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我坐三等舱经敦刻尔克[1]抵达蒂尔伯利[2],回到英国。用这种方式穿越英吉利海峡[3]最便宜,而且又不至于最差。如果住客舱,你还得额外付钱,所以我就睡大厅,和我一起的还有大多数持三等票的乘客。我那一天的日记是这样开头的:

“二十七个男人,十七个女人,一起睡在大厅里。今天早上,没有一个女人洗过脸,男人大多数还会去洗个澡,女人们仅仅只是为了面子,才用脂粉把脏的地方盖住。这大概就是两性间的区别了吧。”

旅途中,我遇到一对罗马尼亚夫妇,他们还很年轻,准备到英国度蜜月。他们问了很多关于英国的问题,我趁机对他们大肆吹牛。在一座外国城市折腾了几个月后,我很高兴终于要回国了,我觉得英国简直就是天堂。英国有许多东西值得让你回去:澡堂啊、扶手椅啊、薄荷酱啊、煮得刚刚好的土豆、黑面包、柠檬果酱、用如假包换的啤酒花制成的啤酒——只要你付得起钱,就能享受这些好东西。只要你有钱,英国就是个好地方。当然,得到照顾一个听话的智障儿的工作,我也不会没钱了。一想到我不再是穷人就燃起我的爱国之情。罗马尼亚夫妇的问题越多,我对英国的赞美之词就越热烈。诸如气候、风景、艺术、文学和法律等等——英国的一切都是如此完美。

“英国的建筑怎么样?”罗马尼亚夫妇问。“好极了!”我说,“你应该看看伦敦的雕塑!巴黎的那些太粗陋了,一半是宏伟建筑,一半是贫民窟。但在伦敦……”

说着说着,船已经停靠在蒂尔伯利码头,我们在岸边第一眼看到的建筑就是那些大酒店,净是些灰色水泥粉刷的外墙和尖顶。它们突兀地矗立在海岸边,像一群精神病人呆呆地朝疯人院的墙外望去。我看着罗马尼亚夫妇,他们看着酒店,眼睛都快成斗鸡眼了,可出于礼貌没有吱声。“这都是由法国建筑师建的,”我肯定地说。之后,当火车经东部贫民窟进入伦敦时,我仍觉得英国建筑是美的。所有对英国的赞美之词都不为过,如今我快要到家了,也不用再受苦了。

我来到B的办公室,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毁掉了我的好心情。“真对不起,”他说,“你的雇主出国了,病人也是。不过,他们会在一个月内回来。我想你能坚持到他们回来吧?”

我一直在街上游荡,直到突然想起要再问人借点钱。还有一个月要等,我手头只有十九先令六便士。这个消息让我吃了一惊。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干什么。我一整天都在街上游荡,到了晚上,因为丝毫不知道怎样能在伦敦找到便宜的住处,我来到一家“家庭”旅馆,那里一个晚上收七先令六便士。付了钱后,我手上就只剩下十先令两便士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我已经有了计划。虽然我迟早都要到B那儿拿更多的钱,但这样做似乎不太体面,同时我还要想办法省吃俭用,维持生存。以前的经历告诉我,不要把最好的衣服拿去典当。我打算把身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车站的行李寄存处,除了第二好的衣服,因为可以用它换便宜的衣服,没准还能赚一英镑。如果我想靠三十个先令过一个月,我必须穿很差的衣服——越破烂越好。我不知道三十个先令能不能维持一个月的生活。在这点上,比起伦敦,我更了解巴黎。或许我可以乞讨,或者卖鞋带。我想起在星期天报纸上读过的一些文章,里面提到有些乞丐的裤子里居然缝了两千英镑。这样看来,无论如何,大家都知道在伦敦饿死是不可能的,所以没什么可担心的。

为了把衣服卖掉,我来到伦敦朗伯斯区,那里的人都很穷而且有很多旧衣店。第一家店的老板很有礼貌,但不肯收我的衣服,第二家店的老板粗鲁无礼,第三家店的老板是个聋子,也许他是装出来的。第四家店的店员是个高大的金发年轻人,全身皮肤呈粉红色,看上去就像一块火腿。他看着我身上穿的衣服,轻蔑地用拇指和食指摸了一下。

“这货色很差劲,”他说,“非常差劲。”(其实这是一套挺好的衣服)“你想用它换什么?”

我解释说我想换一些旧一点的衣服,再加上他愿意付的钱。他想了想,挑了几件看上去脏兮兮的旧衣服,扔到柜台上。“那钱呢?”我说,希望可以拿到一英镑。他撅起嘴,拿出一个先令,放到衣服旁。我没有跟他争辩——我本来是准备跟他争辩的,但当我张开嘴准备说话时,他伸出手好像打算把那一先令拿走,那时,我知道没人能帮到我了。他让我在店铺后面的一个小房间把衣服换了。

换来的衣服是一件曾是深棕色的大衣、一条黑色粗棉布裤、一条围巾和一顶布帽。我还穿着我自己的衬衫、短袜和靴子,口袋里还留着一把梳子和一把剃须刀。穿着这身衣服让人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曾经穿过够差的货色了,但这套衣服要差得多。这身衣服邋遢又没型,它们,怎么说呢?难看极了,上面有如铜绿般积了很久的污渍,已经不能仅仅用不体面来形容。一个小时后,在朗伯斯区我看到了一个落魄的家伙向我走来,他显然是个流浪汉,我再仔细一看,原来那是我自己在商店橱窗里反射出来的样子,我的脸上沾满了尘土。灰尘最能体现一个人的生存状态,若你穿戴整齐,灰尘就离你远远的。但只要你穿得破破烂烂,灰尘就从四面八方朝你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