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勒的维纳斯(第6/11页)

“可是,”我反驳说,“我发现这手臂上有一个小洞。我想这一定是用来戴什么东西的,比方说,一只手镯吧,作为米隆的赎罪供品献给维纳斯。米隆是个不幸的情人,惹维纳斯生气了,为了平息她的怒火,他就敬献一只金手镯。您要注意,fecit[233]这个词往往与consacravit[234]通用,二者是同义词。我手头上若是有一本格鲁泰[235]或奥赖利[236]的著作,就能给您举出几个例子。说起来是很自然的,一位情人梦见了维纳斯,并想象维纳斯命令他给雕像戴上一只金手镯。于是,米隆就献给她一只手镯……后来,蛮族或者欺天的盗贼……”

“嗳!显而易见,您这是构思小说!”主人一边扶我下来,一边高声说道,“不对,先生,这是米隆学派的一件作品。只要瞧瞧这做工,您就会承认了。”

一开始我就给自己定了一条规矩,不要过分驳斥那些固执己见的古物鉴赏家,于是我低下头,表示心悦诚服,说道:

“的确是一件令人赞叹的艺术品。”

“噢!我的上帝,”德·佩尔奥拉德先生又叫起来,“又让人破坏了一处!一定是有人扔石头砸我的雕像了!”

他刚发现维纳斯胸部靠上有一个白印儿。我看到右手指上也有一个类似的印痕,估计是石子儿掷过来时擦的,或者撞击的碎片反弹到手指上。我向他讲述了亲眼所见的事情,有人如何侮辱铜像,又如何当即受到了惩罚。主人听了开心大笑了好一阵,并把那学徒比作狄俄墨得斯[237],祝愿他像那位希腊英雄那样,眼看着自己的伙伴全化为白鸟。

这场引经据典的谈话,让午饭的钟声给打断了。还像昨儿晚那样,我不得不吃下四个人的饭菜。继而,德·佩尔奥拉德先生接见来谈事的佃户,他儿子就带我去看一辆从图卢兹买给未婚妻的马车。自不待言,我大大赞美了一番。然而,他又带我进马厩,足足用了半小时向我炫耀他的马匹,大谈它们的世系,在省里赛马会上所获的奖项,最后谈到他要送给未婚妻的灰牝马,随即话题又转到他的未婚妻身上。

“今天我们就能见到她,”他说道,“不知您见了会不会觉得她漂亮。你们巴黎人眼光太高。不过在这地方和佩皮尼昂,大家都认为她很迷人。好就好在她特别富有,住在普拉德的姑妈给她留下一笔财产。啊!我就要成为一个非常幸福的人了。”

一个年轻人更看重未婚妻的嫁妆,而不是她美丽的眼睛,我见了就不禁心生憎恶之感。

“您是首饰的行家,”阿尔封斯先生接着说道,“您看这件怎么样?这只戒指,明天我要送给她。”

他说着,就从小指头一节摘下一只大钻戒,只见几颗钻石镶成两只手相握状,我觉得极富诗意。这是一只古戒,不过照我的判断,后来为了镶嵌钻石又加了工。戒指内侧有一行哥特体的文字:sempr’abti,意思是“永远和你在一起”。

“这只戒指挺漂亮,”我对他说道,“然而,镶上这些钻石,原有的特点就丧失了几分。”

“嗳!这样就好看多了,”他微笑着回答,“这些钻石价值一千两百法郎。这只戒指是传家宝,非常古老……是骑士时代的制品,家母传给了我。我祖母戴过,而我祖母又是从她祖母那儿接过来的。天晓得是什么时代制作的。”

“按照巴黎的习惯,”我对他说道,“是送一只造型简单的戒指,通常是用两种金属,如黄金和白金打成。对了,您手上戴的另外那只就非常合适。而这只镶了钻石,又是隆起的握手形,太粗大了,手套恐怕戴不上去。”

“唔!那是阿尔封斯夫人的事儿了,随她怎么解决吧。我想她得到了总归很高兴。一千两百法郎戴在手指上,毕竟是件快活的事儿。另外这只小戒指嘛,”他面露得意之色,看着手指戴的毫无装饰的戒指,又补充说道,“这是巴黎那次狂欢节最后一天,一位女子送给我的。哈!那是在两年前,我在巴黎玩得多痛快呀!在那里玩乐才开心呢!……”他惋惜地叹了口气。

这天,我们要到女方普伊加里家吃晚饭。我们上了四轮轿车,驰向离伊勒六公里的庄园。我是作为男方家的朋友介绍给主人的,并受到款待。这顿晚餐以及餐后的谈话,在此就不赘述了,反正我不大开口。阿尔封斯先生坐在未婚妻身边,每隔一刻钟便贴近她耳畔说句话。那姑娘不怎么抬眼睛,每当未婚夫对她说话,她就满脸羞红,但是回答倒也落落大方。

德·普伊加里小姐年方十八,身材苗条而曼妙,同骨骼粗大而身强力壮的未婚夫形成鲜明的反差。她不仅美丽,而且迷人。我十分赞赏她答话时完全自然的神态,而她那善气迎人的样子,又略带几分慧黠,令我不由得联想到那尊维纳斯铜像。我比较两者,心中不禁思忖,不能不承认雕像更美些,这是不是主要因为雕像有一种母老虎的情态呢?要知道,强力哪怕体现在邪恶的欲望中,也总能引起我们的惊叹和不由自主的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