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早埋葬

有那么一些题目非常引人入胜,但若写成正统小说却过分恐怖。所以纯粹的浪漫主义作家对这些题目应避而远之,如果他不想干犯众怒或是招人讨厌的话。只有得到确切而庄重的真相之认可,方能对这类题目加以适当的处理。譬如说,我们读到下列叙述时总会感到毛骨悚然,总会感到最强烈的“愉悦的痛苦”,诸如对强渡别列茨那河的叙述、对里斯本大地震的叙述、对伦敦黑死病的叙述、对圣巴托罗缪大屠杀的叙述,或是对加尔各答土牢里那123名囚犯窒息死亡的叙述。但是,在这些叙述中,引人入胜之处正是其事实,正是其真相,正是其历史。若是作为虚构,我们就会怀着厌恶之情掩鼻而视。

我已经列出了有史记载的这几场引人注目且令人敬畏的灾难,但在这些事例中,灾难之规模给人留下的强烈印象并不亚于灾难之性质。我用不着提醒读者,从人类灾难那份长长的目录中,我可以列出许多比这些大规模灾难更充满实质性痛苦的个人祸殃。其实真正的不幸,最大的悲哀,往往是特殊的而不是普遍的。最可怕最极端的痛苦总是由个体的人经受,而不是由群体的人承担,为此让我们感谢仁慈的上帝!

毫无疑问,被活埋乃是迄今为止降于人类命运的那些痛苦至极的灾难中最可怖的一种。善思者几乎都不会否认,活埋人的事一直频频发生,屡见不鲜。那些划分生与死的界线充其量是些模糊而含混的畛域。谁能说生命就在那里终结?谁能说死亡就从那里开始?我们知道有些疾病会使患者表面上的生命机能完全终止,但正确地说这些终止只能被称为中止,只是我们尚缺乏了解的那种机械运动的暂停。一段时间之后,某种神秘莫测的因素又会使那些神奇的小齿轮和具有魔力的大飞轮重新转动。银线并没有永远地松弛,金碗并未被不可修复地打破[35]。不然,在此期间灵魂寓于何处?

但除了这必然的推论,这种由因溯果的推论,除了这种推想,如此这般的原因必然导致如此这般的结果(这些假死的病例必然时常导致过早埋葬的发生),我们还有医学上和日常经历中的直接证据来证明大量这样的活埋实际上一直在发生。如果有必要,我可以马上举出上百个有根有据的例子。一个其性质非常惊人、其细节对某些读者也许还记忆犹新的事例前不久发生在附近的巴尔的摩市,并在该市引发了一场痛苦、激烈、波及面甚广的骚动。一位最受人尊敬的市民的妻子,一位很有地位的律师和国会议员的夫人,突然患了一种莫名其妙的病,此病令她的医生们完全束手无策。她在经历了极大痛苦之后而死去,或者说被断定死去。的确没人怀疑,或者说没人有理由怀疑她实际上并没有死亡。她显示了一般死亡的全部表象特征。面部呈现出通常缩陷的轮廓。嘴唇变成了通常大理石般的苍白。眼睛失去了光泽。身上没有了体温。脉搏停止了跳动。她的身体被停放了3天,已变得完全僵硬。总之,由于被人们所认为的腐烂很快发生,她的葬礼被匆匆举行。

那位女士被放进了她家族的墓窟,其后3年墓窟未曾开过。3年之后,墓窟被打开欲放一口石棺。可是,天哪!多么可怕的一场震惊等待着那位丈夫,因为正是由他在开墓门。当墓门向外打开时,一个白乎乎的物体嘎嘎作响地倒进他的怀中。原来那是他妻子的骷髅,穿着尚未腐烂的柩衣。

一场细致的调查证明,她在被放进墓穴两天之后复活。她在棺材里的挣扎使棺材从一个壁架或木架上掉了下来,棺材摔破使她能钻出。一盏无意间遗留在墓中的盛满油的灯被发现油已干涸,但油很可能是蒸发而尽。在通入墓穴的台阶之最高一级,有一大块棺材碎片,似乎她曾用此碎片敲打铁门,力图引起墓外人的注意。而也许就在她敲打之间,她由于极度的恐惧而晕厥或死亡。在她倒下之际,她的柩衣被铁门上向内凸出的部分缠住。于是她就那样挂在那里,就那样直立着腐烂干枯。

1810年,一起活埋事件发生在法国,并由此而引出了一个甚至被人理所当然地认为比小说还离奇的真实故事。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是一位名叫维克托里娜·拉福加德的小姐,一位出身名门、极其富有,而且非常漂亮的年轻姑娘。在她众多的追求者中有一位巴黎的穷文人,或者说穷记者,名叫朱利安·博叙埃。他的才华与厚道引起了那位女继承人的注意,他似乎已经被她真正爱上,但她与生俱来的傲慢使她决定拒绝了他的求婚,而嫁给了显赫的银行家兼外交家勒内莱先生。可那位先生婚后对她很冷淡,也许甚至还对她进行虐待。她不幸地随他生活了几年之后而夭亡,至少她当时那种与死亡极其相似的状态使看见她的每一个人都认为她已死去。她被埋葬,但不是埋在墓窟,而是葬在她出生的那个村里一个普通的坟墓中。那位仍被深情怀念所折磨的记者悲痛欲绝,痴情地从巴黎去了那个村庄所在的偏远外省,心中怀着一种罗曼蒂克的意图,要把他的心上人从墓中掘出,获得一缕她美丽的头发。他到达了那座坟墓。夜半时分他挖出并打开了棺材,当他正在拆散头发之时,他突然发现他的心上人睁开了眼睛。事实上那位女士是被活埋了。生命并未完全离她而去。她情人的抚弄把她从那场被误认为是死亡的昏迷中唤醒。他发疯似的把她抱回他在村里的住处。他凭着丰富的医学知识给她服用了一些很有效的补药,最后她终于完全苏醒。她认出了她的保护人。她继续和他待在一起,直到她慢慢地恢复了原有的健康。她那颗女人的心并非铁石,这爱的最后一课足以使它软化。她把那颗心交给了博叙埃。她没再回到她丈夫身边,也没让他知道她已复活,而是同她的情人一起逃到了美国。20年之后他俩重返法国,确信时间已经大大地改变了那位女士的容貌,她的朋友们不可能会认出她。可他们错了,因为勒内莱先生实际上一眼就认出了她,并提出要领回他的妻子。她抵制这一要求。法庭确认她的抵制合理。裁决认为,鉴于多年分离这一特殊情况,勒内莱先生不仅于理而且于法都已丧失了丈夫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