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

第二天早上天气阴冷,但是没有下雨,我沿着大街向牧师公馆走去。我认出了街旁那些店铺的字号,那都是延续了好几百年的肯特郡的姓氏——姓甘斯的,姓肯普的,姓科布斯的,姓伊古尔登的——可是路上却没有碰到一个熟人。我觉得自己仿佛是个鬼魂在街上游荡,以前我几乎认识这儿的每一个人,就算没有说过话,至少也很面熟。突然,一辆非常破旧的小汽车从我身边开过,猛地停住,往后倒了一点,我看见车里有个人正好奇地望着我。接着一个高大魁梧、上了年纪的人从车里钻出来,向我走来。

“你是威利·阿申登吧?”他问道。

这时我认出他来了。他是镇上医生的儿子,我和他一块儿上过学;我们同学多年,我知道后来他接替了他父亲开业行医。

“嗨,你好吗?”他问道。“我刚到牧师公馆去看我孙子。那儿现在开了个私立小学,这学期开始的时候我把他送去的。”

他的衣着十分破旧,也不整洁,可是他的相貌却很不错,我看得出他在年轻的时候一定是眉清目秀。真奇怪,我以前竟从来没有注意到这一点。

“你都当爷爷了吗?”我问道。

“都当过三回了,”他笑着说。

这叫我着实吃惊不小。当年他降生到世间,学会了行走,不久长大成人,结婚,生儿育女,他的儿女接着也生儿育女。从他的外表,我断定他一生都在贫困中不停地辛苦工作,他有一种乡村医生所特有的态度,直率、热诚而又圆滑。他的一生已经过去了。我脑子里却还有那么多写书写剧本的计划,我对未来充满了各种打算;我觉得在我今后的生涯中还有那么多活动和乐趣;可是在别人看来,恐怕我一定也是一个像我眼中的医生儿子那样的老年人。当时我受到极大的震动,根本无法从容不迫地向他问起他那几个小时候常和我在一起玩耍的兄弟,或是从前常在一起的老朋友;我说了几句词不达意的话之后就离开了他。我继续往牧师公馆走去,那是一幢宽敞而布局零乱的房子。在那些把自己的职责看得比我叔叔要认真的现代牧师眼中,这所住宅的地点过于偏僻,而且就目前的生活费用而言,开销也太大了。房子坐落在一个大花园里,四面都是绿色的田野。门前有一块四四方方的大布告板,上面说明这是一所供当地的世家子弟就学的私立小学,还列出了校长的姓名和学衔。我往栅栏墙里面看了看;花园里又乱又脏,我从前经常钓石斑鱼的那个池塘已经给填掉了,原来属于教区牧师的田地被划成了一块块建筑场地。有几排小砖房,门前是一些修得很差的高低不平的小路。我顺着欢乐巷走去,那儿也造了一些房子,都是朝着大海的平房。过去卡子路上的关卡如今成了一个整洁的茶馆。

我四处闲逛,眼前好像有着一条条数不清的街道,两边都是黄砖盖的小房子,但是我不知道里面住的是谁,因为周围一个人都没有。我朝港口走去,那儿十分冷清。只有一条不定期的货船停在码头外面不远的地方。两三个水手坐在一个仓库外面,我走过的时候他们都一个劲地盯着我看。煤炭生意已经萧条,运煤船不再到黑马厩镇来了。

是我该上弗恩大宅去的时候了,于是我走回客店。客店老板曾说他有一辆戴姆勒牌的汽车可以出租,我已和他说好坐这辆车去参加午宴。我回到客店的时候,车子已经停在门口,那是一辆布鲁姆式汽车,不过是我见过的这种型号中最老式最破旧的;一路上它吱吱嘎嘎,丁丁当当,哐啷哐啷,突然还发怒似的蹦起来,我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坐着它到达目的地。可是这辆车不寻常的惊人的地方,就在于它的气味和当年我叔叔每星期天上午雇来送他去教堂的那辆顶篷可以开合的旧四轮马车的气味一模一样。那是一种马厩和马车底部不新鲜的稻草的刺鼻的气味。这么多年过去了,为什么这辆汽车竟也散发出这种气味,我随便怎么都想不通。可是什么都不像一种香气或臭味那样能使人回想起往昔的时光。我忘了眼前我正坐车穿过的乡野,似乎看见自己又成了一个小男孩,坐在马车前座上,身旁放着圣餐盘,对面坐着婶婶,身上微微散发出一点洗得干干净净的衣衫和科隆香水的气味;她穿着黑色的绸斗篷,戴着插了一根羽毛的小帽子;旁边是我叔叔,他穿着法衣,宽阔的腰间系着一条宽宽的有罗纹的绸腰带,颈上的金链子挂着一个金十字架,一直垂到肚子上。

“哎,威利,今儿你可得规规矩矩的。好好坐在位子上,身子别来回转动。在上帝的殿堂里,可不能懒懒散散。你得记住,别的孩子可没有你这么好的条件,你应当给他们做个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