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5页)

他在这个村里还经验过一些别的事情,这是因为有个邻居的太太,在那农妇生产后第二天早晨发现了戈特孟,并且对他眉来眼去,于是他在村中的第二天夜里,便使得那位太太过得非常快活。他在长久禁欲之后,又兴起了满足欲望的念头,在两三个星期之内平静了的情欲又开始死灰复燃了。因为这样的耽搁,使他又累积了新的经验。戈特孟在这个村里的第二天,结交了一个朋友,是一个身材高大鲁莽的家伙,名叫维克多,样子有一半像神父,一半像绿林好汉。他与戈特孟彼此用拉丁语招呼,虽然他早已过了学龄,却自称为流浪的学生。

这个有八字胡的人,以诚意与流浪者的风趣与戈特孟交谈,两人很快地就意气相投。戈特孟问他是哪里的学生,到哪里去旅行,他立刻发表了一篇奇特的演说:

“请勿见怪,我上过许多大学,到过科隆与巴黎,我所知道的关于肝脏腊肠的形上学,比起赖顿(Leyden)论文中的内容更为充实。从此以后,我像一头可怜的斯维纳犬一般,不知饥渴地跑遍了德国,人家叫我‘百姓惊’(Bauernschneck),我的职业是教少妇们拉丁文,用魔术把烟熏的香肠放进肚里。我的目的地是市长夫人的床,要是我前世没有吃乌鸦,那我一定作个大主教。小兄弟,为口腹操劳还比其他事情更好,反正烤兔肉从来没有填饱过我可怜的胃。波希米亚王是我兄弟,所有我们的天父都把波希米亚王像我一样供养,但最好是他让我自己做,前天那无情的天父错用了我去救一头半饥饿的狼。老弟,要是我没有打死那畜生,那你此刻就没有机会分享到我的荣誉,也不能再见到我这个亲爱的朋友了。为无穷世之世,阿门(In saecual s aeculorum, Amen.译注:语出天主教弥撒经书的序文)。”

戈特孟对这种穷极无聊的诙谐与流浪学生的拉丁文,还知道一些,他虽因与这个披头而无聊的高个子同流合污而感到害怕,却又有些喜欢这个甘居下流的流浪汉,所以两人一拍即合,一同去旅行,不管怎么样,两个人总比一个人有力量,可以少担心些。可是他们在继续前进时,维克多老是要同农人谈拉丁文,要求住在他们家里。事实上,他与戈特孟在旅途上的情形并不一样,他不是在农家或村中作客,而是挨家挨户叩门,与任何女人搭讪,在每个厩舍与厨房里探头探脑,好像去收税金与贡品似的。他对百姓们讲威尔斯兰的战争,在灶旁唱意大利“派维亚之战”的歌,向祖母们介绍治疗关节炎与拔牙齿的药。他似乎无所不知,什么地方都去过。他把皮带扎在衬衣外,里面塞满了受赠的面包、胡桃与梨片。戈特孟奇怪地望着他,好像他要长途行军一般。他有时吓唬人;也有时逢迎人;有时冒充学者,说些拙劣而不完全的拉丁语;有时又说些无耻的江湖黑话,在谈话与学者般的演说中,目不转睛地注视每个人的脸、每个开着的抽屉、每个盛有菜肴的碗盆。这个人看来是四处流浪,饱闻多识,历尽风霜饥寒的人,由于长期的流浪,为了颠沛的生命而奋斗,已经变得恬不知耻了。戈特孟在想,自己将来也会变成如此吗?

第二天他们又出发了,戈特孟初次有了同伴旅行。他们走了3天,戈特孟从维克多处学了好些流浪者所必须具备的本领,可以分为3大类:保护生命的安全,寻找宿夜的地方,罗致食物的方法。这3件事关系着一切,也是维克多本能地养成的习惯,是他长年流浪生活的结果。他能从人家住处附近认出最不触目的记号。无论是在冬天,在夜里,或在树林与田野的任何角落,都能把休息或睡眠的地方,调查得清清楚楚;当他走入别人房间时,立刻就知道这家的经济状况,甚至于屋主为人与心地的善良程度——这一切使维克多能有今日优越地位的方法,他都教给了这个年轻的伙伴。戈特孟有一次回答他说,他不愿用这样蓄意的算计去接近人,他虽然对这些本领全无所知,可是人家对他恳切的求宿仍然很少拒绝。瘦高个子的维克多听到这些话,谑笑地说:“喏,小戈,像你这样年轻潇洒而又天真的人,就是一张好的投宿票,你当然是幸运儿啰!女人喜欢你,而男人也会想,啊呀,这小子长得不坏,他不会害人的。可是你想想看人是会老的,小孩的脸上也会长出胡子和起皱纹的,裤子终究会有洞的,会变成令人讨厌而不受人欢迎的,代替年轻与无邪的是饥荒的样子,到那时候非要再坚强地学些东西不可,否则只好睡在粪堆上,连狗都会向你撒尿。不过,我觉得你并不会这样长久地流浪下去,你有一双细腻的手,有漂亮的鬈发,你会有好日子过的,会睡在舒适的新婚床上,或者是在吃住都好的小修道院里,要不然便是在一个有暖炉的书房里,你也会拥有讲究的衣裳穿,人人将把你当公子哥儿看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