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我的名字叫红

《列王记》的作者诗人菲尔多西来到了加兹尼,玛赫姆德君王[1]的宫廷诗人们因为他来自乡下而瞧不起他,但正是他说出了最后一行诗句,补全了一首谁也没能把它补全的、用最繁复的韵脚写成的四行诗[2]。当他吟出这最后一个诗句时,我就在那儿,就在菲尔多西的束腰长袍上。我出现在《列王记》英雄鲁斯坦姆的箭囊上,随着他浪迹天涯寻找失散的坐骑[3];在他用神奇宝剑把恶名昭彰的食人巨妖砍成两半[4]时我就在那喷涌而出的鲜血之中;当他与接待他的国王的美丽女儿翻云覆雨时[5],我就在那盖在他们身上的被单的褶缝之中。我无所不在,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这样。当叛逆的图尔砍下兄弟伊拉吉的脑袋时[6];当梦境般壮丽的传奇军队在大草原上厮杀战斗时[7];还有,当亚历山大中暑后,鲜艳的生命之血从英挺的鼻子闪闪发亮地流下时[8],我都在现场。是的,萨珊王巴赫拉姆·古尔[9]每天晚上都会在不同颜色的帐篷里选择一位来自不同国家的美女陪他过夜,听她说故事,我,则出现在他每星期二拜访的那位绝代佳丽的衣服上[10];他看到了这位美女的画像而爱上了她,就如同席琳看到了霍斯陆的画像而爱上了他一样,而我,也同样出现在霍斯陆的一身服装中。真的,我无处不在:在围城军队的旗帜上,在举行盛宴的餐桌桌布上,在亲吻着苏丹脚背的使者的长衫上,以及任何描绘着宝剑的场景中,它们的故事深受孩童喜爱。是的,在俊俏学徒和细密画大师的目光注视之下,通过纤细画笔的涂抹,我在产自印度及布哈拉的厚纸上展示出了乌夏克地毯、墙壁纹饰、伸长脖子从百叶窗里探头张望街道的佳丽身上的衬衫、斗鸡的鸡冠、神话世界的神话果实、石榴树、撒旦的嘴巴、图画边框的精巧勾线、帐篷上的弯曲刺绣、画家自得其乐所画的裸眼才能看到的花朵、糖制鸟雕像上头的樱桃眼睛、牧羊人的袜子、传说故事中的日初破晓,以及成千上万战士、君王和爱侣们的尸体和伤口。我喜欢被抹在血像鲜花一样开放的战争画面上;我喜欢被抹在大师级诗人的长衫上,与一群漂亮男孩及诗人们一起郊游踏青,聆听音乐,饮酒作乐;我喜欢被抹在天使的翅膀上、少女的嘴唇上、尸体的致命伤口上和血迹斑斑的断头上。

我听到了你们要问的问题:身为一种颜色是什么感觉?

色彩是眼睛的触摸,是聋子的音乐,是黑暗吐露的话语。因为千万年来,从各类书籍、家什中,我听到了灵魂的细语,如同风中的窸窣呢喃,请允许我说,我的抚触就好似天使的抚触。一部分的我,严肃的那一半,捉住你们的视线;而欢愉轻松的另一半,则在你们的凝望下飞入天际。

我身为红色有多么的幸福!我炙热、强壮。我知道人们都在注意我,我也知道没人能够抗拒我。

我从不隐藏自己:对我而言,精致优美并非出于柔弱无力,而是来自果决和毅力。因此,我常常把自己置于众目睽睽之下。我不害怕别的颜色、阴影、拥挤,甚至是孤寂。能够用我战无不胜的火焰,涂盖一张期待着我的画纸,是多么的美妙!任何地方只要有我,就会看见眼睛发亮、热情奔腾、眉毛扬起、心跳加速。看啊,活着是多么的美妙!看啊,能够看见是多么的美妙!活着就等于能够看见。我无所不在。相信我:生命从我开始,又回归于我。

安静并听听我是如何成为此种神奇的红色的。一位细密画家,一位颜料的专家,把来自印度斯坦最燥热地区品质最优良的红昆虫干,用他的臼和杵猛力捣成粉末。接着,他准备好了五德拉克马的红色粉末、一德拉克马的肥皂草和半德拉克马的溶剂。他在一个锅子里装三奥卡的水,把肥皂草放进去煮。再把溶剂倒入水里搅匀。他让水继续慢煮,趁这段时间自己喝一杯上好的咖啡。当他享用咖啡时,我像个即将出世的婴孩一样愈来愈不耐烦。咖啡清醒了大师的头脑,带给他邪灵般的锐利目光。他把红色粉末倒入锅里,拿一支调色专用的干净细木棍,小心搅拌锅里的混合物。尽管我即将成为纯正的红色,但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关键,就是我的浓稠度,煮的时间不能太长,也不能太短。因此,他会用搅拌棍的一端把液体画在拇指的指甲上(绝对不能用其他指头)。噢,身为红色是多么的美妙!我把他的拇指指甲染成了红色,但没有半点稀薄的液体流溢到两旁。简言之,我的浓稠度恰到好处,不过,我仍含有残渣。他把锅子从炉火上拿下来,用一块干净的麻布过滤,除掉我的杂质。然后,他再度把我加热,煮沸两次。最后他加入一小撮明矾粉末,将我静置一旁,等我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