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戈特孟在新的流浪生活开始时,不但又获得了自由,而且陶醉在这种自足里。他已经又找回了自己的生活,不必再听从谁,只是随天气和季节变换,眼前没有任何目的,头上没有屋顶,身上一无长物,完全随遇而安,过的是天真、勇敢、简陋与自信的生活。他是亚当的儿子,是被逐出乐园的人。他时时刻刻接受上天所给他的东西:太阳、雨雾、霜雪、寒冷、健康与贫穷。对他来说,没有时间与历史,没有存在的东西,没有行动与努力,有的只是对那些住在屋里的人的惋惜和绝望!放浪的人是可以文雅或粗野的,可以随心所欲做出巧妙或无用之物的,可以是勇敢或胆小的,但他心里始终是个小孩,生活在所有洪荒未辟之前,创造世界的第一天,他的生活常受单纯的本能与必要的引导。他是聪明的,也可能是愚蠢的;他很了解所有的生命是多么脆弱和短暂,所有的生物又是多么贫乏与恐怖,用他那一点热血穿过冰冻的世界,要听从细小的胃的命令,这是多么的可怜和渺小啊!他不愿回忆一切不愉快的事,不愿想到一切存在的短暂,以及那些充满在我们周围,正日渐凋零、日渐趋于死亡的生命。

流浪生活如同幼年时代,是从母亲的性格而来的,厌恶法则与精神,奋不顾身,总是在死亡的边缘。戈特孟的灵魂早就深受这些侵袭,而且有着牢不可破的根性。他是艺术家,是蕴有这种根性的艺术家,这也是使他生活丰富与复杂的原因。任何生活都会先由分裂与矛盾逐渐趋于丰富与开花的;要是背后没有死神的环伺,人就会陶醉得不知理性与节制,要是没有经过异性的滋润与陶冶,人就会迷糊地不知道爱是什么。

夏去秋来,然后,戈特孟又忍耐地度过了贫乏的冬季,兴奋地迎接了甜美而令人陶醉的春天。四季过得多快,连火伞高张的夏天也一次一次地过去了。这样年复一年,戈特孟除了饱受饥渴、静观变换的四季之外,已经忘记了世界上还有别的东西;他好像完全沉浸在母亲的、好动的原始世界里了。但他在每个梦里,以及每次沉醉于遐想时,看见盛开着花朵的山谷与枯萎萧索的山谷,总会大吃一惊。他是艺术家,常常为某种渴念所苦,总想把握住消逝而无意义的东西,借精神的力量使它变为永远渴望的东西。

戈特孟自从那次维克多的流血事件以来,一直过着单独流浪的生活,直到有一次他遇到了一个同路人,这个人暗地跟了他很久。他看看这个人,觉得并不像是维克多那一类人,便和他聊上了。这是一个年轻人,是一个罗马的朝圣者,穿了僧衣,戴着圣帽,名叫罗培德,家乡在菩登湖(Bodensee介于德奥瑞士之间的湖,湖上风景秀丽),是个手艺工人的儿子,曾在圣伽鲁斯修道学校念过书,后来就在父亲的工场里做细木匠,从小就想到罗马去朝圣,而且始终念念不忘,到他父亲去世后,他就首先决定要去实现这个愿望。他在父亲快要埋葬时,就向母亲和妹妹说他为了赎自己与父亲的罪,要去罗马朝拜圣地,没有什么能够阻止他的。母亲与妹妹虽然责骂他,却无济于事,他的去意甚坚,也不顾母亲与妹妹的牵挂,说走就走了。是什么促使他如此坚决呢?表面上看来似乎是虔诚的动机,他喜欢逗留在教会所在的地方,有宗教设施的场所,凡是礼拜、受洗、葬礼、弥撒、香烟与蜡烛无不喜欢。然而实际上,却是因为他喜欢流浪。他会一点拉丁文,但并不是学者,而是在教会天井里静观默想作私下陶醉的人。他也曾以孩子般的热情,动手担任辅祭。戈特孟对他并不很热情,却颇有好感,觉得他对于流浪与陌生的事物,有着像自己一样不顾一切的冲动。罗培德从离家后,满意地流浪,而且也到过罗马,许多修道院与牧师都把他当客人接待。他曾参加过几百次弥撒,也曾去过最有名与最神圣的圣地祈祷,吃过圣餐与呼吸过许多香烟,认为这对他少年时的罪恶与父亲的罪有所补益。他在外流浪了一年多,当他终于倦游返乡时,家里的人把他当作浪子看待,而且在他外出期间,妹妹已经与雇来的一个勤快的细木匠结了婚,家里与工场完全在她支配下。这样,当罗培德回家后不久,又兴起了出外旅行的念头时,谁也不来阻止他了。他不难从母亲处拿到一些存款,置办朝圣的衣服,然后重新去朝他的圣地了。但他这次并没有目的,半是僧侣半是流浪者地横越过德国,身上佩着各处圣地的纪念铜牌和念珠。

他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遇见戈特孟的。他们一同走了一天的路,交换了一些流浪的回忆,然后在附近的小镇上分了手,谁知道在此处又碰了头,而且永远不愿再分离,自动做了戈特孟的旅伴。戈特孟很喜欢他,他也敬佩戈特孟的知识、勇敢和精神力量,也爱他的健康、力气与正直。他们互相适应,戈特孟是温良的,只有一事例外,就是当他被悲哀与莫名的烦恼所袭时,就经常沉默而执拗地不顾及对方,好像他不在眼前似的。罗培德不久就摸透了戈特孟的脾气,并且发现他会背诵许多拉丁文诗歌,会在大教堂门前说明那些石像的来历,会在他们休息的空地石墙旁用赭石速描人像,所以他把他的同伴视为神的宠儿,近乎魔术师般的奇幻,何况他还是女性的宠儿,这些都直叫罗培德佩服得五体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