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的失踪

大象从镇上的象舍中失踪的事,我是从报纸上知道的。这天,我一如往常地被调至六点十三分的闹钟叫醒,然后去厨房烧咖啡,烤面包片,打开超短波广播,啃着面包片在餐桌上摊开晨报。我这人看报总是从第一版依序看下去,因此过了好半天才接触到关于大象失踪的报道。第一版报道的是日美贸易摩擦问题和战略防御构思,接下去是国内政治版,国际政治版,经济版,读者来信版,读书专栏,不动产广告版,体育版,再往下才是地方版。

大象失踪的报道登在地方版的头条。标题相当醒目:“××镇大象去向不明。”紧接着是一行小标题:“镇民人心惶惶,要求追究管理责任。”还有几名警察验证无象象舍的照片。没有象的象舍总好像不大自然,空空荡荡,冷冷清清,俨然被掏空五脏六腑后干燥了的庞大动物。

我拨开落在报纸上的面包屑,专心致志地逐行阅读这则报道。上面说人们发现大象失踪是五月十八日(即昨天)下午二时。供食公司的人像往常那样用卡车为大象运来食物(其主食为镇立小学的小学生们的剩饭),由此发现了象舍空空如也。套在象脚上的铁环依然上着锁剩在那里,看来大象是整个地把脚拔了出去。失踪的不仅仅是大象,一直照料大象的男饲养员也一同无影无踪了。

人们最后见到大象和饲养员是前天(即五月十七日)傍晚五点多钟。五个小学生来象舍写生,五点多之前一直用蜡笔为大象画像来着。这几个小学生是大象的最后目击者,此后再无人见到。以上便是这则新闻报道的内容。因为六点铃一响,饲养员便将象广场的门关上,使人们无法入内。

五个小学生异口同声地作证说,那时无论大象还是饲养员都没显出任何异常。大象一如往常乖乖地站在广场中央,不时左右摇晃一次鼻子,眯缝起满是皱纹的眼睛。它已老态龙钟,动一下身体都显得甚是吃力。初次目睹之人往往感到不安,真怕它马上瘫倒在地上断气。

大象之所以被本镇(即我居住的镇)领来饲养,也是因为其年老之故。镇郊的一座小动物园以经营困难为由关闭的时候,动物们都已通过动物经纪人之手转往全国各地,唯独这头象由于年纪太老而无法找到主顾。一来哪里的动物园中象的数量都绰绰有余,二来没一处动物园好事并充裕到足以接收一头似乎马上就要心脏病发作死去的举步维艰的大象的程度。因此,这头象便在所有同伴荡然无存的形同废墟的动物园里无所事事地——当然也不是说它原来有什么事干——独自滞留了三四个月之久。

无论动物园还是镇上,对此都相当头痛。动物园方面已将动物园旧址卖给了房地产商。房地产商准备在此建造高层公寓,镇上也签发了开发许可证。象的处理越是长期拖而不决,所付利息越高,可是又不能把象杀掉。若是蜘蛛猴或蝙蝠之类,倒也罢了,但杀一头大象太容易暴露目标。一旦真相大白,问题就非同小可。于是三方一起商量,达成了关于老年大象处置的协议。

(1)象作为镇有财产,由镇方免费领养;

(2)收容象的设施由房地产商无偿提供;

(3)饲养员工资由动物园方面负担。

这就是三方协议的内容。正好是一年前的事。

说起来,我从一开始便对“大象问题”怀有个人兴趣,大凡有关象的报道我统统剪了下来,还去旁听了镇议会讨论大象问题的会议,所以现在我才可以如此洒脱如此准确地叙述此事的发展过程。话也许有点啰嗦,但“大象问题”的处理过程很可能同大象失踪有相当密切的关系,还是容我记述下来为好。

当镇长签署了协议、即将领养大象之时,议会中以在野党为中心(在此之前我还真不知道镇议会中有什么在野党)掀起了反对运动。

“为什么本镇必须领养大象?”他们质问镇长。其主张可以归纳成以下几条(条条太多十分抱歉,但我以为这样容易理解):

(1)大象问题属于动物园与房地产商私营企业之间的问题,镇政府没有理由参与;

(2)所需管理费、食物费太多;

(3)安全问题如何解决?

(4)本镇自费饲养大象的好处何在?

他们拉开了论战架势——“饲养大象之前,下水道的整治和消防车的购置等镇政府要做的事情岂非堆积如山?”尽管措词不算尖刻,但言下之意无非是怀疑镇长同房地产商有幕后交易。

对此,镇长的意见是这样的:

(1)高层建筑群的落成将极大幅度地增加镇的税收,大象饲养费之类自然不成问题,镇政府参与这样的项目是理所当然的;

(2)象年事已高,食欲亦不很大,至于加害于人的可能性可以说等于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