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尔文山(第2/11页)

玛吉说她和杰夫没钱付我工资,这正合我意,因为这样我就不用做得很辛苦。但是既然我在这里吃、在这里住,大家自然把我当作第三名店员。一开始的时候事情有点乱,特别是杰夫,有时很想揍我一顿,因为我干得太少,有时又不好意思叫我做事情,好像我是客人。但情况很快就步入了正轨。工作很简单——我特别会做三明治——但我得时不时提醒自己不要忘了最初决定来乡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写一批新歌,秋天回伦敦的时候用。

我天生就是个早起的人,但是我很快就发现店里的早餐时间真是噩梦: 客人要的蛋要做成这样、面包要烤成那样,东西常常煮过头。于是我决定十一点之前不出现。当楼下吵吵嚷嚷的时候,我打开房里的凸窗,坐在宽大的窗台上,面向绵延数英里的山丘弹奏吉他。我刚来的时候,一连几个早上都是大晴天,感觉好极了,景色一望无际。我随意拨弄琴弦,琴声好像能传遍整个英国。只有当我把脑袋伸出窗外,才会看见底下餐厅的露台,看见人们牵着狗、推着婴儿车进进出出。

我对这个地方并不陌生。玛吉和我就在离这里只有几英里的珀肖尔长大,父母经常带我们到山上来散步。可是那时候我不喜欢这里,等我长大一点,我就不跟他们一起来了。但是那年夏天,我感到这里是世界上最美的地方;感到从许多方面说来,我来自并且属于这片山丘。这种感觉也许跟我们的父母已经离异有关,多年来,理发店对面的那间灰色小屋不再是“我们的”家了。不管是什么原因,现在我对这里的感觉不再是童年印象中的幽闭、可怕,而是亲切,甚至是怀念。

我几乎每天都到山上去走一走,要是确定不会下雨的话,还会把吉他带上。我特别喜欢位于山脉北端的桌山和尾山,当天来、当天回的人一般不会到这里来。有时候,我在这里坐上好几个小时,独自思考,一个人影也见不到。感觉就好像我是第一次发现这里,有无数的新旋律在我脑子里冒出来。

然而在店里帮忙就是另一回事了。做三明治的时候,总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或面孔,朝柜台这边过来,把我猛地拉回到过去。父母的老朋友会过来盘问我的近况,我只好瞎扯一通,直到他们不再烦我。离开之前他们常常会一边看我切面包、切西红柿,一边点点头,说“啊,至少你现在有事可做”之类的话,才拿着杯子、碟子蹒跚地回到座位上去。有时是遇见我的老同学,操着一副新学来的“大学”腔跟我搭话,对最新的蝙蝠侠电影评头论足一番,或者侃侃而谈世界贫困的根本原因。

我不是真的介意这些事,有些人我很高兴见到他们。可是那年夏天,当这个人走进店里时,我一看见她浑身就僵掉了。等我想到我应该躲到厨房里去时,她已经看见我了。

这个人就是弗雷泽太太——或者按照以前我们的叫法: 哈格·弗雷泽。当她牵着一只脏兮兮的小斗牛犬进来时我一眼就认出了她。我真想告诉她不可以带狗进来,虽说很多人进来点餐时都会把狗带进来。哈格·弗雷泽是我在珀肖尔读书时的一个老师。谢天谢地,她在我上中学六年级以前就退休了,可是她的阴影却留在了我整个读书阶段。除她之外,学校里的日子并不坏,可是她从一开始就讨厌我、处处为难我,面对她这种人,一个十一岁的小孩子只能逆来顺受。她所用的伎俩是变态老师常用的那种,比如上课时专挑我不会的问题叫我起来回答,让全班同学笑话我。后来就更高明了。记得有一次,我十四岁那年,一个新来的老师,特拉维斯先生,在课堂上跟我互相开玩笑,不是挖苦我的笑话,而是好像我们是朋友,同学们都笑了,我感觉挺好。可是两天后,我下楼梯时,碰巧特拉维斯先生和她一起说着话,迎面走来。我走过去时,哈格·弗雷泽把我叫住,说我迟交作业还是什么的,把我臭骂一顿。她这么做的目的是让特拉维斯先生知道我是个“捣蛋学生”;要是特拉维斯先生以为我是个值得他尊敬的孩子,就大错特错了。或许是因为她年纪大,我说不准,但是其他老师好像从来都不怀疑她,都把她的话当真。

那天哈格·弗雷泽进来时显然认出了我,但她既没有笑一笑也没有叫我的名字。她要了一杯茶和一包奶油夹心饼干以后就到露台去了。我以为事情就这样了,没想到过了一会儿,她又进来,把空茶杯和空碟子放到柜台上,说:“我想你不会去收拾桌子,就自己拿进来了。”她还是用以前那副“真想揍你”的眼神看我,目光在我身上多停留了两三秒钟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