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既然我现在想起了“曼纳林案”后的那段人生,或许也该顺带谈谈与张伯伦上校的不期而遇。说来也许让人感到意外,尽管他在我孩提时代扮演了相当关键的角色,后来我们却鲜少联络。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我们就是没再联络,而我再次遇见他——那是在华尔道夫饭店遇见亨明斯小姐的一两个月后——则纯属巧合。

有个下雨的午后,我站在查令十字路上一家书店里,细看一本有插画的《艾凡赫》。我感觉有人在我背后徘徊了好一阵子,我以为他想要看我这边书架上的东西,于是就让了开来。可是后来,这个人还是在我身旁流连,我忍不住转身看看。

我一眼就认出上校,因为他的体态几乎没变。只是以成人的眼光看来,他已比我儿时的印象要羞怯而寒酸。他身着雨衣站在那儿,害羞地注视着我,直到我喊了一声:“是你,上校!”他才露出笑容,伸出手来。

“近况如何,孩子?我就知道是你。真是!近况如何,孩子?”

尽管他眼中含泪,举止却依旧尴尬,仿佛怕我听到他提起过去会心生不悦。我尽力表达再次看到他的欣喜之情,此时外头下起滂沱大雨,我们便在拥挤的书店里站着聊了起来。我发现他还住在伍斯特郡,还有他来伦敦是为了参加一场葬礼,顺便“放几天假”。我问他住什么地方,他支吾其词,我推测恐怕是某家便宜旅社。分手前,我邀他隔天晚上与我吃个晚饭,他欣然接受,不过听我提议去多尔切斯特饭店(1),他似乎吓了一跳——“你以前待我那么好,这也是应该的。”我央求再三——求到他不得不点头答应。

如今回想起来,选择多尔切斯特饭店真是极不体贴。毕竟我已经猜到上校经济拮据;我也该想到,若不让他至少付他自己那份账单,岂不太伤他自尊了?不过在那段日子里,我哪有这么细心;我想,我只是太急着要让这位老先生清清楚楚地知道,自从他上次见过我以后,我早已不是昔日吴下阿蒙了。

这个企图,我想是达到了。其实在此之前,因为两次机缘,别人带我到过多尔切斯特饭店,因此与张伯伦上校相约的那个晚上,侍者问候我说:“真高兴又见到您,先生。”后来他又见识到我跟餐厅总管谈笑,等汤上桌以后,他突然笑了起来。

“真想不到,”他说,“这就是船上在我身边哭个不停的那个小鬼!”

他又笑了几声,忽然闭口不语,也许后悔自己不该再把话题引到这个方向。不过我用平静的笑容对他说:

“那趟路上,我一定烦死你了,上校。”

有那么一会儿,老先生的脸色凝重。接着他严肃地说:“以当时的情况来看,我觉得你实在是极为勇敢,孩子,极为勇敢。”

我记得这时候,两人都没再说话,气氛有点尴尬,等我们两人齐夸那汤味道鲜美,僵局就冰消烟散了。隔壁桌,有位珠光宝气的胖夫人开怀大笑,上校不太客气地看了她一眼。然后他似乎做了什么决定。

“你知道吗,有一件事真奇怪。”他说,“今天出门以前,我回想我们初次见面的情况,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孩子,我想你大概忘了。毕竟,当时你心头要烦的事情太多。”

“才不呢,”我说,“那天我记得一清二楚。”

这并非谎言。即使是现在,只消阖眼片刻,我就可以让心神回到上海那个晴朗的早晨,还有哈罗德·安德森先生的办公室,他是家父在摩根洋行这家大贸易公司的上司。我正坐在一张覆着皮革的橡木座椅上,椅子打过蜡的气味依稀可闻,这种椅子通常只会出现在堂皇的大办公桌后,不过那一次,却放置在房间中央。我感觉得出这张椅子只保留给最重要的人,不过那次可能因为情况严重,或者为了表达慰问之意,那张椅子竟让给我坐。我还记得,不管我用什么坐姿,坐相就是不庄重;特别是我找不到任何姿势,可以让双肘同时放在雕工细致的扶手上。此外,那天早上我穿了一件全新的外套,是用粗糙的灰色布料缝制的——那件衣服怎么来的,我不知道——还有那排扣子,一路往上扣到下颌,让我丑得浑身不自在。

那个房间有个高挑又富丽堂皇的天花板,墙上有张大地图,安德森先生书桌后的大窗户阳光熠熠,微风徐徐透了进来。我想天花板上应该有电扇在转动,不过这点我记不清楚了。我记得的是,我坐在房间中央的椅子上,置身于严肃的关怀与讨论的焦点。我四周全是大人,都在讨论事情,大半都站着;有时候有几位会漫步到窗边,有争论的时候便把声音压低。我记得安德森先生本人对我的举止让我诧异。他身材高大,白发皤皤,嘴上还有一排大胡子,他待我仿佛多年老友似的——好得让我有那么一会儿猜想我更小的时候就认识他,只是我忘了。过了好一阵子我才确定,在那个早晨之前,我们绝不可能见过面。总之,他扮演父执辈的角色,不时对我微笑,拍拍我的肩膀,用肘部碰碰我,眨眨眼。他还问了我一次要不要茶,他说:“哪,克里斯托弗,这个可以让你舒服一点。”他还弯下身子,盯着我喝茶。后来,房内又是一阵交头接耳与讨论,接着安德森先生再度走到我面前,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