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手记(第2/4页)

杜鲁门公开声称,自己不会为这样的愤怒吓倒(“他们指望如何?”有人曾听他说,“我是一名作家,什么我都拿来作为素材。难道所有那帮人都以为,我与他们为伍仅仅就是为了取悦他们?”),不过显然,他被这样的反应给镇住了。我确信,1976年在《时尚先生》发表“原姿原态的怪物”和“凯特·麦克劳德”之后,显然他至少是暂时停止了《应许的祈祷》的写作,这即是其中原因之一。

自1960年我们初次晤面到1977年,杜鲁门和我经常见面,无论是在办公室还是工作之余。他写作《冷血》的时候,我们一同两度去堪萨斯州旅行,并曾去新墨西哥州首府圣达菲待过一个星期。冬天的时候,我还去加州棕榈泉拜访过他三四次——有几年时间,他在那地方拥有一套别墅;此外,他在长岛东岸近海一个叫萨加波纳克的小型农业区拥有一套别墅,我碰巧也在那里租过一套房。

从专业的角度讲,这期间我为杜鲁门做的工作并不算难。(比如,《冷血》的编辑工作基本上全由肖恩先生和《纽约客》其他同仁经手——《冷血》最初分四期于1965年10月至11月刊载于该杂志。)不过,我们的合作仍大有裨益。回想起1975年的一个下午,杜鲁门给我读“原姿原态的怪物”一章的情形时,我仍是由衷的高兴。我用一个晚上看完了该章,发现除一处小注释有误外,它几乎是完美无瑕。第二天早上他打电话来问我的意见,我振奋无比,不过同时也提出了自己吹毛求疵的一点意见——读者初见维多利亚·塞尔夫小姐仅半页之处,她在对话中使用的一个词。“她不可能用那个词,”我告诉杜鲁门说;“她可能说的是……”(我忘了自己建议的替代词语)杜鲁门开心地大笑。“我昨晚重读了一遍这章,”他说,“唯有一处我想改一改。我这会儿给你电话,正是要告诉你把那地方改为你刚才建议的那个词。”鉴于作者与编辑这一特殊关系,如此的互相赞许实属罕见。这并非自我陶醉;而是我们为彼此所取悦。

我在这里再次引用杜鲁门《致变色龙的音乐》前言里的接后几行文字吧:

……1977年9月,我的确停止了《应许的祈祷》的写作。不过,这与该作已发表选篇所引发的公众反应并无关系。我中止写作,是因为自己陷入了一大堆的麻烦之中:同一时间里遭遇到创作危机和个人危机。鉴于后者跟前者并无关系,或关系甚微,所以在此仅需谈谈创作方面的紊乱。

此时此刻,虽然这是场折磨,我却很高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毕竟,这件事彻底改变了我对于写作的领悟,我对于生活与艺术及其二者平衡关系的态度,以及我对于何为真实与何为真正的真实之间异同的理解。

首先,我觉得大多数的作家,甚至是最优秀的作家,都存在写得太多的问题。我倾向于少写。简明,清澈,如一条乡间小溪。但我感觉自己过去的写作越来越过于厚重,我常常花三页纸的篇幅才取得仅需一段文字就能达到的效果。我一次又一次地阅读已写就的《应许的祈祷》的所有篇章,我开始疑惑丛生——并非是怀疑写作的材料或我的写作方法,而是文字本身的质感。我重读《冷血》,也是这同样的反应:其中太多的地方,我都未尽自己所能,没能将其潜势完全传递出来。慢慢地,但带着越来越急迫的警觉,我读完了自己曾发表过的每一个文字,这时我确定,在我写作生涯中,我从不曾——一次也没有过——将材料所蕴含的能量及其令人震颤的美淋漓尽致地释放出来。甚至就算是不错的文章,我发现自己写作才能的发挥也从不曾超过一半,有时仅只三分之一。为什么呢?

数个月的冥思所得出的答案简单却并不十分令人满意。无疑,这并不能让我的沮丧减轻一分;相反,却是加重了这种沮丧。因为,这答案引出来了一个显然无法解决的问题。如果我不能解决此问题,我也就可以放弃写作了。这个问题便是:一个作家,如何才能成功地在某个单一形式中——譬如短篇小说——融汇他所掌握的所有其他写作形式?因为,这就是为什么我的作品常常亮度不足的原因;电压在那里,我却将自己囿于当下我正运用的那一种文体形式的相应技巧,而非充分运用自己所掌握的各式写作技巧——所有那些我从电影脚本、戏剧、报告文学、诗歌、短篇小说、中篇小说、长篇小说中学来的技巧。一个作家理应在同一块调色板上,综合调制他力之能及的所有色彩、所有才华(而且,在合适的情况下,对它们同时加以运用)。但何以做到这一点呢?

我又回到《应许的祈祷》的创作中。我去除一章[3],改写另外两章。[4]我取得了改善,确确实实的改善。然而事实却是,我不得不回到幼儿园去。于此,我再次押下一个令人憎恶的赌注!不过我却非常兴奋;我感觉有一个看不见的太阳在我头顶照耀。只是,我初始的这些实验还显得笨拙。我真切地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手里拿着一盒彩色蜡笔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