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第3/7页)

选择?什么时候选择?我选择过了吗?

一个女子,像过去漫长岁月里常做的那样,站在树下,端着托盘。她把托盘搁在花园桌上,桌子是用十年前发明的某种材料制作而成的,看上去像铁制品,很轻,她用两个指头就能拎起来。她把桌子摆稳,这样东西搁在一侧就不会翻倒了。

她并没有把这张桌子当成一种选择,尽管是因为她的缘故他们才选择买了这张桌子,家里的那几个塑料杯子也一样,瞧着还以为是瓷的呢。

她走回草坪中央,吸了口气,朝屋子上方的窗户大喊了几声。她不用想就知道会看到什么,她丈夫探了探头,应道:“来了!”

一个女子,白裙白鞋,颈上系了条粉色围巾,站在草地上。

就这一部分倒有可供选择的地方,有意识的、特意作的选择:这个女子的外表就是选择的结果。她浑身上下搭配精巧,这身打扮符合住在郊区豪宅里的中产阶级的身份,而且她是作为别人的妻子待在这里的。当然,还作为孩子们的母亲。

她身上的裙子来自“美丽女士”牌专柜,合身得体,素雅大方。脚上穿着鞋袜。头发——一个我们需费心费力加以选择的领地——烫成了大波浪,露出脸盘,鼻梁和脸颊上方长了几点没被清除的小雀斑。她丈夫常说他喜欢她脸上的雀斑。她的头发是红色的——红得不是特别耀眼。她是个俊俏女子,健康、温驯。

她站在草地上,手搭在眼睛上方,大声喊:“迈克尔,迈克尔!咖啡!”

一张模糊的脸孔从洒满阳光的窗格子后露出,回应道:“来了!”

一个女子,穿着适合午后家庭聚会的衣裳,穿过草坪。她走得很小心,不想让草刮伤鞋子。要能让她本人选择,她宁愿光着脚丫,脱掉袜子,穿件穆穆袍、纱丽或纱笼——类似这样的衣服——留一头披肩直发。

她不想自己过于花枝招展,因为在孩子还年少时她就发现,他们讨厌她由着性子做事。对门玛丽·费切丽穿着打扮的样子,好像没结婚生子似的:可是她那几个孩子恨死了她的穿衣风格,变着法儿损她。

玛丽说过:“干吗要委屈自己呢?孩子太霸道了可不行。”凯特一向认为她这话说得在理。而事实呢,她一直以来都在委屈自己。可她发现,自己那几个孩子议论她外表的时候,用词并不比玛丽·费切丽的孩子客气多少。

凯特在树下席地而坐,将身体藏于树荫之中,双脚伸进阳光里,好像脚上没穿袜子一样。坐在宽敞的花园里,她仔细端详自家这栋高大的方形楼房,目光好像在与这里告别似的,因为最近夫妻俩常说,过不了多久孩子们就都长大了,是不是该考虑换栋小房子了?一套公寓?他们可以到乡下买幢房子,跟朋友——也许是费切丽夫妇——合住。

凯特常想这事儿,但总认为得过上几年才会应验。

时值五月,英格兰的夏日舒适却短暂,秋季指日可待。这家人的生活中隐藏着某种不安定因子,有一种有机物质在伦敦南部,确切地说,在布莱克希思,悄悄地起起伏伏。随着孩子们成年,这个家庭,或生命体,或有机物质,好像开始一年一年向外爆炸,碎片落到这个地球越来越远的地方。如同一年一度的户外踏青,虽然开始于暮春时分,却已然嗅到秋的气息。

去年,迈克尔作为一个颇有地位的神经病科专家,七月赴美参加了一个会议,而后趁机在波士顿医院工作了三个月,十月才打道回府。凯特陪同丈夫与会,后因家中事务,中途回了一趟英国,于九月再度赴美,与丈夫团聚。她和那些带孩子的女子一样,既要顾这头儿又要顾那头儿,当然她们所做的都是分内之事。那些女子,来自欧洲各个地区,整个夏天,也都在两地奔波。

今年,迈克尔还要去波士顿的那家医院工作四个月,和一个同事一块儿作医院间的交流。他俩的大儿子史蒂芬,今年二十三岁了,是大四的学生,已经约好了几个朋友,打算花四个月的时间游历摩洛哥和阿尔及利亚。艾琳,二十二岁了,要与父亲结伴一同前往美国,走访前年她在西班牙野营时结交的朋友。二儿子,詹姆斯,应邀去苏丹,考古挖掘,等秋季大学开学才会回来。而她自己呢,铁了心不再往美国跑了。原因之一是她不想跟女儿生事,知道她们母女要在一块儿,冲突在所难免;还有,三个人都去,开销太大;再说,没准儿她还会和丈夫闹别扭呢……想到这里,她不禁笑了,是一脸的苦笑,好像在说“婚姻嘛,就得有人付出,有人享受”。她很清楚,对这个问题,她不愿深究。还有一件事儿。她家的蒂姆,虽说是个十九岁的大小伙子,大家也一个劲儿地鼓励他独立外出,可他就是哪儿都不想去。他一向是个“难缠”的家伙,或者说“问题青年”。所以呢,为了他,伦敦南部的这个家还是得有人打理。她,为人母者,自然得担此重任。她觉得,接下来的几个月,日子会和以前的许多夏日一样。她所在的地方就是家人的大本营,孩子们学校放假了,回来住一住;或者去往哪里的途中,转回家待上一天或一周。她得替他们、他们的朋友、朋友的朋友忙里忙外,前后打点。她随时待命,准备为家人鞍前马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