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下面来谈谈无家可归者在伦敦的住宿方式。目前,想在伦敦任何一家非慈善机构得到一张床位,至少得花七个便士。付不起的话,就得用以下一种方式凑合着过夜。

1. 河堤一带。关于在河堤一带睡觉,帕迪是这么对我说的:

“在河堤一带睡觉,关键是要早点睡。在八点之前就得占好长椅,因为那儿的长椅不多,有时全被占满了。而且你得尽量马上睡着。那儿一过十二点,就冷得睡不着。第二天早上四点,警察就会把你赶走。不过要睡着可不容易,该死的电车总是在你头上开来开去,河对岸高楼上的广告牌总在你眼前闪啊闪。那儿冷得很,睡觉时一般都是用报纸裹住身子,但没什么用。要是你能睡上个三小时,算他妈走运了。”

我曾在河堤一带睡过,发现和帕迪讲的一样,但总比根本没得睡好得多;如果你是在其他街道过夜,根本没法睡觉。根据伦敦的法律,夜里你可以坐下来,可是警察一旦看见你在睡觉,就会把你赶走,只有河堤一带和一两个偏僻的角落是例外(莱森剧院[1]后面有一个)。这项法律显然是在故意折磨人。据说,制定它的目的就是防止有人死在街头。但很明显,如果一个人无家可归,那必定会死在外头,不管他是醒着还是睡着,一样都会死。巴黎没有这样的法律。在那里,人们成群地睡在塞纳河桥下、通道里、广场的长椅上、地铁的通风口周围,甚至是地铁站里,不见得有什么危害。只要有一点办法,谁都不愿露宿街头。既然他准备露宿了,只要他睡得着,还是让他睡一觉吧。

2. “两便士过夜处”。这比河堤一带稍微好些。在两便士过夜处,人们在长椅上坐成一排,身前有一条绳子,他们趴在上面就跟趴在栏杆上一样。有个人会在早上五点把绳子剪断,人们把这人戏称为“旅馆侍者”。我自己从没去过那地方,但博佐经常去。我问他用这样的姿势,怎么可能有人睡得着。他说这姿势听上去不舒服,实际上还行——不管怎样,总比睡在光秃秃的地板上强。巴黎也有类似的过夜地,但只收二十五生丁(半便士),而不是两便士。

3. “棺材”,一晚四便士。来这里寄宿的人是睡在一个木箱子里,上面盖着一层防水油布。里面很冷,而且最糟的是有臭虫。因为是关在箱子里,想躲都躲不了。

比这高一层次的就是普通的寄宿所,收费从每晚七便士到一先令一便士不等。最好的是罗顿之家,收费为一先令,你可以单独住一个小隔间,还有非常棒的浴室。你还能花半克朗住个“特间”,住宿条件和旅馆相差无几。罗顿之家造得很漂亮,唯一不足的就是管得太严,不允许做饭、打牌等等。对于罗顿之家而言,也许最好的广告便是那里总是人满为患。布鲁斯之家也不错,价格为一先令一便士。

从卫生角度来看,仅次于前者的是救世军寄宿所,收费为七八个便士。它们各不相同(我住过一两家,和普通寄宿所差不多),但大多都很干净。浴室也不错,但洗澡得另加钱,不过你花一先令就能住到单间。八便士的宿舍里,床都很舒服,但床的数量太多了(按照规定,一间宿舍至少得有四十张床),而且全都挨在一起,想安安静静睡一晚是不可能的。还有数不尽的规定,和监狱及慈善机构类似。救世军寄宿所只会吸引那些最看重卫生状况的人。

除此之外是普通的公共寄宿所。不管你是花七便士还是一先令,都一样拥挤、吵闹,床一律又脏又不舒服。值得称道的,是里面放任自由的氛围和温馨暖和的厨房。不论白天还是黑夜,随时都可以在那里消磨时间。那里很脏,但能有一些社交生活。据说,女性寄宿舍一般都比男性差,而且很少有给夫妇住的寄宿所。事实上,对于无家可归的人而言,男人住一家寄宿所,他的老婆住另一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目前在伦敦,至少有一万五千人住在普通寄宿所里。对一个每周挣两英镑或者更少的未婚男人而言,住寄宿所很方便。他很难找得到既有家具,又那么便宜的屋子。寄宿所免费给他用炉子,提供浴室给他洗澡,还能和不同人打交道。至于脏,小问题而已。寄宿所的最大缺陷,其实是你花钱去睡觉,却不可能睡得安稳。你花钱能得到的只是一张长五英尺六英寸,宽两英尺六英寸的床,一个硬邦邦的床垫和一个硬得像块木头的枕头,铺着一张棉质床罩,还有两条发灰变味的床单。冬天有毯子,但永远无法御寒。而且放这种床的房间,床铺永远不会少于五张,有时则达五六十张,床与床之间只有一两码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当然没人能好好睡觉。除了寄宿所,能把那么多人挤在一起的就只有军营和医院了。在医院的公共病房里,谁都别指望能睡个好觉;在军营里,士兵们虽然都挤在一起,但他们的床睡着舒服,而且他们身体都很好;但在公共寄宿所里,寄宿者全都患有慢性咳嗽,很多人膀胱有毛病,他们整晚都要起夜。结果就是房间里一刻不得安宁,根本不可能睡得着。据我观察,寄宿所里没有人能一晚睡满五个小时——这样的住宿条件却得花七便士甚至更多,真是可恶的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