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1980年秋天,刚满十八岁的米娅·赖特从伯特利帕克高中毕业,前往纽约美术学院就读,此前她从未离开过宾夕法尼亚,离家时她带走了两只行李箱和弟弟的爱,却没有得到父母的祝福。

直到录取通知书寄到家里,她才告诉父母自己申请了艺术学院。当然,父母对此早有预感,因为她从小就对那些别人根本不会注意的东西着迷。“整天就知道胡思乱想,”她母亲经常这样说,“坐在婴儿车里时候,你会望着外面的草坪出神。在浴缸洗澡时,你会拿两只杯子,舀着水倒来倒去,如果我不叫你,你会这样玩上一个小时。”米娅记得,婴儿车里的她是在观察青草的嫩叶,它们摸上去像天鹅绒,而杯子边缘的水流会被切断成水滴。她发现每种东西的形态都能变化,在清晨的阳光下,后院里的两块大石头有时会变成泛着白光的“银块”。她读过的书里面,每条河流都有一位河神,每棵树都有树精,每个老太太都是法术强大的仙女,每块鹅卵石中都包裹着一个迷失的灵魂。总之,任何事物都有变形的潜力,她认为这是艺术的真谛。

似乎只有弟弟沃伦理解她看待事物的古怪方式,而且这种理解自他出生前就开始了。母亲怀着弟弟的时候,米娅会拿一根手指敲敲母亲的肚皮,对着他说话:“我的宝贝。”沃伦会在里面踢腿回应。和母亲去杂货店买东西,米娅会指着她的肚子告诉店里的陌生人:“这里面是我的宝贝。”沃伦出生,父母抱着他回到家,米娅立即宣布弟弟归她所有。

“我的小鹌鹑。”她这样叫他,不仅因为“沃伦”这个名字拗口,还因为这样叫很适合他,因为他刚出生的时候就像一只警觉的小鸟,喜欢歪着脑袋,两只眼睛又亮又专注,在房间里搜寻她。他哭的时候,她知道用什么玩具能够安抚他。他不肯午睡,她就躺在他旁边,把毯子团成鸟窝的样子,给他唱歌,拍着他的小脸,直到他睡着。他从单杠上摔下来,会首先哭着找米娅,米娅拿出碘酒和绷带给他包扎。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你是他妈妈。”他们的母亲曾经说,半是抱怨,半是叹服。

他俩还有彼此间的秘密语言:出于连他们自己也已经忘记的原因,姐弟俩把黄油叫作“奶酪”,把栖息在树梢的鹩哥叫成“冰鸟”。“别告诉法国来的人。”向沃伦透露某个秘密之前,米娅会如此含蓄地提醒他。沃伦的回答则总是这样的暗语:“连野生长颈鹿都收买不了我。”

后来,十一岁的时候——即将满十二岁——米娅爱上了摄影。

沃伦那时刚刚十岁,不仅喜欢上了运动,而且已经变得十分擅长。他夏天时打棒球,秋天玩橄榄球,冬天打冰球,篮球则是从事三种项目之间的调剂。虽然他和米娅依然很亲密,但他经常需要拿出许多时间来搞训练,所以米娅自然会寻找适合自己的兴趣。

在镇上的旧货店,她在角落里发现了一台老式的柯达布朗尼相机,闪光灯和颈带已经不见了,但店主保证相机还能用。当米娅掀开银色的镜头盖,看到整座店堂都收进了取景框的时候,立刻想将它据为己有。她拿出小猫储蓄罐里存着的零花钱买下了它,然后带着相机四处转悠。但她只听从直觉来拍照,从来不按照说明书上的建议使用它,还给柯达公司出版的书《怎样拍摄好照片》写信提意见。她用母亲的旧丝巾做了一条颈带,将相机挂在脖子上,开始到处拍摄奇怪(至少她父母是这么觉得的)的照片:倒塌的破房子、生锈的汽车、丢在路边的垃圾。“你拍的东西真有意思。”有次为她洗照片时,冲印店的店员告诉她,那一次她在连续三天的时间里拍了三张照片,拍摄对象是一只躺在人行道旁的死鸟尸体,店员时常怀疑这个赖特家的女儿脑子可能有点儿毛病。

但对于米娅而言,摄影只是她表达自我的方式之一。她很快又对改造照片产生了兴趣,比如把墨水和洗衣液之类的东西涂抹在上面观察效果,还会用相机给改造过的照片再次拍照。布朗尼相机都具有虚化拍摄的功能,也有避免多重曝光的快门锁——说明书认为,这个功能给使用者提供了便利,你只需要看着取景器,按下快门,就能得到一张照片。可米娅偏偏喜欢玩花样,她喜欢从不同的高度和角度取景,还会用半透明的蜡纸遮住镜头,她尝试过在大雾和暴雨中拍摄,也会跑到烟雾弥漫的保龄球场休息室里寻找素材。

“浪费钱。”当米娅带着一沓又一沓的或模糊或清晰的照片回到家时,她的母亲如此评价女儿的爱好。

随着经验的积累,她开始精通拼凑照片之道:该怎么拼,不该怎么拼,何种程度的夸张与扭曲才算是恰到好处。虽然当时她尚未意识到,但所有这一切练习都是在为她将来成为独一无二的摄影师作准备。一筒胶卷只能拍十二张照片,她学会了谨慎构图,相机没有光圈控制和自动对焦,她学会了以创造性的方式操纵镜头和摄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