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没有出现奇迹(第4/6页)

她对耶稣并无兴趣,而是瞧着右膝前的另一个男孩,为了避免误会,还是让我赶紧说出他的名字来吧!他是施洗者约翰①。这两个男孩同我一样高矮。可是耶稣看上去要高两公分,尽管根据《圣经》所载,他比施洗者年轻。把这个三岁的救世主塑造成一个一丝不挂的、粉红色的形象,必定使雕塑匠感到挺有趣的。约翰由于后来要进沙漠,所以他身披一块巧克力色的蓬乱的毛皮,盖住了半个胸脯、肚皮和“洒水壶”。

--------

①施洗者约翰,《圣经》人物,在沙漠讲道的先知,在约旦河给耶稣施洗,后被希律王所杀。

奥斯卡真不该接近这两个孩子,倒不如站在主祭坛前或者自由自在地待在忏悔室旁边为好。这两个孩子的目光同奥斯卡的目光相像得吓人,而且也相当早熟。他们自然也是蓝色的眼睛,也是他那种栗色的头发。所缺的就是雕塑匠没把他们蠢乎乎的螺旋形卷发剪掉,让他们同奥斯卡一样留一个平头。

我不想同那个施洗童子多纠缠。他用左手的食指指着童子耶稣,仿佛正要开口念点数游戏的急口令:“我和你,缪勒的牛……”我不理这一套,而是仔细打量耶稣,并且断定,他简直同我长得一模一样。他可能是我的孪生兄弟。他不仅体态与我相仿,就连当时只用来撒尿的“洒水壶”也同我的毫无区别。他用来看世界的也是我那双钻蓝色的布朗斯基的眼睛,而最使我生气的是他打着我的手势语。

这个耶稣,我的写照,举起双臂,两手松松地握成拳,正好能把什么东西,譬如说,我的鼓棒塞进去。如果雕塑匠在他粉红色的大腿上也用石膏塑造一面红白相间的鼓,那他不就成了我吗?成了完美无缺的奥斯卡,坐在童贞女的膝上,击鼓召集教会的会众。在这个世界上,有些事情——尽管如此神圣——人家却偏偏不让它任其自然地发展!

走上铺着一条地毯的三级阶梯,便是穿银绿色衣服的童贞女、披巧克力毛皮的约翰以及肤色似煮熟的火腿的童子耶稣。那里有一个圣母祭坛,上面插着像患了贫血症一般的白蜡烛和价钱不一的鲜花。绿色童贞女、棕色约翰和粉红色耶稣的后脑勺上都粘着盘子大小的灵光圈。上面贴的金箔使这三个盘子更显得昂贵。

要是祭坛前没有阶梯,我就休想上去。当时,阶梯、门把和橱窗对奥斯卡都具有诱惑力,甚而至于今天,在他除了病床之外别无所求的时候,对他也不是无所谓的。他被一级一级地引诱上去,脚下踩的始终是同一条地毯。奥斯卡走近圣母小祭坛上这尊三人像,半是蔑视、半是尊敬地用指关节敲了敲他们。他用手指甲刮了一道,露出了石膏像的本色。童贞女的衣服褶裥合着她的形体,曲曲弯弯地一直延伸到踩着云带的脚趾上。隐约显出的童贞女胫骨的线条,使人推测到,雕塑匠是先塑肉身,然后再接形体的线条,加出衣服的褶裥来。童子耶稣的“洒水壶”没有割除包皮,这可是大错特错。奥斯卡伸手去摸了摸,小心翼翼地按了按,想使它动弹,却感觉到自己的“洒水壶”有一种半是舒适半是新奇的骚扰感,于是我就缩回手不再摸他的,也希望耶稣别再碰我的。

至于耶稣究竟有没有割除包皮,我也不再深究。我从套头毛线衫下掏出鼓,从脖子上取下,挂到耶稣的脖子上,同时又注意不碰坏他的灵光圈。这真叫我费了点劲,因为我个头太矮,我不得不爬上塑像,踩在作为基座的云带上,让耶稣有鼓可敲。

奥斯卡干这件事,不是在一九三六年一月他受洗礼后第一次上教堂的日子,而是在同年复活节前的一周。整整一个冬天,他的妈妈一直借忏悔来维持同扬·布朗斯基的关系。因此,奥斯卡有充裕的时间反复推敲他的计划,否定又肯定,斥之为无理又申辩为有理,拟新的计划,从各个角度阐明它,末了,抛弃全部旧计划,改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借在十四幅耶稣受难像前默祷之机,实行我的预谋。由于妈妈在复活节的生意达到高峰之前就急于要去忏悔,她便在复活节前的星期一晚上挽着我的手出了门,沿拉贝斯路拐过新市场人埃尔森街,再到马利亚街,经过沃尔格穆特肉店,沿小锤公园向左拐弯,穿过总有恶心的黄汤滴下来的铁路旱桥桥洞,到了铁路路堤对面的圣心教堂,走进大门。

我们来晚了。只剩下两位老太太和一个受了惊吓的小伙子等在忏悔室前。当妈妈检查良心的时候——她舔湿了大拇指,像翻账本似的翻阅《告解箴言》,仿佛在编造税收申报书——我溜下橡木凳子,避而不看耶稣的心和那个运动员,径直朝左侧祭坛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