的空气、田野抑或堤坝。

他从不来我的房间。那是个孤独的房间,是个被人遗忘的房间。我早就该搬到楼下去了,父亲体会不到那个房间的孤独。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双胞胎女生已经搬走了,也没有人认为我们是谁的男朋友,我也不再每天晚上钻进亨克的卧室。有时一星期去一次,有时两次。

窗上结起冰花的时候,我们穿着睡衣,盖上一层又一层的毯子;而天气暖和时,我们就赤裸着身子,只盖一层被单,紧紧贴着对方的身体。我们一起骑自行车去蒙尼肯丹:亨克去农技学校,我上高中。我们一整天都不在一起,但到了下午,我们总是从不同的方向骑车而来,同时将胳膊落在自行车的把手上面,一起迎战风雨。我们一起庆祝生日,分享共同的朋友,甚至在十四岁之前,我们一直一起洗淋浴,直到那个星期六的晚上,父亲将我们分开,“一个先洗,一个后洗,”他说。我们跑到母亲那里去抱怨,她后来说:“现在,现在你们已经不再是小男孩了。”那又怎么样?我们这么想着,但没有说出来。祖父祖母听声音都分不清我们两个人。我们依旧穿同样的衣服,没有区分彼此的必要。我们一起去看牙医(哪怕我的龋齿总是比亨克的多),一起在艾瑟尔湖里游泳;在我们作呕,试图把苦苣盘从面前推开的时候,一起被大人敲打后脑勺。在二月那个寒冷的日子,当父亲差一点鼓起勇气开车冲过堤坝时,我们一下子就像暹罗连体双胞胎一样紧紧贴在了一起。那完全是不假思索的反应。假如父亲真的冒了险,而那冰层虽厚却承受不了汽车的重量,我们很有可能就连为一体淹死了。

夏天,我们一起去看博士曼风车,面对面吊在铁架子上,而羊群就在边上看着我们。黝黑发亮的皮肤、干草和咸咸的汗臭味混杂在一起,而不管我们使多大劲,就是看不到天空的云彩和云雀。我们属于彼此,是拥有同一个身体的两个男孩。

然而,丽特出现了。一九六六年的一月,我去他的卧室想要爬上他的床,可他把我轰了出来。“滚蛋,”他喊。我问他为什么。“白痴,”他说。听到他轻蔑的叹气声,我离开他的卧室,瑟瑟颤抖着回到了自己的卧室。那个晚上天寒地冻,新年的脚步才刚开始,第二天早晨,窗户上结满了霜花。我们成了拥有各自身体的一对双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