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我太快乐了!那种痛快的,猛烈的,非凡的快乐。这快乐就像落在我皮肤上的阳光,像溅起的雨水,像是橘子跟玫瑰合体的味道。

他爱我,亨利爱我。我也爱他。我当然爱他。过去的五天是我生命里最快乐的时光。

我在克雷森特广场尽情地倾诉,他侧耳倾听。我说完之后,他把双手枕在头下躺在草地上,闭上了眼睛。我明白,他在认真地思考,他没有感到厌倦。

我之前从没有机会观察他躺下的样子,我趁机仔细观察他那黑色的鬈发,他那柔和的肤色,他嘴唇那讨人喜欢的弧度。我注意到他的嘴上停着一个温柔的微笑,他的咽喉有点苍白,藏在高高的领翼里。他的外衣不是沉闷的客厅蓝,是那种很好看而且耐穿的棕色,他里面穿着白色的衬衫和红色的马甲,它们温柔地贴在他宽阔的胸膛上。我忽然很渴望把头也靠到那上面。

但我没有那么做,当然不能那么做。

我惊奇于他有两条那么长的腿。其实,任何一个人的腿都比我的长,可是亨利的腿显得尤其长。

他终于又坐直了身体,我急忙跳了起来,好像干了什么非法勾当。其实我心里一点儿也不觉得女人仰慕一个有魅力的男人有什么不对。这也许是里弗索普太太对我的熏染。也许那并不是件坏事。那天傍晚,朗埃克夫妇如约派马车来接我。最后我穿着心爱的杏黄色平纹细布裙去参加了晚宴。我很高兴能穿着我自己选择的裙子去参加活动,梳着简单的发型,自己打扮自己,简单说来,就是只为了自己满意。塞西尔并不赞成我的装束,但我离开房间的时候感到非常舒服。

我在厅里碰到了里弗索普太太,她正在戴一副长长的黑色缎子手套。

“孩子!”她看到我时颤抖着说,“你要在尼姑庵里待一晚上吗?”

她没能影响我的心情。“我只是和朋友在一起,里弗索普太太。我希望您今晚玩得开心。”

“未必。真的未必。”她一边咕哝着一边慢慢地移步出屋,她越来越倚重拐杖了。

我突然有些冲动,想把她也带去,让她看看那群温柔的朋友。但我没有行动。

我度过了最愉快的一个夜晚。朗埃克一家和他们的朋友让我觉得自己很受欢迎。食物简单,但很好吃。舞会就在那拥挤的客厅里举办,一次只能容下三对搭档起舞。大家相互邀请,但我跟亨利跳舞时感觉像在做梦。他很优雅,很自信,给我讲了一大堆诙谐的评论和私人笑话。

我兴高采烈地回到哈德斯宅邸,即便是那怪异的灰色角落和飞蛾工艺品也不能使其减弱分毫。不用说,里弗索普太太比我回来得还迟。

接下来的四天我也跟亨利、格斯和艾伦在一起度过。我的世界全部倾斜了。他们惊异于我还没有见过附近的乡下风光,就极尽所能带我熟悉那些风景,从比彻恩悬崖到威德姆的多叶巷陌的风光。他们还在河畔的田野里安排了一次野餐。我相信,从那天起,我的记忆里就总是回响起潺潺的流水声,瓢虫的嚓嚓声,以及温暖的落日和欢乐的笑声。

和亨利一起与另一对夫妇在一起的感觉真是又陌生又奇妙——一种全新的感觉。我一有机会就会偷偷地研究格斯和艾伦。她小巧,白皙,活跃,喜爱收集阳伞——每次我见到她,她都打了一把不同的阳伞。他呢,不是那种英俊的男人,他留着一大把姜黄色的胡须,让人印象深刻的黄铜色络腮胡子。但是他体贴,文雅,他们对彼此的欣赏一望便知。我在想亨利和我在彼此的陪伴下过上十年后会是什么样,是否这就是我们的命运。

当亨利为我做向导的时候,我突然觉得这个城市似乎也焕然一新了。让我惊奇的是,他竟然了解那么多事情!我不明白为什么我要感到惊奇,也许是因为他平时总是很谦虚。他会带我到河堰上,让我看看流水,而不是骑着马冲进水里——那是现代生活的精细标志。他给我讲解水闸和运河的作用,我才了解,正是它们使巴斯成为一个旅行和贸易中心,而不仅仅是一个时尚和调情的地方。当我们在一起时,这城市辉煌的建筑仿佛也活了起来。

我感觉自己对巴斯不满的硬壳和在寻宝游戏中遇到的挫折都渐渐打开了。我感觉时光也暂停了下来,因为生活中全是令人愉快的事。与亨利在一起时我关心的那些事都暂停了运作。他就像寒日里的焰火,吸引着我越来越靠近他,让我感到他是如此珍贵而稀缺。

我们沿着皇家新月楼那条街散步,也到其他街上去探寻。那些表面洁净、光滑的房子后面其实像犬牙一样参差不齐。就像这个社会的反照——表面上优雅,完美无瑕,其实背后满是崎岖和欺诈。亨利经常流露出这种想法,它自然而然便留在了我的脑袋里。他喜欢思考。我们偶尔会遇见认识的人,提醒我这是一个奇怪的梦,我在过着神奇的日子。我们在皇家酒店的大厅里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饭,庆祝艾伦的生日,之后发现曼弗斯太太正在散发禁酒运动的小册子。她慷慨地给了我们每人一本(其实我已经有三本了)。我跟格斯、艾伦到庭院里欣赏喷泉时,她则跟亨利愉快地聊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