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马克·麦克劳斯凯警长坐在办公室里,摸着鼓鼓囊囊装满投注单的三个信封。他皱着眉头思考,希望能读懂投注单上的记号。这关系重大。前一天夜里,他的队伍突袭了柯里昂家族的一个簿记点,缴获的投注单就装在信封里。簿记现在必须赎回投注单,否则赌客就会自称获胜,掏空他的腰包。

但对于麦克劳斯凯警长来说,读懂投注单非常重要,他卖给簿记的时候可不想被蒙。要是赌注加起来有五万,他差不多能收到五千。但要是有些赌注特别大,投注单加起来有十万甚至二十万,那他的要价就要高得多了。麦克劳斯凯摆弄着信封,决定吊一吊簿记的胃口,让对方先出价,或许能从中猜到真正的价值。

麦克劳斯凯望向警局办公室墙上的挂钟。时间到了,他要去接滑头滑脑的土佬索洛佐,送那家伙去他和柯里昂家族约定会谈的地点。麦克劳斯凯走到壁柜前,开始换便装。换好衣服,他打电话给老婆说晚上有公事,不回家吃饭了。他从不跟老婆说实话。她以为靠警察那点薪水就能活得如此体面。麦克劳斯凯觉得很好笑,哼了一声。他母亲也曾这么以为,但他早就知道了实情。他父亲手把手教会了他。

他父亲曾经是个巡警,每周带着儿子走一遍辖区,向一个个店主介绍他六岁的儿子:“这是我家小子。”

店主会和他握手,甜言蜜语恭维他,打开收款机,五块十块地送给这个孩子。一天下来,马克·麦克劳斯凯的每个衣袋都会塞满纸钞,父亲的朋友这么喜欢他,每次见面都要送点礼物,他打心底里觉得骄傲。他父亲当然要把钱存进银行,为小马克念大学做准备,只给他留下顶多五毛零花。

等马克回到家里,他的警察叔伯问他长大了要干什么,他会幼稚地吃吃答道“警察”,逗得他们哄堂大笑。后来,尽管父亲希望他先上大学,他还是高中一毕业就去考警校了。

他曾经是个好警察,是个英勇的警察。盘踞街角的凶狠小流氓见了他就逃跑,最后干脆只要他执勤就不露面。他曾经悍勇过人,公平处事,从不带着儿子去见店主,收现金当礼物,假装没看见违反垃圾规定和停车规定的行为;他直接收钱,之所以直接收,是因为他觉得这是他应得的。其他警察巡逻的时候,经常躲进电影院或在餐馆消磨时间,尤其是冬天的夜班,他却从不这么做。他总是认真巡查。他给他管理的店铺许多保护和服务。当班时遇到有酒鬼醉汉从鲍威利流窜过来,他驱赶他们的手段异常凶狠,那些家伙顶多只敢来一次。他辖区内的商人很欣赏他,用各种方法表达谢意。

另外一方面,他遵守体系规则。他辖区内的簿记知道他不会为了一己私利存心闹事,知道他满足于警局总数里的那一份。他的名字和很多人列在一起,但他从不敲诈勒索。他这人公平处事,只收干净的职务贿赂,他在警局的晋升之路不算出众,但很稳当。

他养活了一个大家庭,四个儿子没有一个当警察,而是都上了福特汉姆大学,马克从警佐升到副警长,最后当上警长,全家活得衣食无忧。也就在这段时间,麦克劳斯凯有了难以打交道的名声。他辖区内的簿记交的是全城最高的保护费,看来四个儿子念大学开销实在太大。

麦克劳斯凯觉得干净的职务贿赂并不出格。他的儿子凭什么要去念纽约市立学院或者不值钱的南方大学,难道就因为局里的薪水不够让警察过日子和照顾家人吗?他用他的生命保护所有人,档案证明他在巡逻时曾和盗匪殊死枪战,收拾过武装保镖和不懂事的皮条客。他把他们打得不敢露头。他好好治理他的这一角纽约,让普通人过得安心,当然有资格拿到比每周一百多得多的酬劳。薪水这么低,他倒是不愤慨,而是明白人终究只能靠自己。

布鲁诺·塔塔利亚是他的老朋友。布鲁诺和他的一个儿子是福特汉姆大学的同学,毕业后开了夜总会,麦克劳斯凯一家偶尔进城消遣,就去夜总会享受美酒佳肴和歌舞表演,请客的当然是夜总会。除夕之夜,他们会收到精致的请柬,以老板贵客的身份参加酒会,坐在最好的位置。布鲁诺一定会把他们介绍给来夜总会演出的名角,其中不乏著名歌手和好莱坞明星。当然了,他时不时请麦克劳斯凯帮些小忙,比方说抹掉某个雇员的犯罪记录,弄到歌舞表演的工作许可,通常是个有卖淫或骗赌案底的漂亮姑娘。麦克劳斯凯总是乐于助人。

麦克劳斯凯给自己立了条规矩,决不表现出他明白别人的企图。索洛佐找到他,提出要把老柯里昂无依无靠地丢在医院里,麦克劳斯凯没有问原因,只问给多少钱。索洛佐说一万,麦克劳斯凯就知道了原因。他没有犹豫。柯里昂是全国最大的黑手党头目之一,政治关系比当年的卡彭还要多。不管是谁想做掉他,都算是帮美国除了一害。麦克劳斯凯先收钱后办事,但紧接着又接到索洛佐的电话,说医院门口还有柯里昂的两个手下,他气得暴跳如雷。他已经把忒西奥的手下全抓了起来,还撤掉了守在病房门口的两名警探。身为一个有原则的人,他非得把一万块还给索洛佐不可,但他早就盘算好了这笔钱的用途,那是他孙子的教育经费。在愤怒的驱使下,他冲到医院,揍了迈克尔·柯里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