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第2/3页)

“喂,你看得到毕宿五[5]吗?你看那颜色,真像只大红橙!”

从他的谈吐来看,他应该是画廊的美术评论家才对。我感到很吃惊。我得承认我压根儿就不知道哪颗是毕宿五,真的,我甚至从没注意过星星的颜色有什么不同。博佐开始给我灌输一些天文学基础知识,指给我看一些主要星座。他似乎很在意我对此一无所知。我惊讶地对他说:

“你好像很了解星星嘛。”

“不算太了解,但多少知道一点。皇家天文家学会给我写过两封信,感谢我写了有关流星的文章。我时不时会在晚上出去看星星,星星是免费的演出,用眼睛看着就行,不用花钱。”

“好主意!我怎么从来都没想到过呢。”

“其实,你应该有某样兴趣爱好。一个人到处流浪,并不一定非要只想着一杯茶和两片面包。”

“但过着这种日子,要对某些事情感兴趣,比如星星什么的,岂不是很难?”

“你是说在街上画画?那可未必。要是你肯花点心思,培养一种兴趣爱好不会把你变成一只该死的兔子。”

“可大多数人就跟我说的一样。”

“当然,看看帕迪就知道,一个老乞丐,就知道喝茶,只配讨些残羹剩饭吃。他们多数都是这样捱日子,我瞧不起他们。但人不是非得那样,你只要有知识,就算下半辈子流浪也没关系。”

“不过,我发现恰恰相反。”我说,“我觉得,你要是把一个人的钱拿走了,他就什么都干不成了。”

“不,不一定。你只要下定决心,过什么样的生活都是一样的,不论贫穷还是富裕。你仍可以保留你的知识,坚持自己的想法,只要对自己说:‘我在这儿是自由的,这样你就会过得不错。’”说“这儿”的时候他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博佐就这个问题又谈了一会儿,我听得很专心。看来他是个很不一般的街头画家,而且我也是第一次见人坚持觉得没钱没什么大不了。接下来的几天里,我对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因为下了好几天雨,他没法工作。他给我讲了他的人生遭遇,真可谓惊心动魄。

他的父亲曾是个书商,不过后来破产了,他十八岁就开始工作,当过油漆工,打仗时在法国和印度服了三年役。战争结束后,他在巴黎找了份油漆工的活儿,在那儿呆了几年。和英国比起来,法国更适合他(他鄙视英国),他在巴黎混得不错,挣了钱,还和一个法国姑娘订了婚。不料有一天,这姑娘被公共汽车压死了。博佐整整一周都喝得烂醉如泥,然后又去工作,身体虚弱得很。当天早上,他在刷漆时从离地面四十英尺的脚手架上摔了下来,他的右脚摔成了肉酱。不知为什么,他仅得到了六十英镑的补偿。于是他回到了英国,把钱都花在了找工作上。他在米德尔塞克斯街的市场上卖过书,还试过托着盘子卖玩具,最后决定要当街头画家。至此以后,他过得很拮据,整个冬天有一顿没一顿地过着,常常睡在收容所或河堤一带。

我认识他时,他除了身上穿的几件衣服、一些画具和几本书之外一无所有。衣服就是乞丐通常会穿的那种破布,但他穿了衬衣,打了领带,为此他很是得意。衬衣他已经穿了一年多了,领头经常松松垮垮挺不起来。博佐总是拿衬衣下摆处的布料来补,弄得那件衬衣几乎已经没有了下摆。他那条坏腿的情况越来越糟,很有可能需要截肢,他的膝盖因为跪在石头地上画画的缘故,老茧有鞋底那么厚。显然,对他而言,除了做乞丐,在济贫院终老外,没有别的出路。

尽管如此,他既不害怕,也不后悔,不以此为耻,也不自怨自艾。他早已接受这样的命运,并为自己总结了一套哲学。他说,做乞丐不是他的错,他既不在乎,也不想因此烦恼。他与社会为敌,只要逮着个好机会,他就会搞点破坏。他拒绝节俭。夏天他把钱花得精光,因为不好女色,他把赚来的钱都花在喝酒上。如果到了冬天,他身无分文,那么社会肯定会照顾他。他有备而来,准备尽自己所能榨干慈善机构,当然,前提是不用说谢谢。然而,他拒绝接受教会慈善机构的帮助,因为他说为了得到小面包而唱圣歌,感觉如鲠在喉。他还把其他很多事和尊严搭上边,比如,他吹嘘说哪怕再怎么饥饿,也绝不捡一个烟头。他认为自己比普通乞丐高上一等,他说那些人都是可怜的家伙,连拒绝低声下气的底气都没有。

他的法语说得马马虎虎,读过几本左拉的小说、莎士比亚所有的戏剧、《格列佛游记》和不少随笔。描述自己的经历时,他能说得让人难以忘怀,比如,说到葬礼时,他对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