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盖恩斯家一览

跟上一章一样,我们还是尽快翻过这一篇吧。

维克多·盖恩斯博士:

我爸爸,在卡内基梅隆大学任古典学教授。世上再没有比维克多·昆西·盖恩斯博士更古怪的人了。在我看来,我爸爸在20世纪80年代是个派对狂,毒品与酒精害得他的脑子搭错了弦。他最痴迷的事情之一是坐在客厅的摇椅上,一边前后摇晃,一边瞪着墙壁。他常穿着穆穆袍在家里四处转悠——那玩意实际上就是一条剪了几个洞的毯子。他还跟猫咪说话(它的名字叫“猫咪斯蒂文斯”),仿佛它是个活生生的真人。

要想不嫉妒我爸实在太难了。他每学期最多教两门课,通常只教一门,每个星期花在教课上的时间似乎少得可怜。有时候,他还会休一年假去写书。我爸对共事的大多数教授都没什么耐心,认定同事太爱发牢骚。他还一天到晚泡在匹兹堡横排区的特色食品店里,跟店主闲聊啦,买些闻所未闻的畜禽产品啦(家里其他人碰也不会碰这种东西),比如牦牛肚、鸵鸟肉肠和墨鱼干。

每隔两年,我爸爸会蓄起一丛络腮胡,看上去活像个塔利班分子。

玛拉·盖恩斯:

我妈妈玛拉,前嬉皮士。在嫁给爸爸之前,妈妈的人生过得精彩纷呈,可惜她对细节死活不肯松口。据我们所知,她一度住在以色列,我们怀疑她曾交往过一位具有沙特皇室身份的男友——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因为她自己是个犹太人。实际上,玛拉·威斯曼·盖恩斯身上犹太气质十足。她在一家非营利性机构“Ahavat Ha′Emet”担任执行董事,该机构会把犹太青少年送到以色列的“基布兹”集体农场10劳作。

不管怎么说,我妈妈是个爱心满满的人,而且任由爸爸随着他的性子胡来,另一方面,她也非常固执己见,尤其是涉及“是非”问题的时候。一旦她认定某事应该力挺,那件事便非办不可。没有“如果”,没有“而且”,没有“但是”;无论如何都得办,不管我们乐意不乐意。对“妈妈”一族来说,这个特点真是烦死人,基本上将我的人生毁于一旦,也毁了厄尔的人生。万分感谢,妈妈。

格蕾琴·盖恩斯:

格蕾琴是我妹妹,排行老二,今年十四岁——意味着在她身上,任何正常互动都注定吃瘪。我们一度非常要好,但十四岁的女孩脑子都有问题。她的主要兴趣是冲着妈妈大吼,以及不吃任何晚餐,无论什么菜色。

格蕾丝·盖恩斯:

格蕾丝是我的小妹妹,排行老三,今年六岁。格蕾琴跟我都相当肯定:格蕾丝的出生纯属意外。顺便说一句,你也许已经注意到,我们兄妹的名字都以“格”开头,听上去一点也不像犹太名字。一天晚上,我妈妈在晚餐时稍微喝多了点葡萄酒,结果向我们所有人坦白:在我们出生前,她意识到孩子将会继承他们爸爸那个不太有犹太味的姓氏,于是决定让我家所有小孩都变成“出人意料的犹太人”。也就是说,身为犹太人,我们取的却是暗度陈仓的盎格鲁-撒克逊名字。我知道,根本说不通嘛。依我看,这表明真菌入侵脑子的毛病在我家流传已久。

不管怎么样,总之,格蕾丝立志成为一名作家兼公主。跟爸爸一样,她也把猫咪斯蒂文斯当个真人对待。

猫咪斯蒂文斯·盖恩斯:

猫咪斯蒂文斯一度威风八面——当初,一旦有人进屋,它就用后爪撑着直立起来,嘶吼着朝对方发狠,或者在走廊上伸出爪子攀上你的小腿,然后一口咬下——但现在猫咪已经垂垂老矣,动作也慢得很。除非你伸手挠猫咪的肚皮,不然你没办法逼猫咪再咬人。准确地说,斯蒂文斯是我的猫,当初是我给它取的名字。取这个名字时我才七岁,刚刚从全国公共广播电台得知“猫咪·斯蒂文斯”11的大名(不用说,盖恩斯家能听的就只有全国公共广播电台)。当时在我看来,给猫咪取名叫“斯蒂文斯”简直顺理成章。

多年后我才发觉,原来“凯特·斯蒂文斯”——那位音乐人,长得实在有点寒碜。

有一点我务必一再强调:爸爸跟斯蒂文斯(说的是“猫咪斯蒂文斯”)亲密无间。除了与猫咪分享他那没完没了的哲学思考,爸爸有时会像敲鼓一样在斯蒂文斯身上乱弹,猫咪斯蒂文斯对此还非常痴迷。在所有家庭成员中,只有猫咪斯蒂文斯爱吃爸爸从横排区带回来的特色肉食,不过有时猫咪会用呕吐的方式表达对这些美食的喜爱。

“奈奈”·盖恩斯:

爸爸的母亲,住在波士顿,偶尔会来拜访我们。跟“猫咪斯蒂文斯”的遭遇差不多,对她的称呼是在我蹒跚学步时定下来的,现在再也没有机会改成“奶奶”了,因此我跟妹妹们都叫她“奈奈”。真丢人。谁小时候不犯错呢,我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