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6/12页)

两人来到木柴堆旁。詹姆斯伸出手,让男孩将柴火放在他的胳膊上。原木散发着泥土、真菌和树皮腐烂的味道。

“拿后面的,萨姆。那里的柴火比较干吧?”

“都有点儿潮。”

“那就拿旁边的山毛榉木头。”

整个夏天非常闷热,秋天潮湿、温暖,收成不好。一夸脱麦子能卖五十先令八便士,比去年的价格要贵三先令。

“萨姆,有什么就拿什么吧,到时候再用火烘干就行了。”

他们朝有光亮的地方走去。一只没有拴狗链的小狗焦躁不安,狂吠不已。这时,詹姆斯小声说道:“嘘,先生!”小狗钻进了阴影里,竖起耳朵听着乡村远处的动静和轻轻的呼唤声。

詹姆斯用手肘推开门闩,打开厨房的门。一群在桌旁坐定的男人突然心情愉悦地抱怨起寒冷的天气,直到萨姆用脚跟把门关上他们才停下来。两人把木头放下,拍掉外套上的尘土。桌旁一共有十二名胖瘦不等的男子,他们正在大吃特吃,决心把捐出去的什一税吃回来。这些人在那里吃吃喝喝,气氛煞是热闹。詹姆斯认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大部分人也认识他,不过他们怎么看待他就不得而知了。

这时,塔比瑟手中的一个大罐子突然掉到地上,“啪”的一声在她脚边炸开了,洒掉的苹果酒把她的袜子都弄湿了。她不由得哭了起来,不过,她并不是害怕会客室服侍客人的科尔太太,而是因为实在太累了。乡绅们哈哈大笑。詹姆斯走到她身边,道:“去睡吧,塔比瑟。我和萨姆来照顾他们就行了。”

没人待见的什一税晚餐眼看就要接近尾声了。桌子上堆满了大大小小的杯子,油乎乎、有缺口的锡镴盘子,舔得一干二净的鸡、鸭、野兔骨头,还有变成棕色的牛碎骨以及锋利的羊骨。

“萨姆,在审判日那天,这些牲畜如何找得到它们各自的身体部位?”

“那个时候只会有人吗?”

“天哪,才不是呢!还会有鸡、猫、约拿的鲸鱼。”他低头看着萨姆,这是一个骨瘦如柴、丑得出奇的十一岁男孩,看起来还算机敏。等到十五岁时,他就跟那些红脸的农夫家孩子没什么区别了。到时候,他会系着一条带有斑点的围脖,穿着皮马裤,闹哄哄地在市场上玩耍,到了三十岁,他会跟这些人一样坐在桌旁,身体倒也健壮,但没完没了的活计和担忧会将他压得透不过气来,只能借酒浇愁。

他们围在火炉旁的长凳上。詹姆斯感到脸上火辣辣的。

这时,萨姆说:“你之前说要讲故事给我听的,詹姆斯医生。”只有萨姆会在公开的场合下称呼他詹姆斯医生,其他人只会在私下里这么叫他。

“什么故事,萨姆?”其实他完全清楚萨姆说的是什么。

“关于那场比赛的故事。

“还有王后什么的。”

“是女皇,萨姆,可比王后厉害多了。”

“还有玛丽。”

“现在这么吵,你听得清吗?”

萨姆点点头。

在詹姆斯看来,这只是一个实验。他可以将他经历过的生活变成孩子的逸闻趣事,将一些琐事的小事串联起来,最后再引出某件惊天大事,这样就可以阻止他将这一系列可怕又无法理解的事告诉陌生人,或者他熟悉的人。萨姆是个很好的听众,能够容忍他对故事的改动,还能被故事情节牢牢吸引。

“上次我们讲到哪儿了?”

“讲到你的朋友格默先生。”

他脑中浮现出这样一幕:格默先生的脸,确切地说只是眼睛,因为脸的其余部分被一条御寒的围巾裹得严严实实。他可能把格默描绘成他的朋友吗?

詹姆斯喝着杯中的酒,取下一只手套,用手背揩了揩嘴,察觉到了手上斑斑点点的疤痕。

“你已经知道我小时候第一次遇见格默先生的情形了,婚礼那天,我从樱桃树上摔下来后,趴在古老山堡的草坪上,他偷偷地朝我走了过来。”

“你摔断了腿。”

“没错……”

“那个帮你接骨的家伙……”

“铁匠阿莫斯·盖特。没错,我的腿被接上后,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一直没好利索,后来,我们家族得了一种病,一种很厉害的病,我妈妈,还有我的兄弟姐妹全都死了……”

“全死了吗?”

“是的,全死了。”他继续印证之前的谎言,“反正,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于是,我只能去布里斯托尔找格默先生,想到他以前对我挺有兴趣的,以为他会收留我,萨姆,当年我比你现在还小呢。但我全程可都是走路去的,我记得当时大部分时间还下着雨。你去过城里吗,萨姆?去过大城市吗?”

萨姆摇摇头。

“我也没去过。城里人可真多啊!有士兵、水手、大胖子商人、拉起长裙跨过脏物的时髦女子。当时还是我第一次瞧见黑人和中国人呢。还有来自世界各地的船只,一艘接一艘,好像畜棚里的动物一样。萨姆,到处都是商铺,灯火通明的街道就像过圣诞节一样,人啊,牲畜啊,来来往往,不胜其数。人实在太多了,找到格默先生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不过,我还是凭着我那灵敏的鼻子把他找出来了,他也很吃惊,看到我的时候他好像还挺高兴的,不过,我得告诉你,他可不是什么好人。但我也不是善茬,所以,我们两个算是同一类人吧,就在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