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第3/3页)

若是简·萨默斯只写了一部严肃小说,像别的那些处女作一样,在美国卖了2800本,英国1600本,那这会儿它已开始打折销售,库存送去打纸浆,而她则抱着半打书迷来信流连回味。

可她又写了第二部。这回人们总可以看出真正的作者是谁了吧?可是没有。

意料之中,喜欢第一本书的人对第二本大失所望,反之亦然。别操心出版商的问题啦:有些作家面临的最大麻烦,是大多数的评论家和读者希望他们一直只写一样的书。

事到如今,由于朋友们的不谨慎,业界已有人知道简·萨默斯是谁了,而且——这点很让我感动——明显认为,如果我希望匿名,我就有权匿名。而有些人,回头再看看,似乎又发现作品的优点了。

我不仅达到了我的一个目的,还超出了预期效果。看来,我好像是芭芭拉·皮姆[3]!这两本书注重细节,写得好,技艺精良。新颖时尚。精益求精,不是无病呻吟,感人至深。还挺幽默。另外一些评论家认为,它们无病呻吟,自作多情。不过是肥皂剧。赶时髦。

我会想念简·萨默斯的。

意外得到的一个小启示。有一篇评论文章很不客气,叫人不快,它再次让我意识到,不少人一看有人提到了什么他们不喜欢的东西,就会下意识地去掏手枪。激进的左派(还有那些也许不那么激进的:这种病传播起来很快)不喜欢简·萨默斯的政治态度,便要求禁止出版这类书籍,其性格特征表露无遗。与激进的(以及有时不那么激进的)右派如出一辙。“居然出版这种书,出版社理应被起诉。”(不是萨默斯的书,是莱辛的书。)唉,可怜的自由,前景堪忧啊。

最后,一段难忘的往事,我觉得放在这里并不突兀。想象一下,一本著名杂志(就叫它《权威人士》吧)的书评编辑站在办公室里,桌上、地板上到处堆满了寄来请他写评论的书。他烦透了,差不多要崩溃了。他分配几本书给我,让我写评论,多数我又退回给他。然后他又给了我一本。“请给这本书写篇评论吧,”他哀求,“没人肯给它写书评。我该怎么办?拜托,拜托了,请答应吧。”

“但这本书糟透了,”我说,递还给他,“不理它就是。”

“但我们不能不理啊。我们必须给它写篇书评。”

“为什么?那会占了本可以留给好书的篇幅的。”

“《观察家》杂志登了它的书评,给了它好大的篇幅,所以我们也非评不可。”

“你开玩笑吧。”我说。我以为他在开玩笑,但他没有。

多丽丝·莱辛

198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