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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独子,出生于一九二七年。父母都是英国人,中产阶级。他们生活在丑矮个维多利亚女王长长的怪影之中,终身不能完全摆脱,因为他们不能超越历史。我上过公学,服兵役浪费了两年时间,然后进牛津大学,在那里我开始发现自己不具备实现自身理想的条件。

我早已意识到,我没有自己所需要的那种父母和祖先。我父亲当上准将,只是因为生逢其时,而不是他有什么了不起的职业天才。我母亲堪称这位未来少将的模范妻子,从不敢与他顶嘴,即使他在千里之外,她也是规规矩矩,就像他在隔壁房间聆听她的动静一样。战争期间我难得见父亲一面。他长期不在家的时候,我对他的看法多少还算是圣洁的,但他总是在回家休假的头四十八小时内把我的看法打个粉碎。

他和一切不称职的人一样,很讲究仪表,对日常琐事十分认真。他没有什么聪明才智,却积累了一大堆吓唬人的大话,诸如纪律、传统、责任等等,不一而足。如果我胆敢——这很罕见——与他争辩,他就会从这些图腾般的词汇中拿出一个来对付我,这无疑很像在部队里出现类似情况时他压制部下一样。如果你还不认输的话,他就冲你发火。他的脾气像一只红毛狗,时刻都被带在身边。

我们家是在南特赦令撤销之后从法国移民到英国来的——高贵的胡格诺派教徒,与十七世纪畅销书《阿斯特雷》的作者于尔菲多少有点瓜葛——这是我们这一厢情愿地认定的传说。如果你把另一个同样未经证实的与托马斯·德菲[1]的关系排除在外的话——他是查理二世敷衍应付的朋友——我的先祖中就再没有什么人有一丁点儿艺术细胞了,一代又一代,尽是些船长、牧师、海员、小乡绅,没有一个出人头地的,他们的共同特点是好赌,而且每赌必输。我的祖父有四个儿子,两个死于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三个为赖赌债,逃往美国,其行可憎,父亲从不提及他还活着的事,据说这位小弟弟也具备了兄长们的一切恶劣品质。我一点也不知道他是否还活着,甚至也不知道在大西洋彼岸有没有我不认识的堂兄弟姐妹。

在我求学的最后几年,我终于认识到,我父母最大的错误在于他们对我向往的那种生活不分青红皂白地持蔑视态度。我的英文“不错”,曾用笔名在学校杂志上发表过诗歌。在我心目中,D.H.劳伦斯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人物。我的父母肯定从未读过劳伦斯的作品,除了知道他与《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有关之外,可能对这位作家的情况一无所知。父母身上有些东西,本来我是可以拥有得更多一些的,如母亲情感上的温柔,父亲有时欢欣愉悦,可是我所喜欢的这些优点,恰恰是他们不希望被别人喜欢的东西。我十八岁时,希特勒死了。其时,父母和我之间已成了纯粹的供养关系,对他们我必须表现出象征性的感激,其他的情感就很难谈得上了。

我过着两种生活。在学校里,我小有名气,人称战时唯美主义者,喜欢冷嘲热讽。可是我必须参军——为传统和牺牲精神所迫。我坚持当完兵后要上大学,幸运的是,我的这一要求得到中学校长的支持。在军队里,我继续过着双重生活。在公开场合,我极不自在地扮演着“烈火将军”准将于尔菲的儿子的角色。私下里,我提心吊胆地偷看企鹅新书系列和诗歌小册子。后来我想办法尽快地退了伍。

一九四八年,我上了牛津大学。在马格达伦学院第二年的漫长假期里,我几乎没怎么见着我的父母。假期过后不久,父亲必须飞到印度去。他把我母亲也带了去。他们乘坐的飞机在卡拉奇以东大约四十英里处遇上雷暴雨失事,飞机在优质汽油的燃烧中化为灰烬。一阵震惊之后,我几乎立即产生一种如释重负之感,我自由了。我的近亲只剩下母亲的弟弟一人,他远在罗得西亚务农,因此,凡我视为真正自我的东西,现在再也没有家庭的束缚了。在恪尽孝道方面,我可能显得不足,但是追求时髦我可是行家里手。

起码,在马格达伦学院同一群性格古怪的伙伴在一起的时候,我有这种感觉。我们组织了一个名叫“叛逆男子汉”的小小俱乐部,喝干雪利酒,开会时穿深灰色服装,系黑领带,以示对四十年代后期那些穿寒酸的连帽粗呢大衣者的抗议。在俱乐部里,我们对存在与虚无进行辩论,把一种微不足道的行为叫作“存在主义”。稍不开窍的人可能斥之为反复无常,或者干脆说自私。可是我们无法理解,我们读过的法国存在主义小说中的英雄或反英雄,为什么不能看成是现实主义的。我们试图模仿他们,误把复杂感情状态的比喻描写当成明确的行为规范。我们当然体会到了个中痛苦。我们大多忠于牛津大学永恒的一流意识,一心想标新立异。在我们的俱乐部里,我们做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