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后记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是二十世纪英国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和散文家。他出生在巴黎,十岁时父母双亡,由他的叔叔接回英国抚养,在寄宿学校里长大,少年时的生活非常阴郁和凄苦。他先在坎特伯雷读书,后来又到德国海德堡求学。一八九二年他进伦敦托马斯医院学习,两年后参加实习,但是从未开业。一八九七年他出版了第一部小说《兰贝斯的丽莎》,从此便开始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先在法国红十字会服务,后来在英国情报部门工作。一九三○年以后,他定居法国南部的海滨胜地里维埃拉。在这段时间里,毛姆创作了大量的小说和剧作。一九四八年后他开始撰写回忆录及评论文章。鉴于他在文学创作中取得的成功,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毛姆于一九六五年病逝,终年九十一岁。

毛姆在十九世纪末叶开始写作,但是他的主要创作活动时期是在二十世纪的开头四十多年。他先写小说,但是早期作品并没有引起热烈的反响,于是转而创作戏剧,从一九○三年到一九三三年,他一共写了近三十个剧本。一时间成为当时英国最受欢迎的剧作家之一。他的剧作大都情节紧凑,对话生动,可是内容和深度均不及他的小说创作。毛姆一生创作了《尘网》、《月亮与六便士》、《寻欢作乐》、《刀锋》四部主要长篇小说及一百多篇短篇小说。虽然他不无自嘲地认为他只是个“较为出色的二流作家”,但他却是二十世纪英国文学界为数不多的一个雅俗共赏的作家。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法国文化、海外游历和学医生涯这三件事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特别重要的影响。他推崇法国文化,师从法国自然主义作家特别是莫泊桑的写作技巧,总是冷静地通过情节的描写来刻画人物的性格,并且对他们作出含蓄而又深刻的褒贬。广泛的海外游历又大大丰富了他的写作素材,而为时不久的学医生涯又教会了他以临床解剖的方式超然地剖析人生和社会。毛姆对于文学的社会批判职能并不大感兴趣。他认为作家在小说和戏剧中不应该灌输自己的思想。艺术的目的在于娱乐,文学如果不能为人提供娱乐,便不是真正的艺术。因此毛姆写作时所关心的不是内容的深化,而是情节的冲突。他声称他的基本题材是“人与人关系中的个人戏剧”,这种戏剧性在他看来是文学为读者提供娱乐所必需的。另一方面,毛姆强调作家应写自己的亲身感受,他从不试图去写他自己所不熟悉的人物和事件。他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每个有理智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生活环境,除此以外他还能写些什么而不失其权威性呢?”他主张故事要有完整性、连贯性和一致性,而且要求自己的作品在语言上必须以明晰、朴素与和谐为目标。因而毛姆的小说都有故事曲折生动、文字明净流畅的特点,这使毛姆不仅在英语世界里,而且通过翻译在其他语言世界里都长期拥有大批热情的读者。

《寻欢作乐》又名《家丑》,写于一九三○年,是毛姆个人最为喜爱的作品。“寻欢作乐”(cakes and ale)一语,出自莎士比亚所作《第十二夜》第二幕第三场托比的一句台词:“你以为自己道德高尚,人家就不能寻欢作乐了吗?”小说四个主要人物中的三个都是职业作家。其中德里菲尔德是维多利亚时代的一位著名作家,已在不久前离开人世;阿尔罗伊·基尔是当时的一位流行作家;故事的叙述者阿申登则是一位比较严肃的作家。小说的全部情节主要以回忆的方式由阿申登娓娓道来。阿尔罗伊·基尔受到德里菲尔德遗孀的委托,准备为故世的老作家撰写传记,于是他便向自幼结识德里菲尔德的阿申登收集材料。阿申登陆陆续续地向读者介绍了德里菲尔德与他前妻早年的种种逸闻琐事。原来德里菲尔德的头一个妻子罗西年轻的时候身份低微,当过酒店的女招待;后来她摆脱了这种处境,嫁给了热情真挚的德里菲尔德,但心中念念不忘的仍是她早年的情人乔治。数年后,尽管德里菲尔德已渐渐蜚声文坛,可是他们夫妻间却始终貌合神离,以致罗西后来终于和乔治一同私奔前往美国。德里菲尔德其后虽然再度结婚,但始终旧情难忘,常去酒店借酒浇愁,最后抑郁以终。故事的叙述者阿申登把这一段往事讲得有声有色,十分精彩。

毛姆从不讳言他小说中的人物都是从现实生活中取材的,只是都经过他的艺术加工。在《寻欢作乐》中,故事的叙述者阿申登的原型实际上就是毛姆自己。毛姆曾经在白马厩(书中改作黑马厩)小镇上度过他的少年时光,他的叔叔亨利当时就是镇上的牧师,那时他结识了一个在镇上落户的作家。此人虽没有什么名气,但却是毛姆接触到的第一个作家,对他产生了不小的影响。这个作家后来为了躲债而举家趁着黑夜逃跑的事在镇上引起了很大的骚动;其人其事日后就成了爱德华·德里菲尔德的雏形。阿尔罗伊·基尔则脱胎于毛姆的同辈作家休·沃尔波尔。至于罗西的形象,则是根据作者青年时代的恋人而塑造的。毛姆青年时期曾同一个美貌女子有过一段姻缘,后来虽然中断,但毛姆多年后一直未能忘怀。《寻欢作乐》写成时她已去世。这本小说中的角色虽然各有原型,但主要情节却都是虚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