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的并存与交流(第2/4页)

与此同时,文学观念和形式的演变也为我们提供了复杂的课题。以二十世纪而论,一方面,文学在形形色色的观念(有时甚至是赤裸裸的意识形态或反意识形态的意识形态)的驱使下愈来愈理论、愈来愈抽象、愈来愈“哲学”。卡夫卡、贝克特、博尔赫斯也许是这方面的代表人物,而存在主义、现实主义和“高大全主义”则无疑也是观念的产物、主题先行的产物,它们可以说是随着观念和先行的主题走向了极端,即自觉地使文学与其他上层建筑联姻(至少消解了哲学和文学、政治和文学的界限)。从某种意义上说,二十世纪批评的繁荣和各种“后”宏大理论的自话自说顺应了这种潮流。另一方面,技巧被提到了至高无上的位置。从乔伊斯的《尤利西斯》到科塔萨尔的《跳房子》,西方小说基本上把可能的技巧玩了个遍。俄国形式主义、美国新批评、法国叙事学和铺天盖地的符号学与其说是应运而生的,毋宁说是推波助澜的(高行健的《现代小说技巧初探》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二十世纪上半叶西方小说的形式主义倾向)。于是,热衷于观念的几乎把小说变成了玄学。借袁可嘉先生的话说,那便是(现代派)片面的深刻性和深刻的片面性。玩弄技巧的则拼命地炫技,几乎把小说变成了江湖艺人的把势。于是,人们对情节讳莫如深,仿佛小说的关键只不过是观念和形式的“新”、“奇”、“怪”。然而,古人不是这样的。中国小说的起源是轻松自如的故事情节(或谓“稗官野史”),而事实上《左传》及《左传》以降的诸多史书也是中国小说的策源地(是谓“文史一家”)。其中如《郑伯克段于鄢》、《曹刿论战》、《触龙说赵太后》、《蔺相如完璧归赵》以及《伯夷列传》、《管晏列传》、《屈原列传》等众多美妙的段子,其实都可以视作最初的小说,具有小说的基本因子:故事情节。诚然,由于道统对小说的轻忽,中国小说及小说史研究起步甚晚。一如鲁迅所言,中国之小说自来无史;有之,则先见于外国人所作之中国文学史中(且必得到二十世纪),而后中国人所作者中亦有之,然其量皆不及全书之什一,故于小说仍不详。

在西方,虽然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及小说史研究也是后来的事,但古希腊人对“类小说”的重视早在亚里士多德时期便已然露出端倪。比如亚里士多德对文学(史诗、悲剧)的态度,其实已经体现了古希腊人对小说(情节)的重视。亚里士多德视情节为文学的首要问题,认为它是一切悲剧的根本和“灵魂”。他还说“情节是悲剧的目的,而目的是一切事物中最重要的”。因此,《诗学》中差不多三分之一章节是有关情节的。在悲剧的六大要素中,情节列第一位,依次是性格、语言、思想、场景和唱词。当然,情节和故事原是不同,情节或可说是经过艺术加工的故事,但绝对不是脱离故事的观念和技巧。过去的文学原理大都拿国王和王后的例子来说明故事和情节的关系,称“国王死了,两年后王后也死了”是故事,而“国王死了,深爱着他的王后便无法独自存活在这个世上,于是郁郁寡欢,最终成疾而终”则是情节。这就是说,情节是有血有肉的故事。当然,这是一种简单化诠释。倘使以《红楼梦》为例,两者的关系就比较明确了。因为,我们或可视第五回贾宝玉梦游太虚幻境为故事,而家族没落与爱情悲剧则是其情节。诸人物的性格、形象、命运等等,在情节中逐渐演化并凸现出来。或以《罗密欧与朱丽叶》为例,故事是两个世仇家族子女的爱情悲剧,而情节几乎可以说是整部作品。这样,在浪漫主义之前,情节对于文学,尤其对于戏剧、小说甚至史诗一直是精华要素,因而地位十分稳固。相形之下,主题却是后来才逐渐显露和凸现出来的。在人文主义的现实主义及其之前的文学中,主题是自然显露甚至深藏不露的。荷马史诗是行吟诗人的作品,其主体意识和主题思想是那样的淡然,以至于后人不得不在归属问题上煞费脑筋。而作品中的各色人等,无论是阿伽门农、奥德修斯、阿基琉斯还是帕里斯,个个都是英雄。是非、善恶等价值取向尚不在诗人(或行吟诗人们)考虑的要素之中。古希腊悲剧也是如此。我们的先人却不然。他们处理文史的方式似乎比较老到。司马迁之所以忍辱负重、发愤著书的原因,固然在其修史记事的抱负,但《艺文类聚》中《悲士不遇赋》所表现的悲愤和褒贬印证了他对历史及历史人物的价值判断。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华民族倒确是“早熟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