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无家可归

托马斯决定步行。

他住在圣米格尔街一间不起眼的公寓里,公寓地处臭名昭著的阿尔法马区,而伯父的豪宅坐落在绿树掩映的拉帕区,中间隔着大半个里斯本,步行过去差不多要一个小时。不过天刚破晓,阳光明媚,步行有助于放松心情。伯父的仆人法比奥昨天已经取走了托马斯的手提箱和装有此次山区之行所需文件的木箱,所以现在他可以空着手过去。

他摸了摸胸前的上衣口袋,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还在,仍然完好无损地包在软布里。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揣着,自己还真是冒失。万一弄丢了,那可真不知该如何收场。但凡稍微动动脑子,都应把它装进行李箱里。不过,他今天需要额外的精神支柱,每次去伯父家都是如此。

虽然难以抑制出发前的激动,他还是没忘了把手杖换成伯父送的那一支。那支手杖是非洲桃花心木的,配了象牙手柄,其特别之处在于手柄下方外嵌了一面小圆镜。镜面微微凸起,取景很宽。设计虽然精巧,实用价值却不大,因为使用中的手杖时刻处于运动状态,镜中的映像飘忽不定,对人毫无帮助。但这支高档手杖是伯父特意为托马斯定制的礼物,每次去伯父家他都得带上。

他出了门,沿圣米格尔街进入圣米格尔大道,随后到圣若昂广场街,再穿过耶稣门(1)。这是一条漫步里斯本城区的理想路线。他在这座城市出生、长大,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它美丽而喧闹,贸易发达却也文化底蕴深厚,充满挑战却也不吝于回报。在耶稣门下,记忆中多拉的身影不期而至。她微笑着向他张开双臂。在这种时候,手杖正好派上用场,有关她的记忆总让他头晕目眩。

“看样子我遇上了一个有钱人。”有一次,在他公寓的床上她对他说。

“恐怕并非如此,”他回答,“有钱的是我伯父。我只是他穷兄弟的穷儿子。我伯父马蒂姆在生意上有多成功,我父亲就有多失败。”

他从未向别人说过这种话,从未直言不讳地谈到父亲多舛的职业生涯,谈到他一个接一个化为泡影的商业计划。每当泥足深陷,他只能仰仗兄弟出手相助。但在多拉面前,托马斯可以畅所欲言。

“嗐,你只是这么一说,有钱人都喜欢把大笔的钱藏在秘密的地方。”

他笑了笑。“是吗?我可不觉得伯父是个低调的人。话说回来,假如我真是个阔佬,你为什么不嫁给我呢?”

路上的行人都盯着他。有人交头接耳,有人等着看笑话,但更多人善意地提醒他。“当心点儿,别摔着了!”一个妇人面带关切地喊道。他已经习惯了旁人的目光,除了朝那些好心人点头微笑外,他对其他的指指点点一概视而不见。

他稳健地迈步,向拉帕走去。他步伐轻盈,每迈一步都把脚高高抬起,再平稳地落下。他的步态几近优雅。

他踩上一块橘子皮,不过没有滑倒。

他没注意到一条打盹儿的狗,它的尾巴堪堪躲过他的鞋跟。

他在下旋转阶梯时漏踩了一级,他握住扶手,轻松恢复了平衡。

类似的小意外接二连三,却也无伤大雅。

一提到结婚,多拉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她向来如此,一眨眼的工夫心情就由晴转阴。

“不行,你的家人不会同意的。家人就是一切。你不能不顾及他们的感受。”

“你就是我的家人。”他看着她的眼睛回答。她摇了摇头。“不,我不是。”

此刻,他的双眼从看路的重任中解放出来,悠闲地待在眼窝里,像是坐在轮船船尾躺椅上的两名乘客。它们不必随时巡视地面,可以悠然地四下张望。它们欣赏流云和树影,追逐空中掠过的飞鸟,注视一匹拉车的马经过时鼻孔喷出的热气,捕捉建筑墙面上不易察觉的精巧纹饰,观察桑塔伦码头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总之,在一九〇四年十二月底这个晴朗的日子,这段晨间漫步理应让人心旷神怡。

多拉,美丽的多拉。她是伯父家的用人。她被雇用后托马斯首次到访的那天,他一进门就注意到了她,再也无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满脑子都是她的倩影。他彬彬有礼地待她,一次又一次寻找微不足道的借口接近她,只为和她多说一句话,只为有机会欣赏她精巧的鼻子、明亮乌黑的双眸、精致洁白的牙齿和婀娜的身姿。于是,他成了伯父家的常客。他清楚记得多拉与他心意相通的那一刻——当时她忽然意识到,在他眼中她不仅是一个用人,还是一个女人。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她旋即转身而去,离去之前,嘴角浮上一丝心照不宣的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