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火案(第2/9页)

“行了。”法官说,“赶上你的大车,天黑前离开这个地方。审案结束。”

他的父亲转身离去。他跟在那僵硬的黑礼服身后。身形瘦小的父亲走起路来不太利落。三十年前他骑在一匹偷来的马上时,南军的守卫用枪弹打伤了他的脚后跟。这会儿,走在前面的变成了两个人,他的哥哥不知道什么时候从人群里冒了出来。他的个头和父亲差不了多少,但体型稍大,那嘴巴里不紧不慢地嚼着烟叶。他们从两排脸色阴冷的人面前经过,走出了杂货店,穿过了那条破败的走廊,下了松松塌塌的台阶。几只小狗和半大的孩子们笼罩在温暖五月的尘土中。他从孩子身边经过时,听到了一声咒骂:

“纵火犯!”

他的眼睛又一次看不见东西了,脑袋一阵晕眩。红色的薄雾中出现了一张脸,如同月亮一般,但是比满月时的月亮还要大。这张脸的主人个头只有他的一半。他向红色薄雾中的那张脸扑过去,没有感觉到自己被打了,也没有感觉到自己被人推搡,那脑袋就一下子撞到了地上。他挣扎着爬起来,又扑了上去,这次还是没有感觉自己被打,也没有闻到血腥味儿。他又挣扎着爬起来,只见那个男孩早已撒腿跑了。他正要迈步追赶时,父亲一把把他拉了回来,那个冰冷刺耳的声音在耳旁响了起来:“走,到车上去。”

大车停在马路对面的槐树和桑树林里。两个粗胖的姐姐穿着周日的礼服,母亲和姨妈一身印花布衣,头戴着太阳帽,都已经坐在车上了。她们的身边和脚下,是那些经历了十几次搬家留下的破烂家当。男孩对这些物件儿无比熟悉:破旧的炉子、破烂的床和椅子、镶嵌着珍珠与贝壳的时钟。时钟是母亲的嫁妆,指针早已不走了,时间定格在被忘却了的某年某月某日的两点十四分。母亲刚才还在流泪,看见他时,用衣袖在脸上抹了一把,然后从骡车上走下来。“回去。”父亲说。

“他受伤了。我弄点儿水来,帮他洗———”

“回到车上去。”父亲说。男孩从后面上了骡车。父亲翻身爬上了赶车的座儿,哥哥已经坐那儿了。父亲拿起一根剥了皮的柳树条,朝枯瘦的骡子身上狠狠地抽了两下,不过不是发泄心中的怒气,甚至也不是故意要虐待动物。在以后的多少年里,他的子孙们正是带着这种狠劲儿,在没有把汽车开出去之前,总要让发动机没完没了地空转起来——这样做同一边用柳条抽打,一边勒紧缰绳都是一回事儿。骡车继续向前跑着,杂货店连同那些默默无语、冷眼旁观的看客们都被抛在了身后。骡车拐过了一道弯后,什么也看不到了。永远看不到了,他心里想着。也许现在他该心满意足了,他现在不是已经——他没有再往下想了,有些想法是不能说出口的,甚至对自己也不能。母亲把手搭在了他的肩膀上。

“疼吗?”她问。

“这会儿不疼了。”他说,“我没事。”

“血没干的时候,你干吗不把它擦掉呀?”

“晚上我会洗掉的。”他说,“我说了,我没事。”

骡车继续向前跑着。他们究竟要去哪儿,他不知道,他们都不知道,也没人问过。因为总得去个地方,总得找个房子住下来,兴许要跑上一天、两天甚至三天的路程。兴许,父亲已经做好了安排,先帮某个农场打理庄稼,然后——他又一次逼着自己不要再想下去。他的父亲做事就是这样,只要条件还凑合的话,他就能把身上某种像狼一样特立独行的东西,甚至还有胆略,充分展示出来。这是很能打动陌生人的,仿佛人们能从他那潜在的贪婪和凶狠中,得到的——与其说是某种信任,不如说是某种感觉:这个人相信自己要做的事是错不了的,只要与他的利益保持一致,那也是大有好处的。

那天晚上,他们在一片长着橡树和榉树的林子里露营,那儿有一泓潺潺流淌的泉水。夜间的天气仍然很凉。他们从附近的篱笆上拆下了一根横木,劈成了几段,生起了一堆火来御寒。火堆很小,看上去很齐整,小模小样的,那可是精于算计的一堆火。说起来,生一堆小火可是父亲积久养成的习惯,甚至在天寒地冻的日子里也是这样。如果再长大一些,男孩就能察觉出来,就会感到疑惑:为什么不生一堆大火呢?父亲亲眼看到过战争带来的无情破坏和靡费,而且对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贪婪与挥霍。既然如此,他为什么不把自己能找得到的东西都付之一炬,来烧一堆大火呢?他还可以继续想下去,兴许就能想到下面这个原因了:在那四年当中,父亲骑着一匹匹被他叫作“缴获到的”的马上,在林子里东躲西藏的,既要躲开穿蓝制服的,也要躲开穿灰制服的,而这一撮撮的小火苗可是他熬过无数夜晚的救命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