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4/12页)

“我试试,”洛西说,“到时候邀她喝一杯,要是她答应了,那就是她自愿的。”

丹特觉得洛西的逻辑很有趣。“谁都自愿做这码事,”他说,“我们也是。”

他们检查了细节。然后丹特回到自己的公寓间洗澡,他要用别墅里价格昂贵的香水。浸在芬芳的热水里,他那克莱里库齐奥家族独有的、马鬃般的黑发上满了肥皂,仿佛一顶硕大的白色头冠,他想着自己的命运可能会如何。把克罗斯的尸体丢到离拉斯维加斯几英里远的地方以后,最艰难的部分就开始了。他得说服祖父他是清白的。要是事情败露,他就向唐供认不讳,把皮皮的死也交代出来,他祖父肯定会原谅他的。唐一直对他偏爱有加。

而且,丹特现在是家族的铁锤。他要申请出任西部的代理人,还要掌管桃源酒店。乔治会反对他,但文森特和佩蒂耶则会保持中立。他们已经满足于靠那些合法营生赚钱了。老头子总会死,而乔治是个白领。战争狂变身帝王的那天肯定会到来。他才不要撤退到地上社会。他要带着家族恢复荣光,绝不会放弃手握生死的权柄。

丹特走出浴缸,冲掉头发上的肥皂,取出了酒店里的古龙水和发胶,这些东西都装在造型漂亮的容器里。他仔细读着说明书,给自己洒上古龙水,涂上气味芬芳的发胶。然后走到装着文艺复兴风格帽子的衣箱那儿,选了一顶嵌着昂贵珠宝的帽子,形状像块蛋奶糕。帽子有着金色和紫色的编织线,衣箱里的帽子看上去荒谬可笑。但当他戴上头的时候,丹特陶醉了,他真像个王子。尤其是前额一溜绿宝石。这就是安提娜今晚会见到的扮相了,如果见不到安提娜的话,蒂芙尼也行。不过要是有正事,今晚不急着见她们也行。

他打扮好之后,想着人生之后将何去何从。他会住在一幢奢华的别墅里,不逊任何殿宇,有看不尽的美女,都是自食其力的舞女,在桃源酒店的歌舞厅里谋生。他可以在六家不同的饭店里吃饭,吃六种不同国家的风味。他可以下令杀死敌人,犒赏伙伴。在现代社会里能活得像个罗马皇帝似的。唯一的阻碍就是克罗斯。

吉姆·洛西终于独处在公寓了,他想着自己的人生轨迹。职业生涯前半段,他是个出色的警察,守护社会的真正骑士。他疾恶如仇,尤其讨厌黑人。但渐渐地,他变了。他讨厌媒体指控警察野蛮。这个他从渣滓手上保护的社会竟然反过来咒骂他。他的上级,穿着金边制服,和满嘴胡言的政客站在一起,还说些不能仇恨黑人的屁话。仇恨黑人有什么不好?一大半罪人都是黑人。而且他作为一个自由的美国人,难道不是可以憎恨任何人吗?黑人就是一群蟑螂,会啃噬掉所有文明。他们不想干活、不想学习,除非是去月光下投篮,否则开夜车对他们来说就是个笑话。他们抢劫手无寸铁的公民,逼老婆卖淫,还蔑视法律,藐视执法者。保护富人不被仇富的穷人伤害是他的职责,而且他自己也想变得有钱。他想要衣服、轿车、食物、美酒,还有最重要的,有钱人才能搞得到的女人。这才是美国人的生活。

一开始是收受贿赂保护赌博,然后是收保护费,为毒贩找替罪羊。他曾经很是得意自己“英雄警察”的身份,这是自己凭着英勇无畏得来的赞誉,但一文不值。他还是得买便宜衣服,精打细算地过日子才能过得长久。而且他保护富人不被穷人侵害,却没收到一点奖励,自己还是个彻头彻尾的穷光蛋。但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公众对他的尊敬还不及罪犯。他的一些执法者朋友不过是履行职责,就被起诉然后投入大牢,或是丢掉了工作。强奸犯、窃贼、抢劫杀人犯和持械劫匪则在光天化日下明目张胆,比警察权力还大。

多年来,洛西对自己的经历愤愤不平。新闻和电视辱骂执法者。该死的米兰达警告,该死的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让那些该死的律师出街巡逻六个月,他们也会忍不住动私刑的。

毕竟他用过欺诈、暴力和威胁让一些渣滓认罪伏法,滚出社会。但洛西还不能完全出卖自己,他是个厉害的警察,不能因为杀过人就泯灭良心。

忘掉那些吧,他要有钱了。他要把警徽和那些颂扬他英勇无畏的引文都丢到政府和大众脸上去。他会成为桃源酒店的保安主管,拿着十倍的薪水,在这个沙漠中的伊甸园里,愉快地看着逍遥法外的罪犯把洛杉矶搞得乌烟瘴气。今晚他要看《梅莎琳娜》的粗剪,还要去庆功宴。也许还能和安提娜做一场。想到这儿他感到有点难为情,虽然光想想那样的性爱场面,就已经让他全身饥渴。晚宴上他要和斯基比说说他的故事片,素材全都取自他——洛杉矶警署最伟大警察的职业生涯。丹特告诉他克罗斯想要投资他的电影,这可真是有趣。为什么要杀掉一个打算出钱的金主呢?这很简单。因为他知道,要是他退出,丹特会宰了他。而洛西虽然凶狠,也不敢动丹特。他太了解克莱里库齐奥家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