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第2/2页)

“她穿着一件粉色的丝绸睡袍,上面缀着羽毛,领子是灰色的天鹅绒荷叶边,脚上是粉色的高跟拖鞋。她爱吃好喝,长了不少肉,脸色通红,一边叹气一边说,哦,我的天哪,那些楼梯,哦,我的天哪,这上头真冷。可她从来没想过我天天都要在那些楼梯上爬上爬下,也没想过我就住在这冰冷的地方。而他们卧室所在的那层明明还有两间空卧房。后来我玛丽姑妈和我说,他们当然不会让你和他们住一层了,他们可不想让你听到他们那些破事。哪些破事?我说,因为我从不在乎那一切,我痛恨那一切,我像我母亲,对那些事干脆不闻不问。再说,他们又没有结婚:她还有个丈夫躺在哪家医院,因此她没法嫁给我父亲。现在我回头看看,对那时的状况啧啧称奇:那时的人们循规蹈矩,但是她和我父亲非婚同居,我却记不得她因此受过什么苦。当然了,就算有我也不会注意到:因为我所有的心思都放在想办法不在家里吃东西上。那天晚上,我最终还是不得不把那牛奶喝了,尽管那味道令我作呕。然后我装作睡着了。她终于行动迟缓地下了楼。我把手指伸进喉咙催吐,把牛奶吐了出来。然后我把衣服装进母亲的小包,悄悄地离开了那所房子。

“我身无分文,尽管我帮他料理家务,给他打扫房子,什么都做,他却从来没给过我钱,从来没有过。我去了姑妈居住的村庄。那个地方现在算伦敦的一部分了,你不会知道不久前它还是个村子,比尼斯顿还远。我到那儿的时候,街上满是车马,一片喧嚣。我走着,几乎就要瘫倒。我到了她家门口,按门铃,按了又按,她出来时正好抱住我,没让我倒下。她说我可以和她住,等我身体好了能挣钱了再回报她。她给我父亲写信,说莫迪来和她住一阵子。她是这么写的。而我父亲什么都没说,尽管我等了又等,希望能听他哼一声。好几年他都当我不存在。姑妈给我补身子,让我吃东西。她自己也穷,没法给我吃她说我该吃的那些东西,奶油啊,红酒啊,诸如此类吧,但她尽力而为。我那会儿又瘦又小,走几步路就会发抖,但是我身体渐渐好起来了,姑妈给我在西区一家女帽店找了个当学徒工的机会。她从我父亲那儿拿到了钱。我不知道她说了什么,但是她拿到了钱。”

我回到家已接近十点,一肚子都是莫迪喝的那种浓红茶,现在觉得有点犯恶心,吃不下东西。感同身受,这显然是针对那厌食症,我觉得莫迪母亲去世以后,她得的就是这个毛病。我洗了个快速而高效的澡,写完了这些,现在我得上床睡觉了。但是我真的想把我关于杂志社事务的想法写下来。

我告诉莫迪我明天晚上不去,但是我周四晚上绝对会去和她喝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