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当众宣布(第5/8页)

两个身穿西装、一个穿着睡衣的人从穆斯林居住区小弄堂里跑出来,来到等在钱德尼巧克的出租车跟前,引得别人好奇地观看。这不仅因为他们的衣着反差太大,还因为他们尽力不让自己快跑。“不要显出惊慌的样子来,”基马尔先生说,“显得镇静些。”但是他们的脚不听话,老是要往前冲。他们快跑几小步,随后又努力装作是在不慌不忙地走路,就这样跌跌撞撞地走出了居住区。路上从一个年轻人身边走过,这人推着一个装了轮子的黑色金属西洋镜,手上还拿着一面小鼓,这就是利法法·达斯,他正要赶到即将发布一项重要宣示的地方,本章的名字正是来自这一宣示。利法法·达斯一边敲着鼓,一边喊道:“来看啊,来看啊,样样都有!来看德里啊,来看印度啊,来看啊!快来看,快来啊!”

但阿赫穆德·西奈有其他东西要看。

居住区里的孩子对当地大多数居民有他们自己的叫法。有三家相邻的他们称之为“斗鸡的”,因为这三家一家是信德人,一家是孟加拉人,夹在他们当中的是在穆斯林居住区很少见的印度教徒。信德人和孟加拉人已经很不同了,他们说的语言不一样,饮食也不同,但他们都是穆斯林,他们都讨厌这家插在当中的印度教徒。他们从自家屋顶上朝这家人房子上扔垃圾,他们从窗户里面用不同的语言朝这家人骂粗话,他们把小块小块的肉扔到那家人的门上……而这家人呢,便付钱给街上的顽童朝另两家窗户扔石头,石头上还包着纸,上面写着:“等着瞧吧,到时候会收拾你们的!”……居住区的小孩也不用我父亲的名字称呼他,他们称他是“没法跟着自己鼻子走的那个人”。

阿赫穆德·西奈这个人的方向感极其糟糕,要是让他独自出门的话,他连在家附近弯弯曲曲的小弄堂里都会迷路。巷子里那些流浪儿童有好多次遇见他愁眉苦脸地在路上乱转,末了还付四安那一张的钞票叫他们送他回家。我提这一点是因为我相信我父亲老爱走上岔路的这种天赋不仅仅影响了他这一辈子,这也是他之所以会爱上阿米娜的原因(因为纳迪尔汗这件事表明她也会走上岔路)。除此之外,他无法跟着自己鼻子走的天性也多少遗传给了我,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我的鼻子从别处继承到的本领,使我年复一年嗅不出正确的路……不过现在就说到这里吧,因为我已经给了那三个商人足够的时间走到工业区去了。我想再说一句的只是(照我看这是他缺乏方向感的一个直接结果),我父亲这个人,就连他成功的时候,也总带着一股迟早会失败的臭气,你可以闻到就在拐角处有个岔路在等着他呢,尽管他经常洗澡,这个气味也还是洗不掉。基马尔先生闻到了它,他私底下对S.P.伯特说:“老兄,这些克什米尔来的家伙,有件事谁都知道,就是他们从来不洗澡。”这一不实之词将我父亲同塔伊联系起来……当年自我毁灭的怒火冲昏了塔伊的头脑,从此他再也不肯保持清洁。

在工业区,尽管救火车吵得要命,但守夜的自顾自睡得好好的。为什么呢?怎么会有这样的事呢?因为他们同罗婆那帮的暴徒做了一笔交易。这帮人要来之前先把消息透露给他们,他们便服下安眠药水,把吊床从工业区房子里拿走。这样那帮人就避免了暴力的发生,而守夜的也增加了他们那点微薄的工资。这样的安排对双方都有利,的确很高明。

夹在呼呼大睡的守夜人当中,基马尔先生、我父亲和S.P.伯特眼看着了火的自行车化成浓浓的黑烟升上天空。S.P.伯特、父亲和基马尔先生站在救火车旁边,心头一阵轻松,因为失火的是阿朱那印度自行车公司的库房——阿朱那这个牌子来自印度教神话中的英雄,但这并没能掩盖住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个公司的老板其实是穆斯林。就在这种轻松的心情中,父亲、基马尔先生和S.P.伯特呼吸着被纵火焚烧的自行车发出来的气味,阿朱那印度自行车那些烧焦的车轮、那些化成了蒸汽的链条、铃铛、后座挂包、车把手,还有那些变了形的车架发出的浓烟在他们的肺里进进出出,呛得他们又是咳嗽又是吐痰。在熊熊燃烧的库房前面的一根电报杆上钉了一个用硬纸板胡乱画成的面具——上面是个多面的妖怪——好些龇牙咧嘴的面孔,噘着宽宽的嘴唇,鼻孔通红。这是混世魔王、多头妖魔罗婆那的面孔。这些面孔气鼓鼓地俯视着那些守夜人的身体,这些人睡得太沉了,没有哪个人——无论是救火队员,还是基马尔先生,还是S.P.伯特,还是我父亲——忍心去打搅他们,自行车脚镫子和内胎化成的灰烬从空中飘落到他们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