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拉原理(第3/8页)

他第一次领了工资回家的时候,把钱摔在桌上,大笑起来:老子发横财啦,耶!

可不是咋的,我说,你飞黄腾达了。

但那天夜里,我还是厚着脸皮问他借了二十块钱。他看了看我,然后把钱递过来。我跳进汽车,开车去劳拉和一些朋友玩的地方。但我到的时候,已经没了她的影子。

我哥上班的烂事没持续多久。他怎么可能干得下去呢?他上了大约三个星期的班,在此期间他那瘦骨嶙峋的熊样让肥胖的白种女顾客们心惊胆战。然后他的记忆力开始衰退,常常辨不清方向,给顾客找错零钱,随便张口骂人。最后他在一条走廊中间坐下,就怎么也爬不起来了。病得太厉害,没法开车回家,于是店里的人打电话到我们家,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我到针织品店的时候,看见他坐在办公室,耷拉着脑袋。我扶他起来的时候,先前照看他的那个西班牙裔姑娘嚎了起来,就好像我要把他带去毒气室似的。这时他发着高烧,烧得他妈的滚烫。隔着他穿的斜纹粗棉布围裙,我都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老天爷呀,拉法,我说。

他连眼皮都没抬。咕哝着,我们走吧。

他四肢摊开躺在他的君主车注后座上,我开车带他回家。我感觉我要死了,他说。

你不会死的。不过你要是真死了,这车就归我,好吗?

我的宝贝车谁都不给。我要拿这车当棺材,和我一起埋了。

就这破车?

对。还有我的电视和拳击手套,都和我一起埋。

我靠,你还要陪葬,你当你是法老啊。

他伸出大拇指。还要把你当奴隶,和这车一起给我陪葬。

他的高烧持续了两天,但过了足足一周,才有所好转,他在沙发上待的时间才比在床上待的长一些。我坚信不疑,他能活动之后肯定会跑回针织品店,或者跑去报名参加海军陆战队什么的。我妈也担心他会那么疯。她一有机会就跟他唠叨,绝对不准他胡来。我绝对不准。她那“五月广场母亲”似的黑眼镜注后面,泪花闪闪的。我绝对不准。我是你妈,不准你再胡来了。

别烦我,妈,让我清静点。

你能猜得到,他肯定还要干什么蠢事。好消息是他没有回针织品店上班。

坏消息是,他结婚了。

还记得那个西班牙裔妞儿吗,就是在针织品店为他抹眼泪的那个?原来她也是多米尼加人。不是我和我哥这种多米尼加裔美国人,而是正儿八经的多米尼加人。是刚偷渡来、没有合法证件的多米尼加人。而且粗壮得很。拉法还没好转呢,她就来我们家转悠了,一副巴结讨好的样子。她和他一起坐在沙发上看电视世界注的节目(我没有电视,她跟我们这么说了起码二十次)。她住在伦敦排屋22号楼,跟她的小崽子阿德里安一起挤在一个小房间里(房主是个年纪比较大的古吉拉特人注),所以跟我们待在一起对她来讲挺舒坦的,她还厚着脸皮把我们称做她的“亲人”。尽管她装出体面女人的样子,两腿合拢免得走光,管我妈叫“太太”,拉法还是跟章鱼似的死缠着她。她第五次来我们家的时候,他就把她往地下室领了,也不管祈祷小组在不在。

她叫普拉。普拉· 阿达梅斯。

但我妈管她叫“狗屎普拉”。

好吧,其实我倒感觉普拉并不坏。她比我哥以前勾搭过的大部分娘们儿都强。普拉漂亮极了:个子高,有印第安人那种美,脚丫子很大,激情奔放的面孔,但和一般的贫民窟辣妹不同的是,普拉好像挺单纯,不懂得怎么利用自己的美貌来获得利益。从她笨拙的仪态到讲话的口音——那是真叫土,我连一半都听不懂,她经常说土了吧唧的多米尼加方言——她是个不折不扣的乡巴佬。你要是听她唠叨的话,能让你耳朵生茧子,而且她真是够诚实:不到一周时间,她把她这一生的鸡零狗碎全都告诉我们了。她小的时候爸爸就死了;她十三岁的时候,她妈就收了一个五十岁的吝啬鬼一笔钱(没具体说是多少钱),做主把她嫁给了那老头(她的第一个儿子奈斯托尔就是这么来的);就这么过了几年苦日子之后,终于有了一线希望,她的一个在美国生活的姨妈需要有人照顾白痴儿子和卧床不起的丈夫,于是把普拉从拉斯马塔斯德法凡注带到了纽瓦克;然后普拉又逃离了姨妈家,因为她来美国可不是为了给别人做牛做马,再也不了;随后四年她生活拮据,颠沛流离,先后混过纽瓦克、伊丽莎白、帕特森、友城、博斯安柏伊(就是在那儿,一个疯狂的古巴人把她的肚子搞大了,于是就有了第二个儿子阿德里安)等好多地方,人善被人欺,到处都有人占她的便宜。现在她住在伦敦排屋,努力维持生计,等待好运找上门。她说到这里的时候就微笑着看着我哥。