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K II(第21/47页)

……不知为什么我今天会想到特伦提娅,想到维吉尔之死。晨光明媚,天空澄净,在我窗外远远的东边,我看见那不勒斯上方的陆地有个岬角伸进大海。也许我是想到维吉尔不在罗马时会住在那不勒斯,也想到他在饱蓄情感的严肃外表下,对特伦提娅怀着钟爱。特伦提娅是个女人,我从前也是。

我从前也是……我不甘做女人,特伦提娅甘愿吗?在我的人间岁月里,我觉得她是甘愿的,对她有种暗暗的轻蔑。现在我不知道了。我不知道另一个人的心;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心。

IX.书信 大马士革的尼古拉乌斯致阿马西亚的斯特拉波(公元前18年)

希律正在罗马。他满意我的《奥古斯都·恺撒生平》,在海外付诸出版,还希望我无限期地留在都城这里,以便他能与皇帝结成一种可信赖的纽带。你可以想象,这是一件相当微妙的工作,但我有信心不辱使命。希律知道我拥有皇帝的信任与友谊,而且我相信以他的聪明,他明白我不会背叛这两样东西;以他的实际,他至少知道如果我那样做了,就会对他们俩都不再有用。

承蒙你善意的夸奖,但我最终决定我应当放弃拟题作《罗马名流谈话录》的作品计划。当我了解了这些人,就只能承认我们俩都受过训练的亚里士多德模式根本无法套用于他们。这对于我是个艰难的决定,因为它必然意味着以下两点之一:要么我们学到的模式不完全,要么我对那位大师的研读并没有自己相信的那样透辟。前者近乎不可想象,后者则是不堪细思的耻辱;这个我不会向别人承认,除了向你,我青年时代的朋友。

让我试举一例说明我的意思。

一部最新法律的消息正在让全罗马鸦飞鹊乱,颁行它的元老院最近由于屋大维·恺撒的一个敕令,已裁减为六百人左右。这举措简单说来,是要将这个奇特的国家的婚俗法律化,而这些习俗在近年受承认的方式,可谓是遭到抛弃而非得到遵从。这法律除了别的规定,还给予释奴多于从前的婚姻权和财产权,这引来了某些阶层的埋怨;但是这法律有两个更为惊人的部分,它们激起的愤怒呼声比这种抱怨还强烈。第一部分规定,元老或由于自身财产而有资格担任元老的人,不得娶获释女奴、女戏子或戏子的女儿为妻。同样,凡是元老身份的人,其女儿或孙女不得嫁给一个获释男奴、戏子或戏班中人的儿子。无论地位高低,出身自由的男子不得娶妓女、鸨母、有犯罪前科的人、做过戏子的女人,或任何因通奸曾被捉获并定罪的女人,不管其地位如何。

然而法律的第二部分甚至比第一部分更为极端;它规定,父亲在自家或女婿家中捉获女儿的奸夫,可以(但不是必须)杀掉奸夫而不受追究,也可以杀掉女儿。丈夫则可杀掉犯奸的男子,但不可杀妻;无论如何,他必须检举犯奸的妻子并休掉她,否则可将他本人作为淫媒论罪。

我说了,全罗马鸦飞鹊乱。讽刺文章疯狂地流传;谣言四起;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每个市民都各执己见。有人认真看待,有人不当回事。有人说它应当称为李维娅法,而不是尤利乌斯法,怀疑它是李维娅背着屋大维·恺撒迂回操纵而制定的,以此来报复他跟同时是朋友之妻的某位夫人的私情。其他人将法律归之于屋大维自己;这些人当中,他的敌人佯装对他的假道学感到义愤,另一些人则觉得看见了“昔年美德”的重建而感到鼓舞,还有些人觉得它要么是屋大维·恺撒,要么是他的敌人布置的意图不明的计谋。

一片争议中,皇帝自己举止平静,仿佛全然不知他人所言所想。但他的确知道。他一直知道。

这是他这人的一面。

但还有另一面。这一面是我和他的几个朋友所知道的。它与我展示给你的那一面并不相像。

我多次去过帕拉蒂尼山上他家里的正式宴会做客,那儿是李维娅的地盘。这些场合是愉快的,气氛毫不紧张;若说屋大维与李维娅对彼此并不温情脉脉,倒也相敬如宾。别的场合上,我做过马尔库斯·阿格里帕与尤利娅家里的客人,屋大维也来,通常有盖乌斯·梅赛纳斯的妻子特伦提娅陪伴。还有几个亲密而随意的场合,是我在梅赛纳斯自己家里做客,也见到屋大维与特伦提娅。他们三人轻松相处,是老朋友的态度。

但是他与特伦提娅的私情尽人皆知,已经被大家知道了几年。

还有别的。他几乎像个哲学家一样,对国人信仰的古老神明不以为然;又几乎像个农民一样异常迷信。他会不拘目的地运用祭司的占卜,全看他自己的方便,只要用得成功就信以为真;他会(友善地)嘲笑我们国度所信奉的神拥有他所谓的“超越的浮夸”,纳罕一个民族得要多么懒怠才会只发明一个神。他有一次说:“神有很多,彼此像人类一样争斗,这样更恰当……不。我不相信你们犹太人的奇怪的上帝对我们罗马人会有用处。”又有一次我责备他(我们交谊已深)笃信朕兆与梦,他答道:“不止一次我因为相信自己的梦兆而获救,保住了性命。到它不救我时,我就不会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