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第2/4页)

毕业以后,她去了远在大西北的一所只有一间教室的学校教书。那是个落后的乡村,贫困不堪,到处是虱子,人们愚昧无知——那段经历深深震撼了她。那儿的人给孩子们缝制的内衣要从秋天穿到开春,没有替换。总之,那些细节给我留下的印象就是肮脏不堪。当然,瑞妮说,那里不是你母亲那样的淑女该去的地方。

然而,我母亲认为她在那里还是有所成就的,至少为那些不幸的孩子做了些实事,或者说她希望如此。后来,她回来过圣诞节;人们说她又苍白又瘦弱,脸颊不见血色。于是,她就同我父亲一起去参加了磨坊池塘的那个溜冰聚会。他单膝跪地,第一次为我母亲系上了溜冰鞋的带子。

其实,他们俩通过双方的父亲而相识已经有些日子了。在此之前,他们也有过礼节性的会面。在阿黛莉娅举行的最后一次花园戏剧表演中,他们还在一起演过莎士比亚的《暴风雨》——他扮演费迪南德,而她则饰演米兰达。演出的剧本作了删节,把性描写和残忍的情节也减少到最低限度。瑞妮说,我母亲身穿一件粉红的连衫裙,戴着玫瑰花环,将台词完美地表达出来,就像一位天使。啊,勇敢的新大陆,你孕育了这样的人民!她那双清澈的眼睛,因近视而难以聚焦,在灯光的照耀下显得有些迷离。你能够明白他们俩是如何终成眷属的。

我父亲本可以去别处找一个更有钱的妻子,但想必他是要找那种忠诚可靠的:一个他可以依靠的女子。瑞妮说,尽管他头脑发热——显然他曾经头脑发热过——他却是个认真的小伙子。言下之意就是:否则的话,母亲也不会接受他。他们俩对自己的理想都很执着;两个都想实现某种高尚的目标,都想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这是多么诱人而又多么危险的理想!

他们在池塘上一起溜过几圈之后,父亲就要求母亲嫁给他。我猜想,他求婚时肯定是笨嘴拙舌的,但笨拙正表现了男人的真挚。在那一刻,虽说他们一定碰到了对方的肩膀和臀部,两个人却都没有正视对方。他们肩并肩地溜冰,两人的右手握在前面,左手握在身后。(她当时穿什么衣服来着?瑞妮连这个也知道。一条蓝色的毛围巾,以及与之相配的苏格兰圆帽和毛手套。这都是她自己织的。一件绿色的齐膝冬外套。一块手帕塞在袖子里——瑞妮说,母亲从来不会忘记带手帕,不像另外一些她叫得出名字的女人。)

在这个节骨眼上,母亲作出了什么反应呢?她瞅着冰面,没有立即回答。这就意味着同意了。

他们周围的一切都被白雪覆盖了——白色的岩石、白色的冰柱。他们脚下的冰也是白的,而冰下面的河水带着旋涡和逆流,黑沉沉的看不见底。这就是我为那个年代——我和劳拉还未出生的年代——所描绘的情景。那个年代表面看来是那么干净、那么纯真、那么实在,但同样也潜伏着危险。事物的外表之下是未知的东西,正在慢慢地沸腾。

接下来是赠送定情的戒指,并且在报纸上向外公布。我母亲按职责授完一年课回来之后,就举行了正式的订婚茶会。茶点很精美——芦笋三明治卷、水椒三明治,以及浅色、深色和水果味的三种蛋糕;茶是用银壶沏好的。桌上插着玫瑰花——白色的,或粉红的,或淡黄的,没有红色的。订婚茶会上不用红玫瑰。为什么呢?你以后会弄明白的,瑞妮如是说。

再接下来就是迎嫁妆。瑞妮喜欢把这事讲得详详细细——有带花边的睡衣和梳妆袍、绣着姓名缩写的枕头,以及床单和衬裙。他还说到衣橱、五斗橱和日用品小柜,以及里面整齐叠放的衣服之类。她没有提到将要穿这些衣服的两位新人,因为对瑞妮来说,婚礼主要就是一个有关衣服的问题,至少表面上是如此。

下面的事宜就是拟定客人的名单、填写请柬、选择花卉等等,然后就是婚礼了。

婚礼之后,接着就发生了战争。爱情、婚姻、灾难三部曲。照瑞妮的说法,这是不可避免的。

战争于一九一四年八月爆发,也就是在我父母结婚后不久。兄弟三人毫无疑问地都应征入伍。现在想来,这样的毫无疑问令人惊讶。三兄弟身穿军装照过一张神气的合影:三个人的额头看上去严肃而天真,留着稚气的小胡子,露出冷静的微笑和坚定的眼神——虽然还未成为正式的军人,却摆出一副军人的派头。父亲的个头最高——他总是将这张合影放在他的桌子上。

他们参加了加拿大皇家军团;来自提康德罗加港的新兵都编入了这个团。很快他们就被派往百慕大,以接替驻守在那里的英国军团。因此,战争的第一年,他们主要是进行队列训练和学习军规军纪。他们在来信中说,他们也会闹点小事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